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第一具尸体发现于秋末,八十年代初的阳光照亮了糜烂的街道,随着执舵人的更替,五月花号所膨胀而来的巨轮缓缓地往另一个扑朔迷离的未来行驶而去,一度撼动过这艘巨轮的嬉皮士运动逐渐如潮水般退去,偶尔的回浪已然不成气候。名为媒体的虫蝇已然没有什么好大肆宣扬的了——那些放荡的、有害社会的波西米亚者已经死无全尸,或许社会将对此感激,可他们终究不能仅凭体育频道度日啊!于是,科姆·布朗宁的死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搬上了头条。

事实上,出乎后人意料的是,第一个报道此事的记者来自费城,在此事件作为导火索被点燃之前,我们还是得先讲讲哥谭——哥谭,一切故事都离不开这里,全美最高的犯罪率,却是花园州(注)的经济中心之一:制造业、制药业尤为发达,可以说为半个城市的劳工提供了就业岗位——而另一半人口,在人们带着恶意的调侃里,则是由地下的黑色产业来养活的。

在这样的一个城市里,警察与□□勾结,一千美金就能买一条人命,死人是自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暗地里死去的人不胜枚举。而科姆·布朗宁本该也是其中一员,她被发现在一处化工厂附近的小巷里,那里通常被人用来堆放垃圾,她的尸体就这样被十公斤重的垃圾压到最底下,直到发出恶臭,被来扔垃圾的居民误以为垃圾堆下掩埋了一只郊狼——当人们把垃圾搬开后,她才得以被发现。

她是附近富勒工厂的工人,年龄不过二十,父亲早亡,她与母亲、弟弟同住,人际简单,在大部分时候,如果没有什么外伤——或者是里头没有什么别的门道,通常会被警方查找一阵后,要么草草结案,搁置在一旁。少部分真凶会被绳之以法,前提是他没有什么别的“背景”,那时的哥谭警局就是如此,有心无力,内鬼不断;经过法医鉴定,科姆·布朗宁死于烧伤。

对此,她所居住的佛多大道谣言不断——夸大其词,与真相相去甚远的消息如雪花一般四散开来,不知怎么回事,布朗宁的死因从“烧伤”传为了“化学液烧伤”,只因她在工厂上班,到最后,在那个信息不甚发达的年代,甚至传出了如此谣言:有一名化工厂的女工在工作时掉入了化学桶,被活活腐蚀在了滚烫的化学液中。

“就像人掉进了满是硫磺臭味的地狱岩浆里那样。”讲述这件事的老流浪汉说,他裹着脏兮兮的毯子,用高昂又疯狂的语调宣扬着某个箴言:“掉入的是人,爬出来的是魔鬼!黑暗的时代就要到来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正是此番言论,恰好吸引了一位隔壁州的记者,那位记者本来是携同妻子过来度蜜月的,偶然在街上听到这则言论后,他立即兴致勃勃地展开了调查——至于他的调查结果,大家无从得知,然而从后世得到的消息来看,此人无疑是个盗世欺名之徒,因为他在回到费城后,立即把谣言搬上了报纸头条——一起魔鬼作祟的烧伤案不出所料地吸引了大众的眼球。

“有意思的是,这件事还惊动了教会,他们特意派了人来驱魔。”布莱雷利点了点按顺序排列好的报纸复印件:“不过不了了之,而就在人们兴致正高的时候,第二具被烧伤的尸体出现了。”

“卡米拉·富兰克林,十六岁,在上学的路上失踪,后来被发现于一处河滩,当时街坊都以为她和她的男朋友私奔了,发现她的是几个到河边约会的青少年。”

“经过法医鉴定,她的死亡时间与布朗宁相差不过三天,就在警方迫于舆论展开调查时,第三位受害者当年的十一月中旬被发现,于是这起噱头为恶魔作祟的案子也逐渐从神秘学的角度脱出,正式为人们所了解——这是一起人为的连环杀人案。”

“唔。”夔娥快速地扫过了那些逝者的名字和样貌,她们之中有黑发、金发,也有棕色头发,年龄各异,最大的二十八岁,最小的也就十六岁,无一例外都是女性。

她打心底厌恶这类连环杀人犯,从来都只会找妇孺麻烦,通过杀害弱小来证明自己强大——呸!

“那么,哥谭警局有调查出什么吗?”

“一开始他们把目标锁定在了与这些女性相关的人身上——比如富兰克林的那位男友,很遗憾的是,虽然他看上去就是个骗小姑娘的货色,但事发时他正在另一个城市与情人共度良宵。”

“以及这位特蕾西女士,她与房东有些恩怨……不过当时也没有什么实在的证据。”

布莱雷利揉了揉眉心,证词乏善可陈,线索一团乱麻,这种旧案查起来简直是毁灭性的灾难:“而且那位房东已经在千禧年初过世了,我个人倾向于不是他,不然盲鸦干嘛给我们揽这活儿。”

“会不会是□□之类的……?”夔娥说:“我就随便提一提可能,比如有同伙之类的。”

布莱雷利沉吟道:“……不排除有同伙,□□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得再看看情况。”

“就没有别的活着的知情人之类的吗?”阿尔塔蒙问:“单凭这些感觉有些……勉强。”

布莱雷利漫不经心地转了转笔。

“名单我们的警探先生还在整理。”他说:“……不过确实有那么一个……”他说了句什么,另外两个人都没听清:“……如果能得到,那再好不过了。”

“什么?”

他“啪”地放下笔。

布莱雷利抬起头,轻声说:“……韦恩。”

他又重复了一遍:“韦恩……没错,那个主治医生,尽管他也已经死了,但我们不妨假定——他生前有记日记的习惯,他将这件事写了下来,当然,可能性很小,但不是不能争取一下。”

“等等,说起记录,那医院的记录没有吗?”阿尔塔蒙敏锐地察觉到了这个事实,没想到布莱雷利笑了几声,往后仰去,他的椅子也被他带着往后倒——接着停在了某个位置,维持着微妙的平衡,又摇摇欲坠,仿佛随时会倒下。

“没有那种东西啦。”他欢快地——不如说,一到这种时候他就不自觉地用这种口吻说话,自娱自乐、自嘲自讽、以掩盖他的些许烦躁与恼怒。“——所有记录都被人为抹去了。”

“所有……”夔娥惊呼道。

“所以还挺有意思的,不是吗?”

布莱雷利说,他闭上眼睛,扯了扯嘴角。

……迷雾仍未散开……

……

……

布鲁德海文的周一和其他城市千千万万个周一一样,意味着忙碌、躁动、早起的困倦还有对操蛋生活的咒骂。周一,一个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不美好的一天,这种特质放到在布鲁德海文警局尤为明显。

“嘿哈林顿,你把那份红色袋子装的文件放哪了?”

“什么袋子?哦请您稍等一下……”

“该死,系统又卡顿了……耶稣基督,我真的认为这些老古董该做一做升级了。”

“抱歉,让一让……”

“我真希望布鲁德海文什么时候也能有个超人。”戴维警官说。相比起其他同事,他现在姑且还算清闲……毕竟经常会有这种事,明明办公桌离得很近,工作内容却差得十万八千里。

“为什么那么说?”他身边的艾琳·格瑞斯问:“虽然这句话不该在工作里说,但谁也不能否认夜翼也有一个好……身材。”这位女警员耸了耸肩。

“至少一些琐事可以交给超人去做,比如猫上树了下不来,邻居两个星期没去遛狗,还有找不到家里的遥控器之类的。”戴维说,“他们完全可以去喊超人,夜翼可做不到这些。”

“嗨伙计们,在说什么呢?我似乎听到了夜翼?”

迪克格雷森挤了过来,他刚被玛德琳叫过来查看电脑系统。

“……看在今天是周一的份上。”戴维听到格雷森的声音,扭过头来:“哦迪克,没什么,只是几句抱怨。”

说完,戴维笑了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尽管,美国人没事就爱打电话报警这事儿几乎人尽皆知——然而总有些例外,这就是一部分警察对义警、超级英雄很有好感的原因,老天,能有个帮忙分担工作的家伙真是太好不过了。

尤其是每个城市的情况各有不同,火并、□□横行并非哪个地方的专利,然而比起有着大量警力治安也还过得去的城市而言,某些城市可就太倒霉了——很遗憾的是,布鲁德海文刚好就在这“某些”之中。

和大都会那种有事喊超人的依赖性氛围以及除非遇上反派炸楼这种事、一般既不愿意麻烦别人也不愿意让别人给自己添麻烦的哥谭式冷漠氛围不同,布鲁德海文通常介于两者之间,这让它看上去更贴近芝加哥、底特律这些城市,然而坏就坏在,这地方除了独特的腐烂气息之外,离哥谭也太近了。

“看吧,又来活儿了。”

还没等他们寒暄上几句什么,出警的任务几乎下一秒就到了,戴维看了看表,叹了一口气:“夜翼是挺不错的,可以说,我很喜欢他……就是这家伙晚上才出没,我猜他白天一定不用上班。”

“……那我猜他要。”迪克摊开手,用快活的、又略带调侃的语气说:“不然他为什么只有晚上才出来呢?——以及谢谢你喜欢他。”

戴维看上去被这句貌似玩笑的真话逗乐了:“好吧!该死的工作,该出门了。”

他们接到的报警来自华斯莱特大道,当地一户居民家的狗掉进的地下室。

“虽然说说地下室,不过,并不在房子里。”报警人说,他领着警察们往房子后的院子走去,这是一栋位置有些偏僻的房子,几乎在街区的另一端。报警人一边介绍,一边不时将自己探头探脑的儿子赶走:“乔治,去找你哥哥,我们这儿正忙着呢!”

“哦,所以你们要去救弗兰克了吗!”

名为乔治的小男孩说道,他躲在墙后,好奇地往这边打量——然后得到了其中一个警察友好的笑容,迪克格雷森冲他眨眨眼,释放出的善意让这小子显得大胆了一些,于是他装作没看到自己老爹的暗示,蹦出来挥了挥手。

“哦抱歉,我儿子很担心弗兰克,也就是那只小狗……乔治,听话,我们保证你的狗狗会没事的,好吗?”

“没关系,刚刚我们说到哪了?”

报警人——也就是乔治的老爹说,那是个很深的——地下室,或者地窖,他不敢贸然下去,于是选择了报警。

“我们搬来的第三个月发现了这里。”男人说,他带着警察们穿过院子,迪克注意到在一旁似乎有个秋千,他略略扫了一眼,一个很开阔的院子,另一边停放着汽车,汽车左边则是一个仓库。他们走到被扫作一堆的枯叶边上,看着报警人是如何变戏法似的从看起来全是青苔的地面上掀起一块石板。

泥土的气息随着石板的挪开而涌出,狭窄的洞口下方是一片难以捉摸、深不见底的漆黑,“不过当时我们比较忙碌,所以没来得及下去看看,但是乔治和他哥哥托尼总爱过来探头探脑。”他解释道:“我最后一次看见弗兰克是在……出差前,已经了一段时间了。而且我时常会到花园里来看看他们两个臭小子有没有动过石板,自然,如果这玩意是打开的,那我就会把它给挪回去——我不清楚是狗是什么时候掉进去的,没有任何动静。”

“也就是说,”戴维问,他用手电往里头照了照,除了一个垂直的,用绳子编成的‘梯子’之外一无所获,甚至那根绳子都不怎么牢固:“狗也有可能是跑出去了?你们张贴寻狗启事了吗?”

“是的,我们也在附近找过。”报警人说:“但弗兰克是只很聪明的拉布拉多……”他说,“它认得回家的路,我们在意识到它不见之后查了附近所有监控,并且驱车去了最近的屠狗场,可一无所获,而且……”他不知道怎么说:“是我妻子先想到的,狗可能掉进去了,我当时在公司,她不知道怎么办,就在站在这里试图呼唤它,然后她说,隐约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但仔细去找,又会消失无踪。”

出于安全考虑,特别是为了防止两个小孩非要下去找狗,女主人只能又把石板挪了回去。

其中,房主的话相当委婉,大概是顾及不知道藏到哪的乔治——如果这只狗真的掉下去了,前后近一周的时间,恐怕已经死在里头了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迪克说,他弯下腰,检查了一下覆盖在石板上的泥土、青苔和爬动的虫子,他和他同事在附近看了一圈,但,尽管不是什么专业的动物搜救队,但周边确实没有什么别的东西,比起大人的庭院,这里更像儿童的游乐场;迪克和同僚商量了一阵,最终决定派个人下去。

“我去怎么样?”其中一个女警察自告奋勇,她拿着手电照了半天:“感觉这里头很窄……”

“不,你就别去了,我去。”迪克说,他和戴维打了个招呼:“我记得车上有防毒面罩?”

“这……会不会太危险?”报案人迟疑道。

“没关系,你得相信我是专业的。”迪克说,他又看到那个探头探脑的小家伙了……

事实证明,当那双湛蓝的眼睛看着你时,很少有人能拒绝它的主人,反正不管怎么说,迪克最终获得了许可,带着对讲机、电筒和一个带滤芯的面罩走了下去。

眼前这个——姑且称之为地洞的地方,正如想象中的那样阴冷潮湿,仿佛淤积了一股寒气,迪克摸了摸口袋,里头还有一个韦恩出品的小型供养胶囊仪,应对可能出现的缺氧刚好——除非这个地洞有个五公里。

男人敲了敲墙壁,确认了这里只有一条通道,接着摸索着往前走去,正如房主所说,下去后有一一处大概十平米左右的空间,里面有一些零碎的杂物,木板、树枝什么的,空间连通着一个隧道,深不见底;这里看上去像个防空洞,当然也可能连通着某个地下管道。

如果超人在这里,稍微看一眼就能得出结论,迪克想到,他的扶上越往后越嶙峋的石洞墙壁,神情开始凝重起来。

“这里有爆破的痕迹……总不可能是个矿洞吧?”迪克收回手,喃喃道:“不应该啊。”

作为港口城市的布鲁德海文并没有多少矿产资源。

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理由开辟了这个地下洞穴?他抬起头,用手电筒四下扫了一遍,除了阴森可怖,这里再无他物了。

“嘿?弗兰克?”迪克一边呼唤着,一边前进,并且时刻留意脚下,以防踩到什么别的东西……

这里出乎意料地深,他慢慢前行,如果是这样,那确实不怪报警人没听到狗的动静……

“梆、梆、梆。”

他突然间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像某种沉闷的撞击声……回荡在整个地下洞穴里,这让他瞬间警惕了起来,他弯下腰,降低重心,另一只手摸上了塞在后腰的卡里棍。

“弗兰克,是你吗?好狗狗?”

声音仍在继续——不过,这不像一条狗能发出的动静。

“梆、梆、梆。”

一瞬间,迪克格雷森思绪纷繁,不如说,他保留了一些少年时期的奇思妙想——而且是在一些紧张的时刻才会冒出来,并不是说这些想法会打扰到他什么,实际上,这有好有坏,譬如他冷不丁想到了一个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大概是一对夫妻应邀去妻子的兄弟家玩,在开车的路上,听到了广播在播报一个通知,某个反社会人格的神经病从精神病院里跑了,而且这对夫妻刚好就在这个杀人犯出没的范围内,本来,开着车的夫妇很快就能离开这里,可惜车子不巧在下一秒熄了火。

丈夫决定下车去打个电话,让哥哥来接他们,并告诉妻子,他回来的时候会敲三下门,却不曾想,他下车后,过了很久都没再回来,直到某一刻……她听到车门上传来了几下敲门声——梆...梆...梆……刚要开门的妻子忽然听到又传来了几声……梆...梆...梆.……

“没敢开门的妻子就这样呆到了天亮。”

“然后呢?”

他后来复述这个故事时,唯一的听众,也就是刚满十三岁的杰森陶德紧张地问,当时窗外气氛正好,雷声轰鸣,闪电照出了古老家具的影子。

“妻子最后在后半夜的雨声里睡着了……第二天警察找到了她,并请她去警察局一趟,而且嘱咐她千万不要回头……”

“她后来……”

“是的,故事里的人总是不爱听劝,她回了头……只见消失了一夜的丈夫脖子上套着一根麻绳,被吊在自己车旁大树的树枝上,一阵风吹来,比利的尸体随风摆动着,脚敲打着车门,梆...梆…梆——”

“咚!”

有什么东西从背后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