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巧的是,项少龙那小子,往酒里掺了水,赌徒们赌兴一起来,喝水都能醉。
至于为啥外面的神枪手能一枪命中倪六,那是因为他打火机的火光暴露了位置,陈云眼尖,一看准时机,就让枪法好的同志朝着火光开了一枪,一击即中。
听完陈云的解释,倪六彻底懵了,没想到连老天爷都不帮他。但细想想,这不是明摆着的嘛?身为赌徒,为了报仇连杀两条人命,还想火烧连营,老天爷要真帮忙,早该雷劈了他,还指望老天站队,真是异想天开。
审完倪六,陈云这才感到一阵阵困意,原来他已经熬了两天一夜,赶紧回宿舍补了个觉,一觉醒来已是次日清晨。
睁眼一看手表,已经是三十号了,陈云心里“咯噔”一下,糟了,错过了重要时刻,那件大事恐怕已经发生了。
他后悔不迭,狠狠拍了自己两下。这时,翁源急匆匆跑来,一脸严肃:“陈云同志,省厅来电话,让你接。”
陈云心里明白,这电话十有八九是为了那案子。但现在后悔也没用,得赶紧回去,虽不能阻止事情发生,但或许能挽救两位同志的生命。
接起电话,省厅领导的声音传来:“陈云同志,赣省发生了持枪杀人夺枪的重大案件,嫌疑人携带长短枪共七枝,子弹两千余发,正朝咱们这边逃。全省已进入一级戒备,希望你带领你的团队加入破案行动”
陈云脚下
一并,响亮回应:“包在我身上!”
回程的车上,陈云脑海中快速回放着那段恶性案件的前因后果。记得那年跨年之际,邻省发生了两起涉枪大案:
一是鹿港的警察遇害枪支失窃,时间是十二月二十八;二是三十号的,四名罪犯携两杆冲锋枪、五把手枪逃往邻省,原定目的地是金乌,半途却在西阳落脚。
西阳警方例行检查旅馆时,不幸与两名匪徒正面交锋,两位警察和旅馆老板均遭枪击身亡,匪徒逃脱后又与警方激烈交火,最终被两千多军警围堵,顽抗至被平射迫击炮终结。
陈云原计划在解决倪方二人的案子后,上报赣省这起未遂案,或许能挽救同志的生命,避免悲剧。
但他苦于找不到合适的说辞解释自己为何能预见未来,就在这样的心理拉锯中,错过了最佳上报时机。
如今悲剧已发生,汇报的烦恼算是没了,陈云一心只想火速返回江北,集结新八他们,带上老钟,直奔西阳,拦截那四名持枪恶徒。抵达江北,他一刻未歇,十人分乘两车,直奔西阳。
抵达西阳时,旅馆排查工作已全面展开。陈云一行立即投入其中,心中难免忐忑只有他知道,那四颗定时炸弹就藏在某个不起眼的小旅馆里,稍有差池,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的排查区域是荷花区,第一家便是“荷花旅馆”。刚进门,陈云就遇上了老熟人“三头一掌
”的老板娘马荷花。见到陈云,她像见了救星,眼神熠熠生辉,悄悄朝他递了个眼色。
陈云心领神会,随她走到一旁。“兄弟,你总算来了,我这旅馆恐怕摊上大事了。”马荷花焦急地说。
“哦?出了啥事?”陈云追问。
“我呢,就是照你说的,开了个小餐馆,挣了点小钱。正好边上这旅馆要转手,我就接手了,离我的店也近,方便照应。新店嘛,我得摸摸摸底,精力就全放旅馆上了。
今儿有四个人来住宿,一看,一间房四个人挤,还浑身那股子不对劲。我从小跟家里学的,看人挺准,一看就知道哪个不善,这四个,满脸晦气,说不定还带着晦气,有血债呢。”
陈云心里门儿清,这四个是啥角色,债不少,恶着呢,还带着枪。西阳为了抓他们,牺牲了俩同志,旅馆老板娘也中了枪。
现在马荷花看出他们不是善茬儿,还没打草惊蛇,挺好办。知道人就在旅馆,陈云打算瓮中捉鳖,看能不能不费一枪一弹,直接屋里把他们给逮了。
要瓮中捉鳖,陈云悄悄带人埋伏到他们房两边,贴墙听他们说话。
里头有人开口:“老表,弄点吃的呗?”
“弄,饿死我了。”
“啥吃,咱这事儿快露馅了,小心点吧。”
“老表,话不是这么说,饭得吃,不吃你自个吃。”
那会儿的墙不隔音,陈云一听,心一乐,这不是送上门的吗?对付关东二狼
那招,再来一遍。
他下楼找马荷花,掏了瓶小瓶子给她。
这瓶子,厉害着呢,上次放倒关东二狼,陈云见识了威力,就揣着,防身用。
马荷花胆大,不怕,还兴奋,往自己做的卤里加了粉,等他们来吃。
这四个,真够大胆,明知道警方找,不慌,还跟马荷花问吃的。
马荷花热情介绍:“吃的有,那边三头一掌,辣出名,吃不了辣就算了。不喜欢熟食,去饭店,现在也该关门了。”
年轻人想了想:“行,来点三头一掌,多辣,我们爱吃辣。”
马荷花却没挪步,立在那儿不动。
“咋了这是?”陈云心里直犯嘀咕。
“嗨,这三头一掌得另外掏腰包啊。”马荷花解释道。
“行了行了,算进房费里吧。买好了直接送门口来。”年轻人不耐烦地挥挥手,转身又回了屋。
马荷花旋即出门转悠一圈,回来时手里多了份特制的“三头一掌”,敲响房门,对着里面喊:“客官,您要的三头一掌来了,总共十块,记账上了哈。”
屋里人接过美食,嘴里还嘟囔着马荷花太会做生意,赚黑心钱,骂骂咧咧了几句,便迫不及待地开吃了。
陈云在一旁捏了把汗,生怕这群人一言不合就拔枪,那马荷花可就危险了。
好在,他们并未对马荷花起疑,进屋后专心致志地分享起这份小吃来。
“哎呀,老兄,这玩意儿真香!”一人边嚼边赞。
“我好久没
尝到这么美味的东西了,十块钱花得不冤枉。”另一人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