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学生打扮的人在街头摇头晃脑地卖弄着忧郁和音乐,他身后的商店玻璃一天要映出一万张人类的脸。巨大的广告牌跳动的秒数足够买下一个流浪汉的十辈子,都市让人流连忘返,都市让人万劫不复。

杰森正站在哥谭大学的校门口,被地摊热狗里的辣酱辣得疯狂灌冰水。有的女孩会在路过他之前多看两眼,嗨,帅哥就是用来看的,路人女孩那么想。在犹豫着上前要电话时,刚才还站在路口大口喝水的黑发青年不见了踪影。

真要命。杰森拉了拉他肩上的背包,往大学里走去,他悠哉悠哉地路过林荫道、草坪和背负着某某某建筑大师名号的奇怪大楼,唯有在路过图书馆的时候,他不免咋了咋舌。

他长相英俊,眉目间是藏不住的桀骜狂气,但胜在——年轻,单论年纪,甚至正处于按一般人生轨迹中的学术深造阶段。当然,现在不是谈论意外的时候,他过来只是为了找人。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人总有合适做和不适合做的事情,就像当你需要到哥谭大学找挂职教授这种事,就不适合用普通帮派的手段。上门问话?打晕了绑到基地?笑死,他又不是达米安那个刺客老妈。于是杰森非常正常地穿了一身普通的衣服,背了个在大学生中流行的背包,没有一点意外地进入学校……然后在大楼走廊里对着那一排“哥谭知名校友”中的某个富豪现场嗤之以鼻。

“您好?”带路的学生转过头,迷惑地看着那个穿着连帽衫的青年:“霍伯教授的办公室就在这……过会下课他应该会过来一趟。”

“哦,非常感谢。”杰森说。

当然没人会对他的行为有意见,虽然人人都爱布鲁斯韦恩……的脸,但看不起他作风的人可海了去了,也不是没人一边爱着他的脸一边嫌弃他这个人的。

拉瑟福德·霍伯教授,在哥谭大学当教授,领域是经融,在平平无奇的一天里,接到了一封来访的邮件……然而访客不是他的学生、同事、老友或者准备找他探讨问题的业内人士,而是位……社会人士。

在和这位教授进行寒暄、套话之前,他用舌头顶了顶口腔。

根据现有的调查,洛夫顿齐是个人渣不假,但是——你猜怎么着,他的社会风评实在是太好了!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个翩翩有礼,善良又温和的绅士,平易近人,和人交朋友从来不在乎对方是什么背景,这层好名声让一切都沉到了最底下。

领着他进门的教授看上去莫约四十上下,有着一头红发,颊髭也是红的,穿着一件条纹衬衫,领带打得规规矩矩。

他请这位年轻人先坐下,然后自己从柜子里找出了两个塑料杯,倒了一杯推过去。

“洛夫顿齐?”他说,没有掩饰惊讶,但比预计的要平静:“哦……是他,我记得这个人。”

霍伯教授有个习惯,他在思考的时候,通常会自言自语,“是吗……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不过确实,他给我的印象相当深刻……”

啊哈,看起来没找错。杰森想,“听说您和他有过矛盾。”

一个在表面上无可挑剔、又平易近人的家伙,又怎么会和人有冲突呢?不知情的人大可以用规律来敷衍——“不可能要求人人都会喜欢某个人,总有人不喜欢他,这很正常”……只是,真理也不总能恰好适用。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了,这位教授发现了洛夫顿齐的本质。又或者说,至少与他的利益相互冲突,所以才惹得他和这位教授有所不和。

教授还算是个不错的人,他没问杰森为什么打听这个,也不在乎被占用时间。嗨,谈谈往事而已,于是他就对杰森讲了关于洛夫顿齐的几桩回忆。

“一开始,这确实是个优秀的年轻人。”他回忆到。办公室窗几明净,远远能看到楼下花坛里的花。

“他选修了我的课,不过我们之间刚开始还算相安无事,直到有一次,我布置了一份小组作业……”

据霍伯教授回忆,洛夫顿齐此人的人缘不坏,也健谈。然而,他这个人似乎很喜欢谈论一些关于秘密结社的话题,比如光明会,□□之类的,如果是普通人谈论这个,大概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效果,谁年轻时候还没看过类似《达芬奇密码》之类的消遣呢?坏就坏在他的身份——一个富豪的儿子,于是这无形中为他引来了一批追捧者。

“哦,毕竟我也年轻过,小组作业这种东西,说到底还是有必要的……可以肯定,每个组总难免有上那么一个那种不爱出力,纯粹来混分的家伙……当然,他们最终的问题并不是任务的分配不均。事实上,就我后来所知道的是,当时的洛夫顿齐很热心地担当起了组长,进行了任务的分配。”

“那他……”

“是的,问题就在于此,他是个专断独行的人……并不是说他不会听取别人的意见,前提是,那是他想要的方向,他们小组在尝试一个方向失败之后,原本准备换一个课题,然而他却大发雷霆。”

杰森皱了皱眉头。

“是的,直到有人写邮件过来,我才发现,他有着自命不凡的毛病。一开始我并不在意,因为这是年轻人的通病,所以我没来得及约谈他……”教授双手交叉,平淡地看向杰森,而杰森……不确定他眼中是否闪过了什么。

……那是什么?

“接着,写邮件举报的那名同学没过多久就找了个借口休假,他们小组只能按着他原本的设想走……不过,分数并没有太高。”

教授并不是一个阴谋论者,所以他一开始压根没联想到这两件事之间的关系。因为休假的那个青年用的是家人出事这种理由,他也是很久之后才发现,那名青年根本就是被人打了个半死,但是又不敢声张。

“他很喜欢折磨同学,他的组员深受其害,首先会百般讨好,表示自己离不开他们,要求他们无论何如都要把这个课题做好,最后又轻飘飘地否定掉所有人的努力,并重新换一个自己需要的课题——大部分事情上,他都喜欢那么干。”

“此外,他不喜欢别人凌驾于自己之上,他享受领导一切的感觉……是的,他似乎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个指挥者。”

霍伯的描述冷静、平淡,他的态度却相当耐人寻味——杰森倒是不打算过多的探究,无论这位教授是对他抱有某种隐秘的期待,还是单纯地想找人讲讲他教学生涯中遇到不少垃圾学生中相对垃圾的那个,这些都是次要。

实际上,杰森完全可以不按他们都那套来,如果坐在这儿的是提姆或者迪克又或者老蝙蝠,那还得说服教授在查明真相后作为证人出庭,至于霍伯怎么看,他也许会去,也许不会去。

杰森只要搞懂这垃圾到底干了什么,然后看是找机会一枪崩了他还是先给一顿毒打再一枪崩了他——好吧,还得在老头回来之前。

他在心底轻蔑地、嘲讽般的笑了笑,对自己。

这一趟下来让杰森得到了两个线索:一,洛夫顿齐自命不凡,且痴迷一些秘密结社;二,他暗地里会与一些社会人员来往。

杰森陶德回去时绕道去超市买了点食物,出来时背上的包就派上了用场。阴云不似往常那样低低地压在高楼身边,而是遥遥地漂浮在远方,朦朦胧胧,这是个无雨的阴天,丰富的广告和川流不息的人群弥补了萧瑟的春日,将其变为庸碌的冷漠。杰森推开门,“你好,安全屋。”他把啤酒和一部分半成品分门别类关进冰箱,顺便看了看手机消息。

半响后,他坐到了电脑前,抱着一袋子薯片。

先从洛夫顿齐的人际网开始——所有人都说他“平易近人”且“交朋友从不看出身”。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也就是他至少会有一些来自底层的助力,对于一个新时代的富家子弟来说,无疑是正确的做法,更何况,这种用完就丢的底层炮灰显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他非常在乎自己……”杰森在荧屏里又过了一遍洛夫顿齐“完美”的生平,“……的才华,这是个自认为非常了不起的人,可以说,他富裕的家境让他确实站到了大部分人都无法到达的终点。”

然而这和真正的才华可是两码事。

杰森也没少见这种脑子仿佛被驴踢过的小富二代,大部分不算太聪明,顶多是良好的资源将蠢的一面很好地掩盖住了,这位嘛……充其量是有点小伎俩,实际能力并不强——可有时候,小聪明也能造成大麻烦!

“自恋,把自己放在高位,将身边的人看作附庸,加上他以前对提姆干的破事……”杰森很快把信息整合到了一起,然后突然笑了起来:“哈,看上去是那种会导演一出杀人案来着证明自己不同凡俗的玩意。”

杰森笑得要死,老天,好久没见过这种蠢东西了。他往后一靠,眼睛微微眯了起来,那一抹讥讽的笑在没开几盏灯的房间中转瞬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