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腿都软了

然后眼神幽幽暗暗的看了她一会儿,已经平息下去的欲念好像又开始翻涌。

这种事,有第一次就第二次,食髓知味不可自拔。

“我去。”他说,“你睡。”

盛书书也不是非要争。

她确实好累。

本来饮料作用让她过分的亢奋,超出范围的疯狂已经完全耗光了她的精力。

她现在就像一只被抽了筋骨的狐狸。

但这种事,她还真没那么抹得

还是她自己去吧。

萧御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她眼睛里那点难为情,没和她争,但也没有就那么走了。

而是跟着她去了书房。

盛书书擦沙发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没抽烟,也没打电话。

什么也没做,就单纯的看着。

盛书书擦完的时候,看到他好像喉结动了一下,但明明没要跟她说话。

她也没出声。

从书房离开,她回一楼自己住过的房间,萧御则是准备出门。

到楼梯口的时候,萧御又突然把她勾了过去,英俊的五官俯低下来,错开她的鼻尖,很出其不意的一个吻。

吻在了她的嘴角处,停了得有两三秒,像是情不自禁,又像余韵未消。

盛书书不得不说他是很会演戏的。

换她追他的那个月,他什么时候有过这种深情反应?

盛书书被放开的时候,看了他,“今晚你原本可以不管我,萧教授。”

她一口一个萧教授的,萧御明白她的意思。

“嗯,自愿给你睡的。”他顺手帮她理了理发尾,说得那叫一个无关紧要。

盛书书避开他那一副容易蒙蔽人的眼神,“明天太阳出来,我会当这事没发生过。”

瞧她那儿不认账的态度,萧御默了片刻,提步出了门。

不知说她傻还是善,这种事到底谁吃亏?

看着萧御离开,盛书书还特别恶劣的在想,就萧御现在对她的反应,她要是演得再决绝一点,他是不是要反过来屁颠颠的追着她?

想想清高的萧教授当她的舔狗,她时不时虐他一下的剧情……

她的手机不知道在哪里响着。

哦,应该是在书包里。

玄关的书包被萧御挂起来了。

她把手机摸出来,不出意外的看到了盛华年的号码。

盛书书又把手机丢回书包,拉上拉链。

让它响去。

盛书书结结实实的睡了一整晚,中都几乎没有醒来过。

睁开眼,外面天色大亮。

她昨天的晚饭本来吃得就不是很饱,饮料喝多了,这会儿已经很饿。

于是下楼去找点吃的。

这别墅,她熟悉无比。

找了半天,香肠没有了,只在冰箱冷冻最底层找出了冷冻汤圆。

这是最快能吃到嘴里的食物了。

只不过,盛书书还没打着火,一阵门铃急促的响起。

她以为是宗持之,暂且放下了手里的汤圆,转身出去开门。

刚走到玄关的位置,听到了密码锁的按键音。

盛书书脚步顿在那里。

不是宗持之?

按照上次陈聿的意思,这个密码是萧御刚改的,除了他这个男主人,只有她、陈聿,再加一个冯旭知道。

确实也有可能跟宗持之告知密码了。

但盛书书直觉外面不是宗持之,所以她选择看一看猫眼。

也幸亏是看了。

她一眼看清楚外面的人是谁时,原本就很饿的身体,一秒,腿骨都软了。

刀曼玲为什么会在这里。

敲萧御别墅的门?

盛书书搜肠刮肚,前世今生,她都不知道萧御什么时候主动跟刀曼玲有过牵扯。

只知道刀曼玲后来对萧御有意是真的。

可是萧山居的别墅,除非萧御告诉她,否则刀曼玲绝对不知道。

“萧教授?”刀曼玲在外面出声。

盛书书反而抿了唇,一点声音都不出。

她哪能应声?

萧御只把她藏了一晚上,刀曼玲就找过来,她不是应该陪着盛司里去什么儿童节露营了呢?

借口?

盛书书知道盛华年有小三,也知道刀曼玲不是省油的灯,他们俩进门一家三口和睦,出门各玩各的。

没记错的话,刀曼玲几年后有过这样的事迹,那会儿盛司里在宛城念书,她说去看盛司里。

实际上,只是去私会了,她撞见的。

难道现在就开始这样了?

刀曼玲又喊了一会儿,可能是发觉别墅里一点声音都没有,只好放弃了。

看着她的身影在猫眼里消失,盛书书才狠狠松了一口气。

本来很饿,这会儿早已经没食欲了。

上楼去拿了自己的另一套换上,准备离开这里。

进萧御的卧室,去衣柜里取衣服的时候要经过窗户。

盛书书其实已经走过去了,但是余光里看好像看到了窗户外某个角落一个人影。

她蓦地僵了一下。

没有立刻转头去看,而是继续走了过去,然后从外面的视线死角猫到窗户边。

那不是刀曼玲是谁?

她刚刚假装从猫眼视野里离开了,竟然是绕了一圈,到了别墅后面。

偷看!

盛书书只觉得头发都竖起来了。

不可置信,难以理解刀曼玲那一副捉奸的姿态!

她可以断定,刀曼玲刚刚肯定看到她的身影从窗户边走过了。

这个时候出门,她只会被堵个正着。

到时候根本没办法解释清楚。

很好,她只能继续猫在别墅里。

而刀曼玲确实也没走,正在打电话,“萧御的别墅里没有人,你可能真的弄错了老公。”

“不可能!”盛华年拔高音量,“那盛书书去哪了?一晚上了!”

那个样子出去一晚上了,到现在没见人。

其他能找的地方,盛华年都找了。

她的同学之类,能问的也都问了一遍。

刀曼玲蹙着眉,“老公,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萧御这人天衣无缝,你没必要死磕他,浪费时间而已。”

“放屁!”盛华年就觉得,死磕萧御才是最好的结果。

文人最要面子。

只要盛书书跟萧御沾上一点,他就是死磕萧御。

“你确定那是萧御的住处?搞没搞错?”盛华年不死心。

“错不了。”刀曼玲道。

她说着话抬头,看着别墅里那道倩影又从卧室离开了。

从窗帘来看,那必然就是主卧了,萧御偏爱的蓝色系,窗帘蓝灰,其他都是常规米色或者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