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倾妍带着三个小的在抓蚂蚱,那边女人们已经开始洗锅做饭,男人们也用箩筐扣到了十几只麻雀,算是有些收获。
麻雀虽小,那也是肉啊,把毛拔了收拾收拾,直接剁碎了放在了麦粒粥里。
倾妍他们这边也抓了不少的蚂蚱,兰花三个也学着用狗尾巴草串起来,弄的一串儿一串儿的,看着还挺像那么回事。
等麦粒粥差不多熬好了,他们也把那一串串儿的蚂蚱扔到了还有余火的火堆里,不一会那种烧烤蛋白质的味道就传了出来,非常香。
因为串串儿之前他们就把蚂蚱的翅膀给揪掉了,个头也不大,所以时间不用烤太长,等那些细细的蚂蚱腿都被烧没了,正好也熟了。
众人用细长的木棍当筷子扒拉扒拉,把那些烤的有点焦黑的蚂蚱挑了出来。
倾妍夹起一只小手指长的,抖了抖上面的草木灰,再吹了吹蚂蚱身上的灰,这才放进嘴里。
嗯,虽然没有油盐,还是挺香的。
除了李灏之外,其他人都围在一起扒拉着吃,这东西种田的人基本上都吃过,并不陌生,就算不遇到蝗灾,每年夏天蝗虫也都会出现,所以这边的人还是知道怎么吃的。
李灏是真没吃过,他再是怎么在军营里面历练,那也是有粮饷可吃的,在外面没有吃的,最多打点儿野味儿,这种虫子还真没有碰过。
王坤和王乾倒是痛快的跟着一起吃,他们小时候也是农家子,八岁那年遇到灾荒,家人都死了,便自卖自身被买了将军府。
因为表现的好,学武功的资质也很出众,便被安排给了李灏这个将军府小少爷做护卫,后来跟着一起进了军营,他们也一直随身在侧保护着李灏的安全。
说起来,也算是从小跟着李灏一起长大的,所以他们三人的感情并不是一般的主仆可以比拟的,还有一些兄弟情在里面。
李灏见众人吃的香,尤其是倾妍都在吃,一点都不嫌弃,也没忍住夹起一个抖了抖上面的灰,放进嘴里尝了尝。
结果一尝还真的挺好吃的,香香脆脆的,并没有他想象中那种嚼虫子的恶心感,于是也跟着一起抢了起来。
还好倾妍他们四个人抓的不少,再加上有麻雀麦粒粥,大家能吃个七八成饱。
等吃完饭,就开始讨论起
他们也看到了远处那村子有炊烟,,说明这大路边上的村子并没有遭到洗劫。
当然,也不能说就是安全的,也有可能那村子里面住的并不是原来的村民。
还好那个方向与他们想去的方向相反,倒是不会路过那些村子,也不必要去那里边查看。
王坤在旁边说道:“刚刚我上大路上看了一眼,那路上有许多脚印和车辙印,都比较新,应该是这两天路过的人留下的。
既然有人路过,这条路应该还算安全,咱们最好是混在人群里面跟着一起走,到时候还可以互相照应。
咱们的驴车最好是卸下来一辆车,轮流拉着车走,走的还快一些。
这里不比山里,随时可以停下来歇歇,在大路上两边都是荒地,也没有什么野味儿可打,粮食就更不用说了,都是有主的。
咱们若是收人家的粮食,说不定还会被村人围攻,所以还是尽快赶路,赶到邯城或者下一个城镇去采买为好。
若是可以的话,也把这些有些破旧的首饰给变卖了换成银钱,用起来更方便,不会被人注意。”
众人也都同意,一头驴拉着两辆车,看着确实有点怪,他们男人不少,轮流拉着一辆也不费力,还能让走不动的妇孺在车上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