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 四大爱好

【四大爱好】

辽穆宗在当时有个外号——“睡王”,喜欢睡觉,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睡觉,不是引申义。顺便说一句,穆宗对女人是真的没兴趣,《契丹国志》记载,穆宗皇帝“体气卑弱,恶见妇人”,早先,他奶奶(述律平)打算为他纳妃,而他却“辞以疾”,当他即位后,环肥燕瘦各种美女环绕在他面前,他连看都不看一眼,朝臣多次劝说后宫不能虚位,每次都遭拒绝(拒而不纳),不仅如此,“左右近侍、房帷供奉皆阉人”,连宫女都不要,只要太监。

所以穆宗的“睡”是真的睡。

他为何如此嗜睡?因为他嗜酒如命,喝醉了当然要睡觉。如果只是睡觉倒也还好,酒精点燃了压抑在盆腔里无处宣泄的荷尔蒙,使他经常撒酒疯——嗜杀。

唯一值得他本尊认为可以炫耀的,是他的第四个爱好——打猎。

如果翻看《穆宗本纪》,就会惊讶地发现,陛下基本没清醒过,在极为有限的清醒时间里,他也没干几件人事儿。

一个在位18年的皇帝,其本纪居然只有寥寥五千字,而《契丹国志》则仅有两千字。不仅篇幅短,所载之事还高度重叠,比如节选最具代表性的一段,领略一下原文风采,体会一下史官们的无奈:

“六年夏五月丁酉,谒怀陵。六月甲子,汉遣使来议军事。秋七月,不视朝。九月戊子,谒祖陵。冬十一月壬寅,鼻骨德来贡。十二月乙未朔,谒太祖庙。”

以上就是辽穆宗在应历六年(956)的全年工作报告。总结起来就是上了三次坟。

在其本纪中,多有“不视朝”、“不听政”的记载,除了953年因“断腕太后”述律平去世而辍朝外,其余都是因喝酒或打猎,比如:

“(应历)八年(958)……秋七月,猎于拽剌山,迄于九月,射鹿诸山,不视朝。”

——两个月的时间专心打猎。

“(963)八月……幸近山,呼鹿射之,旬有七日而后返。”

——17天在外打猎,不理朝政。

“(964)五月,射舐碱鹿于白鹰山,至于浃旬。六月丙午朔,猎于玉山,竟月忘返。”

——5月打猎10天,6月全月打猎。

再比如:

“十八年(968)春正月乙酉朔,宴于宫中,不受贺……五月丁亥,重五,以被酒,不受贺……十一月癸卯,冬至,被酒,不受贺。”

同一年中传统三大节,春节、重阳节、冬至,全因皇上醉酒而取消相应庆贺仪式。其他年份里的重大节日中,也屡屡因穆宗宿醉而不得不取消,或由其他贵族代劳。

重大节日,当然要喝酒;扫墓祭祖,当然要喝酒;打猎时有重大收获,要喝酒;发现祥瑞,喝酒;去大臣家串门,喝酒……总之,穆宗有各种各样喝酒的理由。

如果喝酒也能作为体育项目列入奥运会的话,那穆宗肯定是喝酒马拉松冠军。同样是喝酒,一般人论“顿”;酒鬼论“天”;而穆宗论“旬”。

比如应历十三年(963)正月,“自丁巳昼夜酣饮者九日”,春节假期实在没什么事儿,昼夜酣饮长达九天!同年11月,外出打猎,在猎场管理员家里连喝四天(饮于虞人之家,凡四日);

应历十六年(966)3月,“庚午获鸭,甲申获鹅,皆饮达旦”。猎着鸭子,喝了一天,猎着大鹅,再喝一天;

应历十八年(968)5月,端午节刚刚饮醉酒而取消庆贺仪式,醒酒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打猎,结果“获鹅于述古水,野饮终夜”,逮住大鹅,又喝了一晚上。

这是穆宗喝酒的又一个特点,不挑地点,不是说非得五星级大酒店才行,荒郊野外就可以凑合,只要有酒就行。

到高勋等大臣家里喝酒,“酣饮,连日夜”;到殿前都点检耶律夷腊葛家喝酒,“宴饮连日”。

忙于打猎喝酒睡觉,谁有闲工夫处理朝政呀!皇帝旷工18年。

有时候,穆宗也觉得该处理一下国家大事,可这些“时候”往往是在他喝到兴起的时候,于是“醉中骤加左右官”,难怪大臣们愿意陪他喝酒,只要你把他灌开心了,直接给你从街道办调进国务院。

唯独有一次,穆宗难得真的清醒了一回,下了一道诏书:“朕醉中处事有乖,无得曲从。酒解,可覆奏。”我喝醉的时候,说话不算数,等我醒酒之后再重新汇报。

可问题在于穆宗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昨天的酒刚醒,今天的酒杯就又抓在手里了。穆宗在位的18年里,辽国基本可以视作无政府状态,而这18年(951年——969年)恰恰是中原王朝重新崛起的时间,先后经历了郭威、柴荣、赵匡胤三位杰出的明君圣主。或者说正因辽国的躺平宕机,才使三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成为明君圣主。

柴荣“北定三关”时,辽国军民震怖,投降起义者比比皆是,而辽穆宗却异常淡定,这可不是因他胸有退敌之策,当群臣火急火燎地向他告急时,穆宗竟然如此说道:

“三关本汉地,今以还汉,何失之有?”

如果柴荣听见,肯定会老泪纵横地为他颁发一级爱国勋章,“耶律建国同志,原来您是我军潜伏到敌人内部的特工啊!”

见过大臣百官卖国的,没见过皇上卖国的。辽穆宗连“卖”都不算,只能算“送”。幽云十六州,不要了,汉人愿意要,就来拿好了,反正原本就不是我们契丹人的领土。

当然,这句话背后另有深意,后文详述。

打猎、喝酒、睡觉,这些只能体现穆宗的昏庸,而在穆宗的评价中,往往会有“残暴”之类的字眼,这是因为他醉酒之后常撒酒疯杀人。

穆宗起初迷信一位“高人”——女巫肖古,她说自己知道一个延年益寿的保健品药方,其中一味料是“男子胆”,为此,穆宗杀人甚多,喝了几年后,“觉其妄”,终于醒悟,然后将女巫肖古射杀,“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先来个乱箭穿身,再乱马踏成肉泥,很有游牧色彩。

此前“杀人甚多”是为了做药,而自从将罪魁祸首的这个女巫杀死后,穆宗的屠戮便愈发肆意起来,杀人的理由多种多样,杀人的手段也是花样百出。

例如在应历十三年(963)3月1日杀了一个养鹿的饲养员,还把他的头砍下来,拿给其他养鹿人观看;6月,有位近侍无意间伤了獐,被乱棍打死;

964年2月,肢解了7个养鹿人;

967年6月,肢解了两个养鸡的,又杀了44个养鹿的;

968年3月,杀了一个养鹰的,又杀了一个近侍和一个狱卒,还把狱卒碎尸万段……

养鹿的、养鸡的、养鹰的、养猪的……杀了不止这些,以上只是节选的部分我认为性质比较恶劣的,他们被杀的原因很可能是没有把工作做到位,或者不小心弄伤了所养的动物。

而965年3月,穆宗杀了两个人,简直荒唐到了极点。先是一名叫“东儿”的近侍,“进匕箸不时”,筷子递得慢了,结果穆宗亲自动手,当场将他捅死,据说是用一把烧红的铁条在他嘴里乱捅;几天后,负责给皇宫送鹅的快递小哥没有及时送货,结果“加炮烙、铁梳之刑而死”,穆宗对于“失期法皆斩”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认知;12月,又因近侍喜哥想念老婆,偷偷回家探望了一下,穆宗就将他的老婆杀死,斩断了烦恼的根源。

967年12月,穆宗又亲手杀了一个养鹰人,还把他千刀万剐。

969年2月,又将一位随从剁成肉泥……

在几乎是同一时期的宋太宗的记载中,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当时禁止盗猎,而有名卫士违规猎了一只獐,按照法律应该判处死刑,而赵光义却将其特赦,并对左右说道:“我若杀之,后世必谓我重兽而轻人命。”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穆宗坐实了残暴嗜杀的骂名,而他最终就因这些不良嗜好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