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天大的惊喜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陈峰感觉头痛略轻,终是醒了过来。

他的第一反应,便是查探自己的体内,看看情况怎么样了。

即使突破失败,他也要看看,那陷他于如此不利境地的芝麻粒漩涡是否仍然存在。

再就是,他还能不能继续突破下去。

再次施展神奇的探查能力,陈峰迅速观察自身血脉,确定血脉充满活力,蓬勃喷涌。

他再观察体内那一道分支经脉所在。

嗯?

只观察了一下,陈峰便有些傻眼。

这一道分支经脉竟然全部被打通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他分明已经因精神消耗过度而昏迷,导致冲关失败了呀!

再细细观察一下,没错,确实是打通了,而且是格外畅通,毫无任何的阻滞,绝不会是他的错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陈峰大惑不解,他明明已经昏迷了,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

难道是那芝麻粒漩涡的作用?可那个奇怪的东西哪去了?

陈峰扫视了下整条支脉,却并未发现那个芝麻粒漩涡的一丝影子。

甚至,在他动用神奇探查能力,搜遍整个身体,亦未发现那特殊漩涡存在于何处。

真是奇也怪哉!

一时弄不明白,陈峰便不再追究了。

成功突破便好,尽管浪费了三株灵药,喂了那个奇怪的芝麻粒漩涡,可总归还是成功了。这便是当下最大的收获。

他不禁更加感激晶和狄龙了。要不是备有三株蓝纹草,只怕他现在就惨大了。

心情放松之下,陈峰陡然感觉有些不对。

似乎体内有些隐隐作痛,却又感觉有一股莫名的强大力量充盈全身,令他有一种脱胎换骨般的错觉。

这是突破后的正常反应吗?

突破经验极为缺乏的陈峰,不敢确认这究竟是正常还是不正常。

探查能力迅速扫向全身,他被体内的一切惊呆了。

与原来相比,筋肉柔韧结实多了,骨骼亦更加坚实有力,血液流转不停,经脉越发柔韧,浑身充满着一股莫名的力量,举手投足间,感觉身体轻盈矫健,真的是脱胎换骨了。

这还是他那孱弱得连自身力量全部爆发都无法承受的废物之体吗?

好一会儿,陈峰才静下心来,最终确认,他不是在做梦,他的身上确实发生了神奇得令人不敢置信的巨大变化和提升。

而这一切的源头,想来想去,极有可能便是那吞了他三株灵药的芝麻粒状漩危

这样看来,这三株灵药的代价,实在是太值了。

稳下心神,陈峰发现,经此变故,他体内精元聊聊无几,实在是太过空虚了,需要马上修炼补充才是。

运转心法,他迅速进入修炼状态。

待得陈峰再次感觉颇为疲累,体内精元已然补充了个差不多,让得龙元之气蛇可以进行凝炼之时,陈峰便停了下来。

一顿饭吃不成胖子,一口气炼不成高手,一两也成不了补人,还是要循序渐进,根基方才足够扎实。

体内新突破境界已然初步巩固,陈峰心情终是完全放松了下来。他正准备好好休息一下时,鼻中却陡然闻到一阵阵难闻的酸臭气息。

找找来源,方才发现是自己身上散发出来,陈峰被自己给熏坏了。

此时正值深夜,父母已睡,陈峰悄然出屋,打水清洗身体。

洗了好几遍,才将一身黑色油垢般的难闻东西给洗掉,又换了件衣服,全身一下清爽了不少。

一边洗,陈峰一边欣喜不已。就算再笨,他也猜出自己洗掉的东西是什么。

那可是全是体内的杂质和毒素呀。无形中,他的身体发生了洗髓伐骨般的变化!

忙完后,陈峰美美地睡了一觉。梦中,他梦到自己成了一名真正的补人,惩恶扬善,侠名远扬大陆,守护一方民众……

“疯子哥,大懒虫,还不起床!……”耳中传来清脆悦耳的声音,陈峰不用睁开眼,便知道是晶丫头来了。

只有这个丫头,才会不管不关闯进他的卧房中,毫不忌讳什么。

陈峰自当上补饶美梦中醒来,感觉神清气爽。

看着面前笑意盈盈的俏丽丫头,陈峰更是心情大好。

“疯子哥,看你心情不错,想来是突破成功了吧?太好了!……”晶丫头蕙质兰心,一眼便看出了究竟。

陈峰直接咧开嘴大笑起来。

闻听动静的陈父陈母亦走了过来,听到陈峰突破至精元境初期巅峰的好消息后,亦是高兴不已。

沉浸在喜悦之中的陈峰,并未注意到父母对视一眼后,那眼神中隐隐露出的一股复杂味道。他还以为父母只会为他高兴呢。

陪着晶玩耍了一会儿,又去跟狄龙报喜致谢后,陈峰便投入了刻苦的修炼之郑

三日后,修炼境界完全巩固,陈峰变得意气风发。

下一步,便是向着精元境中期迈进了。

此刻的陈峰,感觉出拳力量已经不低于八百斤,已经超过才级别的精元境后期巅峰武者,甚至差不多与精骨境初期武者的力量相当了。

与力量增加相应的是,他的身体明显较以往结实了许多,原本的孱弱感已经完全消失。自我感觉,此刻体魄强悍程度,已经大大超过同阶了。

实力大增之下,他实在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想法了。

那便是,光明正大地成为一名真正的——猎士。

在蛮荒大陆,能够靠自己力量,独自成功猎杀蛮兽的武者,方可被称为猎士,这是一个极为光荣的称谓。

虽然远远比不上补人,却同样是武者们追求的。毕竟,补人遥不可及,当一名强大猎士才是正常饶首选。

蛮荒大陆,普通的蛮兽分为九阶,一阶最弱,九阶最强。

能够猎杀一阶蛮兽,便可成为一阶猎士。猎杀九阶蛮兽,则是九阶猎士。

以前的陈峰,修为太弱,入深山猎兽,多是隐蔽进行,而且靠的几乎全部是陷阱之道。虽然蛮荒没有规定怎么样猎杀蛮兽才被称为猎士。可潜意识里,陈峰觉得以陷阱之术猎杀,终归是少了一种光明正大的味道。

就算他最高曾杀过四阶蛮兽,他也不好自认是四阶猎士,总感觉名不副实。事实上,也确实有很多人不认同以这种狩猎方式得到的猎士称谓。

这也是马三之流笑话他,他懒得反驳和证明什么的一大缘由。

所以,他想要只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猎杀蛮兽,如同角的其他所有猎士一般。

那几个经常欺负他的少年,早就在家中长辈的保护下,靠一己之力,独自完成过蛮兽猎杀任务。虽然所猎杀的多只是一两阶蛮兽,可毕竟也是成为了真正的猎士。

现在,自认有了一定实力的陈峰,也打算朝着这方面努力了。

当下的目标,便是首先成为一名货真价实、得人承认的猎士。

而且,他不打算在长辈的保护下行事,他要独自进山,完成此一光荣之举,亦或者是人生的重大转折。

陈峰找狄龙禀报过自己的想法,狄龙只是点点头,没有多什么。

不过,在陈峰临走时,狄龙却是从其房中,取出了一柄散发黝黑光泽的丈许长枪,递给了陈峰。

陈峰大喜。狄龙可是被人称为炼器大师的存在。经他之手,从来没有劣质兵器,至少会是宝器一级。

宝器,乃是能够承受武者精元灌输的强大兵器,远非普通铁匠打造的凡铁兵器可比。

一柄宝器在手,武者的实力可以骤然提升数成。

他之前猎杀银斑猪时,枪尖上套着的尖针,便是宝器之质,故而能够刺穿蛮兽头颅。只不过,以前他只有这样一根尖针。现在,整杆长枪都是宝器。他的装备一下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有了此一杆宝器级长枪,陈峰独自入山,成就真正猎士的信心更足。

宝器级的长枪足有七八十斤,普通人扛着可以,要想挥动起来攻击可就力有不逮了。不过,以如今陈峰的力量,舞动起来倒是没有费太多力气。

哈哈,深山中的蛮兽们,准备好迎接爷的长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