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最后通牒

姜父的声音狠厉传来。

“既然是姜家没有把这个女儿教好,那就由姜家最后来把她带上正轨,这么多年了,她享清福想得太多了,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现在陆琰宸既然已经死了,你也就不用再去有那么多的额想法了,也没有人敢和我们姜家作对,你现在跟我们回去,把肚子里面的孩子打掉,接下来结婚生子,给姜家带来更多的利益!”

姜知话尖叫。

“不要!不准碰我!你们谁过来,我就死给谁看!我就让谁的手上沾满了我的鲜血!”

周围的人都皱紧了自己的眉头,没有人敢上前去,姜知话的手里面拿着一把剪刀,握着剪刀的手已经出血了,她把剪刀对准自己的肚子,模样看上去十分可怕,她应该是害怕极了,也是十分珍视自己肚子里面的这个孩子,所以才会这样。

姜父皱眉。

“你不要妄想还做着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的美梦,陆家现在没有了陆琰宸,就是一盘散沙,别看现在还在好好地发展着,很快就会倒台了,你和陆家,从今天开始就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了,来人,把她给我带走!”

周围的人眼看准备硬上手,陆琰宸二话没说,大步流星的走过去,护在了姜知话的面前,看着周围的众人,眼神犀利。

“我看谁敢!?”

姜知话看见陆琰宸再次出现,她的眼泪瞬间从自己的眼眶中流了出来,那是喜极而泣的眼神,沈宁认得出来,她是真的爱陆琰宸,这不是演能演的出来的。

“阿宸!你还活着!我就知道!你还活着!我就知道,你不会死的!我就知道!”

一旁的经纪人赶紧趁机把姜知话手中的剪刀拿下来,有些心疼地看着姜知话已经破损的手。

“姜小姐,您现在手破了,之后再想拍戏该怎么办啊!?”

姜知话没说话,只是仍旧抱着陆琰宸,陆琰宸却微微皱眉,为什么她的肚子和沈宁的肚子的触感不一样?是因为沈宁太瘦了,所以孕肚格外明显的原因吗?

陆琰宸有些不太理解,但是现在也不是纠结这些事情的好时候,姜家父母看见他,都等打了自己的眼睛。陆琰宸扯唇,笑了。

“怎么,难不成二位也是觉得,我现在应该是一个死人,而不是应该继续活着,是吗?”

虽然这样说,不太好,但是姜父的脸色显然是表明,他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陆琰宸,不就是应该已经死了吗?不然的话,陆家的股份现在怎么会全都在陆远舟那个废物手里面?

姜父抿了抿唇,开口说道。

“阿宸,我们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自然不希望看见你出事,现在我们看见你没事,自然也是开心的,你没事那是再好不过了。但是,现在陆家的股份你也没有了,从今以后,我们相信按照你的能力还是可以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我们认为你和知话之间的事情还是差点缘分。”

陆琰宸仍旧是那副要笑不笑的表情,姜家的人说话倒是有水平,说来说去的意思,其实不过就是想说,他现在配不上姜知话了吗?

但是他从一开始也没有要和姜知话在一起的打算,只是,姜知话现在的精神状态不稳定,他需要让姜知话待在身边,他开口说道。

“我和知话的事情就不劳烦二位费心了,我相信我们这一代人对于所谓的包办婚姻和联姻都是深恶痛绝的,二位从小看着我们长大,自然清楚我们两个人的秉性,现在事情发展到现在的地步,也不是我们两个人希望的,但是知话现在想去哪里,还是要看她的意愿。”

姜知话立刻拉住了陆琰宸的胳膊,摇了摇头。

“不,我哪里都不去!我就要呆在这里。”

如果回去了姜家,姜知话可以断定,自己再也没有自由的生活,她又不是傻子,绝对不要过那样的生活。

陆琰宸看着姜家父母,扯唇,笑了。

“既然这样的话,我想二老,还是暂时先请回吧。”

姜家父母互相看了一眼,姜父开口说道。

“阿宸,既然你现在手里面已经没有了陆家的股票,那你现在和姜家作对的话,也没有什么好下场,凭你的能力,想要活的锦衣玉食不是难题,但是如果想要活的和之前的一样,只怕是不行,我想,我们还是劝你,不要在姜家的对立面。”

这是提醒,也是警告,陆琰宸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听不出来,只是,他没有打算告诉这两个人他即使离开了陆家,也仍旧是那个可以睥睨这个商圈的陆琰宸。

他勾唇,周围的保镖涌现了出来,把她们护在圈子里面,陆琰宸看着姜家两个人,开口说道:“但是,这里目前还是我的地方,我想我的地方,我想留谁,想不留谁,还是有这个能力和本事的,我说的对吗?”

别墅留下来的保镖不少,姜家的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陆琰宸,他们没带多少人,就算是带客人,他们也不会用的,他们不想和陆琰宸起正面冲突。

姜父开口说道:“既然这样的话,那我们就先离开,但我希望,有些事情,姜知话,你还是考虑清楚比较好,谁才是生你养你的人,谁才是你的舍生父母。”

他们离开之后,姜知话才终于哭了出来,她的眼泪顺着眼角往下流,即使是这一刻,她仍旧美得明艳动人。

“阿宸,为什么,有些人把我们生下来,却又不对我们负责!?凭什么!?凭什么啊!?”

姜知话哭的楚楚动人,说出来的话又引得陆琰宸心窝子里面一阵柔软,他测了测眉目,开口说道:“没事,我在。”

姜知话心动微动,抬眼看着他,眉目中满是柔情,这一刻,沈宁站在旁边,真的觉得自己很多余,也觉得,自己确实是见证了绝美爱情。

青梅竹马,性格合得来,家室合得来,彼此也见过彼此最不堪的一面,这样的两个人,不是绝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