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尤利西斯

大意就是《尤利西斯》作为一本世界名著,曾一度被禁和饱受非议,主人公利奥波德布鲁姆的一天,你又读懂了多少,说说你对这本世界名著的观后感。

《尤利西斯》可是被称为世界最难读懂的三部名著之一,甚至直接是天花板级别的难度。

是一部里面大量引经据典的意识流小说名著。

据说每一句话甚至都有十几个不同的注释。

如果没有注释,基本上没人看得懂。

据传读懂的人,全世界不超过35个。

就连原著作者詹姆斯乔伊斯自己都说,他在这本书里设置这么多的迷津,它将迫使几个世纪的学者们来争论他的原意。

足以看出,这是怎么样的一部天书。

大家甚至连看都看不懂,又怎么来谈什么观后感?

而且还要用英文来阐述,准备时间还只有短短的十五分钟,并且还要求是脱稿。

连邵群都紧皱眉头,早知道演讲第一场这么难,直接他上了。

虽然,他其实也没把握能演讲的多好。

甚至有三成的参赛者直接表示,从来没有看过这本名著,也没听说过,连题目都怎么看懂,直接弃权。

另外有近三成的参赛者倒是听过,或者是囫囵吞枣看过一点点,正在绞尽脑汁想剧情呢,正在弃权与坚持到底中挣扎。

剩下真正读过的,却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所有人都在纳闷,今年的演讲比赛怎么第一场就这么难,那第二场得难成什么样子?

许清熙看到这个题目,倒是没什么特别的感觉,这种类型的竞赛题目,在后世只会越来越多,一点也不稀奇,甚至更奇葩的题目都多得是。

“I......IIlikethisbookveryuch,it,it......”

(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

除了弃权的人,大部分参赛者也是磕磕巴巴,不知所云地扯了一篇废话演讲词。

也有几个聪明的参赛者,主要介绍这本名著,和搭点边的主要谈了谈感受,但是对书中具体内容,却避而不谈。

也有两位认真谈观后感的,但从言语中明显能感觉出来,他们对这部世界名著还是没有读懂,更没有什么深刻的见解。

到许清熙上场时,她淡定从容、胸有成足的往台上一站,光这气场就让所有人感觉不一样。

“我怎么感觉她好有范!”

“弱弱的附和一句,我也......”

“她从容的步伐,往那一站的姿态,我就已经觉得,她是冠军了。”

“我感觉她看起来就能演讲的很好样子。”

“我能说一句自己很没有骨气么,我眼里只有她的神颜!”

“我也是,她上场那一刻,我都忘了这是在竞赛,还以为是某个明星走红毯呢。”

......

“Ifoneday,youddehattherhhestionisnolongercrad,ldbreadandtoohotffee,jttegratedwitheachother,alongthedowoftheflowersandwhiteclouds,asifthesaease,nohurry,evenonarayday,thesilenceofaersonsootheyourdullness.Whenyoufeelthat......”

许清熙一开口,一口纯正的英腔就震住了众师生。

“如果有一天,你忽然觉得早高峰的拥堵,不再逼仄。

冰冷的面包和过烫的咖啡,正好彼此综合。

沿途窗外的花草和白云,都好像一样的自在,不匆忙。

即便是阴雨天,一个人的静谧,也能够抚平你的燥郁。

你觉得一切都很好,一切都没有关系的时候,其实这个世界并没有变好。

只是你学会,放下了自己执着的感受。

【自我】是一个虚无的幻觉,它是我们脆弱的时候,渴望救命的苇草。

我们在被淹没的恐惧中,拼命地挣扎,想抓住它。

以为捍卫【自我】,能够让自己不被冲走。

但却不知道,它其实是因为空洞,才得以漂浮在水面。

所以【无我】,才是佛说的【五蕴】的共相。

我们害怕变化,恐惧失去,所以才体会到无常的痛苦......

意识到这一点,不是自己烧香拜佛,或者是有什么经历,让自己大彻大悟。

而是因为,我曾有幸读过一本巨艰巨难的书。

还是一个爱尔兰老外写的,这本书叫《尤利西斯》。

一本意识流名著,它剧情并不多么的复杂。

只是主要讲述了一个都柏林人,在1904年6月16日这一天,他的心路历程......

写出了后殖民时代里的人们,复杂的心理困境。

主角叫布鲁姆,因为知道自己的太太要和情人约会,懦弱的他决定离家出走一天......”

“他先后去了邮局,坟地,去了报社,去了饭馆,去了图书馆。

在大街上到处晃悠,酒吧,海滩等等。

一直晃荡到凌晨两点,才回家。

路上还捡了一个迷途的小孩,然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带回家,请他喝可乐......

小孩走后,布鲁姆走进卧室,开始脑补妻子和情人偷欢的场景。

然后在沉沉的困意中,入睡......

这本书,它的难度,并不在于情节,而是它的写法。

里面各种象征和隐喻,用意识流写法,呈现出一个人精神世界的迷宫。

这个都柏林人的一天,对应《荷马史诗-奥德赛》里面,英雄漂泊的十年。

离家和归属,这种将奥德修斯狼狈的英雄回归,和布鲁姆的自我放逐,放在一起。

会让人觉得,【自我】这个词,是多么的可怖。

比如布鲁姆,他脑子里面,全是浆糊。

关注女人、孩子、猫猫狗狗,沉溺于七情六欲,热衷于吃喝拉撒。

在一地鸡毛的婚姻中悬溺,在平庸的生活里丧失斗志。

但是这偏偏才是,普通人最真实意识世界的体现!

......”

来参加英语竞赛和关注英语竞赛的人,都是英语水平不错的人。

许清熙的一番演讲,仿佛带领大家通读了这本世界名著。

而她自己独到的见解,更是引人深思。

甚至不清楚,自己的触动,是因为这本晦涩难懂的名著,还是因为许清熙的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