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即兴创作

呠孟毅借了王朔的钢笔,拿在手里看了一眼:“这笔不错,派克的!”

冯小刚跑到饭馆,拿来一个本子。这是老板自制的记账本,正面密密麻麻写着孩子的作业,被老板装订起来,用背面空白的地方记账。

孟毅接过来:“这本子也不错,凑合着用吧!”

冯小刚抓着头皮:“你先凑合着用吧!大晚上的商店都关门了……”

“没事,能写字就成!”孟毅说完,蹲下身子,把账本铺在膝盖上,借着路灯,刷刷的写了起来。

这些不良少年都在议论:“真写呀!”

“可不是咋的!现场创作呢?”

“这事我还是头一次遇到呢!也不知他写的怎么样?”

……

孟毅用了不到五分钟,表示创作完成,拍了拍膝盖,站起身:“你们谁的吉他弹的好,嗓子比较沧桑又清凉……”

这时好多人举手:“我,我的声线有特色……”

“孟少,可以让我看看谱子吗?”

这时一个清瘦的短发女孩从人群里挤出来,一把夺过孟毅手里的本子:“先给我看看!”

不良少年们看到这个女孩,纷纷说道:“王靖雯,你做什么!”

“王靖雯,你动作挺麻溜嘛!”

更多的人则冲着一个清秀的腼腆大男孩大声说道:“窦唯,管好你家的婆娘!”

“是呀!”

王靖雯一脸不屑的对人群说道:“你们都安静一点,我先让窦唯看看谱子!”

她说着跑到窦唯面前,把本一递到他手里,献宝般说道:“老窦,你快看看这歌怎么样?”

窦唯也有些好奇孟毅是否真有本事即兴创作一首歌曲,他的目光在本子上略微一扫,只看了开头: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他愣住了,这歌词写的太符合自己的情况了。

要知道他去年还是长发飘飘,自从和王靖雯确定恋爱关系后,才剪了头发。

他继续往下看,一字一字的很快看完: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这春天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春天里……

他参照谱子,小声的哼唱着,眼睛里透露出欣喜。

王靖雯眼巴巴的瞅着窦唯:“老窦,这歌怎么样?”

其他人也都好奇,要不是王靖雯一直护在窦唯的前面,其他人早就把本子夺过来啦。

“窦唯,你快说说这歌怎么样?”

“是呀……”

窦唯正沉浸在歌曲的意境之中,突然听到乱糟糟的声音,有些不开心,他皱着眉头扫视一圈,没有说话,马上又低头,继续品味歌曲的魅力。

“嘿,窦唯你倒是说话呀!”

“你这表情啥意思?是歌曲太差劲吗?”

“……”

窦唯终于抬起头,先是点头,马上摇头,这把众人看呆了,窦仙这是几个意思?

只见他慢慢走到何勇面前,伸手对他说道:“何勇,借你吉他一用!”

何勇也好奇的问他:“窦唯,这小子写的歌曲怎么样?”

窦唯没有下结论,而是说道:“我唱给你听,你听了后,就明白了!”

“故弄玄虚……”何勇嘴里小声嘀咕着,把吉他递给窦唯。

窦唯极其认真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叹了口气。

窦唯把吉他抱在怀里,轻轻弹了两个音符,然后歪着脑袋,认真的调音。

大家看到他认真的模样,都停止交谈,好奇的盯着他演唱。

窦唯慢慢弹着吉他,“叮叮咚咚”的音乐前奏完毕,开始低声吟唱。

窦唯的嗓子很有特色,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干净,他的模样清秀又腼腆,像一个忧郁的大男孩唱歌也安静,他有一种魅力,只要他往那里一站唱歌,大家的目光就会聚集过来。

他越唱,声音越大,这声音有种穿透力,把自己对歌曲的领悟融入进来,让大家听的津津有味。

这时候的玩摇滚的,都是极其敏感的年轻人,他们虽然对社会表现的格格不入,但对于音乐,他们是真心的热爱,但同时他们都是生活窘迫的一群人,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苦日子,自然对于爱情,可望而不及,又极度的渴望能得到漂亮女孩的关注。

这首《春天里》,歌词写的好,意境也好,唱出了好多人的心声。

窦唯唱了一遍,在唱第二遍的时候,已经有人在跟着哼哼起来。

等窦唯唱完第二遍,吉他演奏完最后一个音符。现场沉默一会,马上响起一阵叫好声。

“好,太好了!”

“这太棒了,这是一首经典呀!”

“死后埋葬在春天里,我的青春呀!呜呜……我怎么有种想哭的感觉!”

更是有人大声感着,发泄心中的激动情绪:“小翠,你走了,我也要埋葬在春天里啦……”

就连王朔,刘震云这样的大文豪也都被歌曲震撼到了,王朔感动的说道:“一个大时代的浪潮之中,一个生命个体如此渺小。有人说生活中常常会忽略这种特别珍贵的东西,更多的人表示那是回忆,而我此时觉得,未必!

而是你在想你现在干什么,你是否随着时间的流逝失去了一些东西,这个本质问题……”

刘震云也同样感叹道:

“是呀!最光彩,最朴质,最珍贵的东西是青春的思想,也只有失去后若干年后了,我们才若有所悟,哎……难道这世间真有天才?孟毅才多大呀!竟然有这样的体悟,真是不简单呀!”

马未都还有冯小刚几人只是点头,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去描绘自己感悟。

这时人群中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窦唯,再唱一遍!”

“再唱一遍!”

……

窦唯太喜欢这首歌,看到大家这么热情,大声说道:“既然这样,那我就给大家唱一遍!”

于是吉他再次奏响,这次更多人开始附和,一场五六十人的大合唱在这晚上响整个街道。

好多的路人纷纷驻足,人越聚越多,等窦唯演唱完毕,周围已经聚集了两百多人。

大家在一起议论:

“这是什么歌曲,太好听啦!”

“那个弹吉他的是谁?唱的真不错……”

“我认识他,他叫窦唯,是个唱歌很不错的小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