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价值四百两银子!

“霸刀岩在乱刃山上面,咱们再走三天就能看到了。”

楚芊把染血的长剑从一头野狼身体里抽出来,顿时一股鲜血喷涌而出,把她那暗红色的长裙染得更加红了三分,她却毫不在意,而是冷冷地给秦冲介绍着。

她现在还穿的是那套婚礼长裙,虽然在大爆炸时破了好几条口子,后来又撕了不少布片来包扎伤口,现在她身上已经裸露出了一块块白皙的皮肤,然而她还是毫不在意。

也许是经历了生死,已经看淡了;或者是觉得秦冲只是个九岁的小孩子,因此无需在意?

秦冲则一拳头将另一头野狼击飞出去。这种野狼的个头并不大,只和土狗差不多,虽然凶悍,毕竟不算很重,秦冲一拳便能把它击飞丈许,虽然代价就是胳膊上挨了一狼爪。

他也不管胳膊上的五爪印,皱着眉头望向东边的群山,轻轻叹了口气。

他们在路上已经走了七天,刚开始走的是大道,一个时辰遭到了三次追击,两人都再次负了伤,于是他们自此不敢再走近大道,更不敢靠近城镇、乡村,而是一头钻进了深山老林。

追杀他们的,除了试剑府之外,还有卢城的城主府、兵营,以及几乎所有的世家大族!

没办法,楚园一场爆炸,死的可不只是卢城楚氏的人,基本上卢城里有头有脸的家族都有人死了;而且现在楚芊又是卢城楚氏唯一的幸存者,虽然其他势力包括试剑府都已经在掠夺楚园的产业了,但是楚芊毕竟是现存唯一继承人,她若不死,那些人如何能够安心?

卢城楚氏的产业,占据了整个卢城的五分之一左右,这可是一块实打实的大蛋糕啊!

楚芊也知道,她大概是捅了马蜂窝了,所以她也就更加不敢离开秦冲了。

论武功修为,她自信能打得过十个秦冲-——不过这种自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在渐渐变弱,现在她只敢说能够战胜两个他了——而论到野外生存,十个她加起来也比不上他!

他可以熟练地设置各种陷阱,个头小的兔子、野鸡、狐狸,个头大的野狼、野猪、甚至豹子,他都能用陷阱成功捕捉;他可以准确地找到水源,潺潺的小溪、清澈的山泉、奔腾的河流,他还能知道哪些地方是毒蛇爬过的,那地方的水便不能喝,喝了会中毒!

他还能采野果、蘑菇、野菜,挖野山药、野花生,并且又快又准地分辨出它们有没有毒;能找到山洞、捡来干柴、砍来干草,用山石生火,很快就把山洞布置得又暖和又明亮。

最关键的,是他的厨艺居然极好,烤肉更是一绝,纵然佐料奇缺,那味道却仍鲜美无比!

所以,楚芊跟着他在山里这七天,不但从来没有感受到害怕,而且居然长胖了一点!

当然她也不是吃干饭的,秦冲对付不了的野兽,她能对付,她甚至能独力杀死过一头猛虎,于是那两天他们饱饱地便吃了好几顿虎肉、虎骨汤,甚至——虎鞭!

当楚芊知道自己吃的是烤虎鞭的时候,她差点一脚把秦冲踢飞出去!

目前看来,山里的生活倒还勉强过得下去,但秦冲却知道,他们必须要出山了。

只看楚芊这快要变成一条条破带的长裙,秦冲便怀疑,可能要不了几天,他就会忍不住兽性大发,然后变成她剑下的一条亡魂,提前结束他还剩下将近一年的寿命!

“前方还有十余里,便是马家山,那是藏在深山里的一座镇子,卢城的人也许追不到这儿来。咱们要不要去买些东西,最好换件衣裳,乔装一下,免得走到哪儿都能被别人认出来!”

秦冲的心里不是很笃定,犹犹豫豫地建议道。

楚芊轻皱眉头:“也行,那就去吧。正好,我也可以弄点钱,不然,什么都便宜了他们!”

她撇了撇嘴:“九澧庄我是早知道回不去了,但我还有些钱存在万宝钱庄,只有我能取出来,除非他们确定了我的死讯。这些钱若是一年之内不去取,就会被钱庄给吞没了;若是知道了我的死讯,则会被卢城那些家族取走,那可是上万两银子呢!”

听到“上万两”三个字,秦冲忽然想起了据称是他娘的杜婧,她和秦略雄在婚礼上送了一万两黄金,可惜了,在大爆炸中,这些黄金全都给蒸发得无影无踪。

不过想到这一万两黄金,他又想起了那个纯金梳妆箱和玉璧。

玉璧他曾经研究过,里面就只记载了那部“无量心经”,现在已经被他记在了脑海里。

他虽然不想去修炼,但似乎身体不大听话,他在大爆炸时感受到的那股炙热的感觉,时不时会在他体内,按照“无量心经”的修炼路径,时缓时疾地流转着。

而那个纯金梳妆箱,原本杜婧还塞在他怀里的,大爆炸过后他醒来时也曾看到过它,可是这几天却没见着踪影了——他倒从没怀疑过是不是楚芊拿走了,她身上和他一样,根本藏不下任何东西,除非她能够把它藏在肚子里——可是那儿也同样装不下啊。

至于会不会被她拿去藏在一路上的某个山头、山洞、草丛,那同样也不可能。

有时候秦冲忍不住想,那金箱子会不会被他自己给吃下肚子去了。

他摇摇头,叹口气,跟在楚芊身后,走出了林子,走进了马家山镇子里。

马家山镇子虽然不大,镇上只有两三百户人家,但乞丐也是不少的。所以形似乞丐的秦冲和楚芊两人走进来,居然没有惊动任何人,只有镇门边贴着两张告示,似乎在嘲笑着什么。

当然楚芊没敢直接走进万宝钱庄,秦冲给她出了个主意,叫了三个小乞丐去,用五个铜板的“报酬”,让那三个小乞丐各自为她取出一百两银子,这样他们就有三百两白银了。

想把一万两银子全部取完,自然需要她本人出面,但只取一百两,那倒没有这么麻烦。

有了这三百两银子,两人顿时财大气粗起来,先找到镇上唯一的一家客栈,开个房间痛痛快快地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衣裳,顿时都觉得神清气爽了许多。

正是太阳快当顶的时候,再到集市上买了些孜然、椒面等佐料之后,就到了午饭时分。

“走,我请你吃一顿,就在宾来客栈!”

楚芊已换了一身男装,头扎镶了金边的银绸文士巾,身上是银白色束腰绵袍,系着深紫色腰带,脚上一双云根底绸面牛皮靴,配上一对镶银护腕,却也显得人立风中如玉润!

秦冲则是一身皂黑劲装,用青布绳扎着高高的发髻,脚踏皂面快靴,像是一个小厮。

他背上背了个包袱,里面装的是两人的换洗衣服,以及一些野外生存的必备物事。

但对于楚芊“回客栈吃一顿”的提议,秦冲却是没有答应:“不妥。我们的相貌,毕竟还高悬在镇门两边的通缉告示上,因此我们去过的地方就一定不要再去了,不然很容易被人认出来。你要是不想一路杀出马家山去,还是不要暴露行踪的好!”

楚芊一想也是,于是两人便在集市上随便买了些包子、油饼、干肉等等干粮。

秦冲觉得楚芊已经开钱了,那他就只好出力,于是主动要求把这些干粮也背起来。但楚芊也许是怜惜他,也许是不好意思,还是把这些干粮装进一个包裹,自己背了起来。

“听说那些高来高去的仙人们,只需要一枚戒指,就能把许多许多的东西带走!”楚芊满眼都是向往之色,“我要是有朝一日也能像仙人一样,那该多好啊!”

圣天大陆人类世界之中,时常会出现仙人,这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秦冲却嗤笑一声:“仙人有什么好的?我记得在试剑城的时候,就听说过一个故事,有仙人降临在邻水郡城外的一个村子里,顿时周围几个村都轰动了,人们潮水一样涌过来看仙人。后来你猜怎么着,那仙人吊儿郎当不说,借口要招徒弟,结果把几个村里最漂亮的三个女孩给收走了。我看哪,收徒弟是假,骗吃骗喝、骗钱、骗美女、骗宝贝,倒是真的!”

楚芊忍不住扑哧一笑:“你怎么知道他不是真心收徒,而是骗美女?”

秦冲摇摇头,又看看她:“我看你就挺危险,你要是遇到仙人,他们一定会想收你为徒的。”

楚芊忽然没来由地红了红脸:“你的意思,是我生得美丽了?”

秦冲哈哈一笑,没有回答。

正沿着镇子里唯一的街道往镇外走,却忽然有三个大汉,肩并着肩,挡住了整条街道。

“哈哈,咱们发财的机会来了,整整四百两银子呢!”

楚芊一愣:“什么四百两银子?你们想发财别挡我们的路,麻烦让让!”

当先大汉冷笑一声:“你们不知道?你们两个通缉犯,就是价值四百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