第189章 法律体系(上)

第二个讨论的问题是亚洲军的法律体系建设。王佑安亲自上阵讲话:“大明王朝采用的是家国同构,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均以血亲一宗法关系来统领,存在着严格的父权家长制,体现了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的融合。“家”是小“国”,“国”是大“家”;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宗法关系因而渗透于社会整体,甚至掩盖了阶级和等级关系。“家国同构”是宗法制的显着特征。区别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凸显早期国家的特征。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则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在家国同构的格局下,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家族内,父家长地位至尊,权力至大;在国内,君王地位至尊,权力至大。父家长因其血统上的宗主地位,理所当然地统率其族众家人,而且这一宗主地位并不因其生命的终止而停辍,而是通过血脉遗传,代代相继。同样,君王自命“天子”,龙种高贵,君王驾崩,君统不辍,由其嫡长子自然承袭,如是者不绝。家长在家庭内是一把手,君王是国家的一把手,是全国子民的严父。不仅国君如父,而且各级地方政权的首脑亦被视为百姓的“父母官”。简言之,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宗法制度因而渗透于社会整体,甚至掩盖了阶级和等级关系。”

他停下来看了看周围,很多人都是似懂非懂,但像陈思远这种大明的知识分子反而像很明悟了,一边点头一边思索,他放心下来还不是对牛弹琴。他喝了口水接着说:“由于古代中国经济基础一直是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所以与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家族制度深深根植于数千年中国社会结构之中,家族结构扩大至国家结构。家与国的系统组织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家长制。家庭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家庭-家族-国家”,这种“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模式是儒家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渊源,古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理想,反映了“家”与“国”之间这种同质联系。在农业社会衍生出的这种“家国同构”的政治文化、管理文化,现当代这种文化传统仍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但亚洲军是以农业为基础吗?不是!亚洲军现在已经进入到工业化,或者叫工业化的初级阶段,我们不再以土地为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我们的生产技术、厂房、机械才是我们的生产资料。我们需要大量的自由劳动力,自由的市场,家国同构不再适应我们的经济发展需要,所以我们要建立新的法律体系。”

他向周围笑笑说:“必有人说你王佑安做皇帝,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好嘛?干嘛还要弄一个法律来管住自己呢?我给你们讲,我想让我们亚洲军永立于世界之列,让我们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世界民族之列!如果我们采用这种家国同构的方式,那么,所有社会的发展都全部受制于我一个人的智慧,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也不敢保证,保证我的子孙后代都有如此高的智慧,同时,我们这亚洲军的建立也不是我王又安一个人的功劳,还有我们许多这样志同道合的人,如果大家都想得到这种权利的时候,这个社会将再次陷入崩溃,所以我们需要法律,一方面保证我们的利益,同时也防范我们的权限过于扩大,以至于伤害到我们这同一群体的利益。我们所有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我们这个社会才会有秩序才会长久,我不想创造一个短命王朝,甚至死了后还会被别人挖出来鞭尸。法律体系的建立有重大意义。一是法律确保社会秩序: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它保障了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在现代社会中,国家意志对于维护秩序起着关键作用,这基于人们对理性能力的信任。二是法律赋予自由意义:法律为个人提供了选择的可能性,它明确了行为模式,使个人能够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同时,法律将个人自由以权利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法律通过界定自由的边界,为所有人自由的实现创造了条件,即使这种实现伴随着对自由的某些限制,那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每个人的自由。三是法律实现正义:正义是法律的理想和价值目标。法律通过分配权利和义务,惩罚违法犯罪来维护正义,并通过补偿受害者来恢复正义,以此来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四是法律提升效率:在现代社会,法律无处不在,因此其效率意义尤为重要。法律在提倡平等与效率兼顾的同时,确保了效率的最大化实现。五是法律保护社会利益:法律确认并保护各种利益,通过平衡各方冲突进行社会控制,解决社会纠纷,平息社会矛盾,恢复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可见我们建立法律体系是多么重要,我又多么必要。”

接着,王佑安又介绍了准备建立法律体系的构成,他说:“椃律体系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宪法叀魑亚洲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规定了亚洲军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基本法律。包括民法叀12谭é叀12姓法叀14济法叀5缁岱é叀7咚戏é吅头撬咚铣绦蚍u取u庑┓律涵盖了从民事关系到刑事责任、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等多个方面。行政法规吅偷胤叫苑u姒叀p姓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而地方性法规则由地方立法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制定。这些法规根据特定行政区域需要而制定,补充和细化基本法律。部门规章叀u庑┦怯筛餍姓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则,如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发展部等,它们提供了实施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指南。”

他接讲了一下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一是保护知识产权可以激励创新者,因为他们可以从自己的成果中获得一定的回报,这也使得他们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资金和精力去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营造的良好创新环境也鼓励企业和创新者进行跨领域的合作和创新,从而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多创新者可能不会愿意分享自己的成果,反而会选择保持保密或不公开创新成果。这样会阻碍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对经济发展也会造成负面影响。二是保护创造者的权益: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确保创造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使得创新者和发明家可以享有自己成果的专有权利。这样就可以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创新研究,从而带来更多的发明和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多创新者和发明家可能不愿意分享自己的成果,因为他们的成果可能会被他人盗用或复制,这样会对创造者的创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产生打击,并不利于知识经济和创新经济的发展。三是推动经济发展:如果知识产权得到保护,企业将更容易发挥其创新能力,投资于研究与发展,从而提高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将刺激竞争,促进更多的投资和创新,从而在更广泛和深刻的层面上推动经济发展。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助于吸引国外投资和技术转移,为国家经济开放和国际合作创造更好的环境。总之,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国家加强保护措施,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

第二个讨论的问题是亚洲军的法律体系建设。王佑安亲自上阵讲话:“大明王朝采用的是家国同构,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均以血亲一宗法关系来统领,存在着严格的父权家长制,体现了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的融合。“家”是小“国”,“国”是大“家”;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宗法关系因而渗透于社会整体,甚至掩盖了阶级和等级关系。“家国同构”是宗法制的显着特征。区别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凸显早期国家的特征。家族是家庭的扩大,国家则是家族的扩大和延伸。在家国同构的格局下,家是小国,国是大家。在家庭、家族内,父家长地位至尊,权力至大;在国内,君王地位至尊,权力至大。父家长因其血统上的宗主地位,理所当然地统率其族众家人,而且这一宗主地位并不因其生命的终止而停辍,而是通过血脉遗传,代代相继。同样,君王自命“天子”,龙种高贵,君王驾崩,君统不辍,由其嫡长子自然承袭,如是者不绝。家长在家庭内是一把手,君王是国家的一把手,是全国子民的严父。不仅国君如父,而且各级地方政权的首脑亦被视为百姓的“父母官”。简言之,父为“家君”,君为“国父”,君父同伦,家国同构,宗法制度因而渗透于社会整体,甚至掩盖了阶级和等级关系。”

他停下来看了看周围,很多人都是似懂非懂,但像陈思远这种大明的知识分子反而像很明悟了,一边点头一边思索,他放心下来还不是对牛弹琴。他喝了口水接着说:“由于古代中国经济基础一直是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所以与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家族制度深深根植于数千年中国社会结构之中,家族结构扩大至国家结构。家与国的系统组织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家长制。家庭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家庭-家族-国家”,这种“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模式是儒家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渊源,古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个人理想,反映了“家”与“国”之间这种同质联系。在农业社会衍生出的这种“家国同构”的政治文化、管理文化,现当代这种文化传统仍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但亚洲军是以农业为基础吗?不是!亚洲军现在已经进入到工业化,或者叫工业化的初级阶段,我们不再以土地为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我们的生产技术、厂房、机械才是我们的生产资料。我们需要大量的自由劳动力,自由的市场,家国同构不再适应我们的经济发展需要,所以我们要建立新的法律体系。”

他向周围笑笑说:“必有人说你王佑安做皇帝,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好嘛?干嘛还要弄一个法律来管住自己呢?我给你们讲,我想让我们亚洲军永立于世界之列,让我们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世界民族之列!如果我们采用这种家国同构的方式,那么,所有社会的发展都全部受制于我一个人的智慧,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也不敢保证,保证我的子孙后代都有如此高的智慧,同时,我们这亚洲军的建立也不是我王又安一个人的功劳,还有我们许多这样志同道合的人,如果大家都想得到这种权利的时候,这个社会将再次陷入崩溃,所以我们需要法律,一方面保证我们的利益,同时也防范我们的权限过于扩大,以至于伤害到我们这同一群体的利益。我们所有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我们这个社会才会有秩序才会长久,我不想创造一个短命王朝,甚至死了后还会被别人挖出来鞭尸。法律体系的建立有重大意义。一是法律确保社会秩序: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它保障了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在现代社会中,国家意志对于维护秩序起着关键作用,这基于人们对理性能力的信任。二是法律赋予自由意义:法律为个人提供了选择的可能性,它明确了行为模式,使个人能够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为。同时,法律将个人自由以权利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法律通过界定自由的边界,为所有人自由的实现创造了条件,即使这种实现伴随着对自由的某些限制,那也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每个人的自由。三是法律实现正义:正义是法律的理想和价值目标。法律通过分配权利和义务,惩罚违法犯罪来维护正义,并通过补偿受害者来恢复正义,以此来保障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四是法律提升效率:在现代社会,法律无处不在,因此其效率意义尤为重要。法律在提倡平等与效率兼顾的同时,确保了效率的最大化实现。五是法律保护社会利益:法律确认并保护各种利益,通过平衡各方冲突进行社会控制,解决社会纠纷,平息社会矛盾,恢复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可见我们建立法律体系是多么重要,我又多么必要。”

接着,王佑安又介绍了准备建立法律体系的构成,他说:“椃律体系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宪法叀魑亚洲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规定了亚洲军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基本法律。包括民法叀12谭é叀12姓法叀14济法叀5缁岱é叀7咚戏é吅头撬咚铣绦蚍u取u庑┓律涵盖了从民事关系到刑事责任、行政管理和经济活动等多个方面。行政法规吅偷胤叫苑u姒叀p姓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而地方性法规则由地方立法机关根据本地情况制定。这些法规根据特定行政区域需要而制定,补充和细化基本法律。部门规章叀u庑┦怯筛餍姓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则,如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发展部等,它们提供了实施基本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具体指南。”

他接讲了一下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一是保护知识产权可以激励创新者,因为他们可以从自己的成果中获得一定的回报,这也使得他们愿意投入更多的时间、资金和精力去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服务。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营造的良好创新环境也鼓励企业和创新者进行跨领域的合作和创新,从而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多创新者可能不会愿意分享自己的成果,反而会选择保持保密或不公开创新成果。这样会阻碍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化进程,对经济发展也会造成负面影响。二是保护创造者的权益: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确保创造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使得创新者和发明家可以享有自己成果的专有权利。这样就可以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创新研究,从而带来更多的发明和创新,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多创新者和发明家可能不愿意分享自己的成果,因为他们的成果可能会被他人盗用或复制,这样会对创造者的创作积极性和创造热情产生打击,并不利于知识经济和创新经济的发展。三是推动经济发展:如果知识产权得到保护,企业将更容易发挥其创新能力,投资于研究与发展,从而提高其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占有率。这将刺激竞争,促进更多的投资和创新,从而在更广泛和深刻的层面上推动经济发展。此外,知识产权保护也有助于吸引国外投资和技术转移,为国家经济开放和国际合作创造更好的环境。总之,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国家加强保护措施,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