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以命换命

再给你一次机会哦,要是同意好好谈就摇摇尾巴。”

见那狗蔫头蔫脑的样子,顾离到底还是心软了。

在林旭远的注视下,好半晌后角落里那条小黄狗才不情愿地摇了摇尾巴。

见它同意,顾离才解开它身上封禁的束缚。

当那条小狗慢慢地在眼前显出人形时,林旭远登时眼睛瞪得老大。

不过好在他是名作者,接受能力也挺强,惊诧过后就开始盯着眼前的少年打量。

“顾小姐,我并不认识他。”

最后,林旭远还是十分确定地摇摇头。

只是那一双眸子,让他觉得熟悉。

“嗯,那就你说说看吧,你为什么要每天都干扰他不让他睡觉?”

那少年在听林旭远说不认识自己时,那双纯澈的眸子里溢出了让人无法忽略的失落。

最后他还是耷拉着眼转向林旭远,哑着嗓子说了一句:“下个星期的签售会,不要去。”

那双眼里有失落,更有祈求。

听见这话林旭远也是一愣。

他怎么会知道自己下个星期会有一场签售会?

这是很早之前定好的日程,知道的人并不多。

因为这段时间睡得不好,所以他都还打算找公司说明取消这场活动。

“就是因为这件事所以你才每天来阻止他睡觉?”顾离挑眉问。

在少年点头后,林旭远却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你是不是认识我?”

明明是一张陌生的脸,可是那眼神给他感觉实在是太熟悉了。

他不说话还好,这话一问出口,只见刚才面对顾离时还龇牙咧嘴满脸不服气的少年泪珠子就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哇!给我看心疼了!】

【怎么会有人哭起来怎么还能这么乖啊!】

【我真的会笑死,刚才对着顾离的时候是叛逆期的孩子一身反骨,现在突然就像极了那被欺负了找家长时的样子。】

【木思元不是老年痴呆吧?那么可爱的弟弟他不记得?看给孩子委屈的。】

【这要是我弟弟,哪怕两辈子我都能记得他!】

“哎!你别哭啊!”

少年委屈的样子给林旭远的困意彻底驱散了。

他吓得赶忙抽了几张纸巾上前:“我、我记性不好,你要是认识我你就跟我说,我想想肯定也能想起来。”

林旭远手忙脚乱地安慰着对方。

可接过纸巾的少年却抽噎着讷讷道:“不会的,你想不起来的。”

抬起头见他满脸无措,少年接过纸巾擦掉眼泪,“我叫阿白,你以后要记得我的名字。”

林旭远是个大宅男,毕业之后除了写小说就是宅在家里写小说,甚至连游戏都不怎么玩。

三十出头的人了还单着,长这么大也就只哄过自家的小侄女。

可现在他却慌忙哄道:“我记得了,你、你别哭了阿白。”

当阿白这个名字从他嘴里念出时,少年好像心满意足似的破涕为笑。

“你答应我,下个星期的签售会不要去。”

“好的我不去!”见他不哭了,松了口气的林旭远生怕一句话不对他再哭起来,于是连声保证。

“喂,你说了这么多,还没说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做呢?”

此时顾离也看出来了,这狗妖并不是想害林旭远,而是想要救他。

听顾离问,阿白头一扭,看样子并不愿意跟她说话。

哟呵!小妖怪还挺倔?

顾离笑笑:“不说也行,这次你能替他背下这个因果挡了这场劫数,那因果自然就落到了你身上。就凭你这点道行能救他这一次就了不得了,那下一次呢?你还能用什么去逆天而行救他的命?”

顾离话说得很明白,少年脸上有失落的无力感,但却依旧不愿意开口。

这时林旭远却急了:“什么劫数?什么因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急切的语气把少年吓了一跳,随后他垂下头,嚅嗫着嘴好半晌:“这点不用你管,只要我在,我便会护着他。”

“你护着?就你这小弱鸡的样子能护住他吗?”看向一脸倔强的少年,顾离咧开嘴嘲笑得毫不留情,“等你死了他因果未消一样还得死。”

顾离从不相信人类感情之下的诺言,她认为所有保护都是基于绝对实力和现实之上的。

这话像是给了少年迎头一击,他头上毛茸茸的耳朵抖动着耷拉下去。

好半晌才蔫蔫地看向顾离:“那、你有办法帮他化解吗?”

“我?就算有办法也不会无缘无故帮一个陌生人。”

有些因果是累世的,那可不是一句话就能化解的。

她又不是神仙,见人就帮她多少修为都不够用。

“你能帮他,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少年咬咬牙,目光坚定地看向顾离,试图用自己的命去完成这笔交易。

【我受不了了,顾离她简直铁石心肠!】

【呜呜,梦然妹妹,你快劝劝顾离,只要她能帮阿白弟弟的忙,要多少钱我们都给她众筹!】

【附议!】

【赞同!我是小狗教的,我看不得这些!】

直播间弹幕炸开了锅,只可惜顾离看不见也听不到。

面对少年的请求,她只是轻飘飘丢过去一句:“你的命对于我来说并没有你想象中那样的价值。”

听着眼前两人谈论的话,林旭远这个当事人急了。

“阿白,虽说我已经不记得你了,但还请你告诉我那个被遗忘的故事,否则原谅我并不能接受你的好意。”

他知道对方是想救自己,可林旭远并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以命换命的救命之恩。

那样的话他宁愿接受顾离所说的因果。

“主、主人你别生气,我没怪你忘记我......”

望着林旭远坚定的眼神,几番犹豫过后阿白说出了他俩的故事。

在没修炼化形前,阿白是林旭远从小养大的小黄狗。

那时候的它毛色是浅色的金黄,村子里的狗都没有名字,只有身为孤儿的林旭远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阿白。

只因为那一身浅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乍眼看去会泛出一层银白。

那时候的林旭远是吃百家饭长大的,阿白是在奄奄一息时被他从地里捡回来的。

从此只要是林旭远有口吃的就会分阿白一半,一人一狗相依为命日子艰苦倒也能苦中作乐。

只可惜好景不长,这样的日子在鬼子进村后彻底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