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气愤的说着,
不知道温慕宁和程千宇在家里说了他什么坏话。
让程之衍这么的质问他。
还想把所有钱都拿走,钱都花完了,现在让他还钱,这是要他老命啊。
程之衍起身。
修长的身形在院子里格外的扎眼。
一身腱子肉,看得大队长心惊胆战。
“怎么着,你还要打我不成?”
“我不会打人民群众,钱一分不少的还给我。
晚上吃饭之前我过来拿,要是凑不齐,
你的职位,可能就做到头了,你要是不信可以试试。”
听到温慕宁说,大队长媳妇特意跑到他家里面,忽悠他们去南山脚下捡鱼。
他虽然在这里待的时间不长,但是地形都摸透了。
南山脚下那一边偏僻的很都没人去,
还是村里的禁区,经常有野物出现。
如此危险的地方,大队长媳妇这是按照什么心,他再清楚不过。
他知道女人心狠,不知道大队长知道不知道此事。
但是既然是他媳妇做的,那他就要承担他媳妇儿做的事产生的后果。
这些钱一分不少的,全都给他吐出来。
他知道这点钱对大队长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要他的钱跟要他的命差不多。
果然,他走后。
大队长一下子好像老了许多,重重的瘫在椅子上。
——
程之衍回到家里。
温慕宁和程千宇正在兔子笼面前喂兔子。
小兔子长得非常快,一天一个变化。
“娘,兔子这么可爱,我都不舍得吃它了,要不然我们就一直养着吧。”
程千宇摸着白白的小兔子,心里欢喜。
“兔子长得很快的,到时候它们还可以生小兔子。
兔子会越来越多的,一直养着也不现实呀,你可以选一个或者两个留下来。”
“再说,你看着这么多兔子长大了,真的不想吃吗?
想想麻辣兔肉,红烧兔肉那滋味儿,你确定忍得住不吃吗?”
温慕宁给兔子跺着草,笑着说道。
程千宇想了想,娘做过的麻辣兔肉,红烧兔肉,突然发现自己好像做不到。
扭头看到程之衍站在身边。
他嘴角咧开一丝笑。
“呀,爹你从大队长家回来了,怎么样?他有说什么吗?”
“没说什么,我打算把钱都要回来。
你们先喂兔子吧,我去把另外几只兔子野鸡,拿到县里去卖了。”
程之衍做事雷厉风行,很快就去了县城。
“娘,爹真的能把钱要回来吗?万一大队长就是不给,可怎么办?”
程千宇蹲在一边有些忧愁的说道。
“别担心,你爹这么说肯定能拿回来,你要相信他。”
温慕宁心里也没谱。
她不知道程之衍能有什么办法,去逼大队长那个老狐狸吐出这么多钱。
但是程之衍在程千宇心里是非常伟大的,她不能破坏他的形象。
“嗯嗯,爹他真的非常厉害,他肯定有办法的。”
到了晚上。
程之衍从县里回来,几只兔子野鸡,一共卖了20块钱。
因为已经受伤流血死了,不是活的不新鲜了。
所以价钱就比活的要低一些。
要不是程之衍去卖,别人还要再压价。
程之衍回来的时候,去了大队长家。
他进去之后,一家人都冷眼看着他。
显然大家都知道了那件事情。
看着程之衍的大块头,没人敢闹。
程之衍要看向大队长。
“大队长,钱准备好了吗?”
大队长脸色阴沉,从兜里掏出来一沓子钱票,放到他面前。
“小伙子,你做人可不能,不给人留有余地,那样小心会遭到反噬。”
“300块一分都不少,你点清楚,过后,可别赖我钱给的不够。”
程之衍没有在意他的话。
伸手把钱拿了过来,数了一遍,刚刚好300块钱。
“行,那多谢大队长了,不打扰你们吃饭了,我先走了。”
温慕宁家晚上吃的是野鸡肉。
温慕宁做的香喷喷的,炖的时间久。
里面的土豆都入味了,吃着都有肉香味儿。
“我现在已经退役了,接下来就准备回京找这份工作。
你们近期收拾一下,跟我一起回京都吧。
我再把你介绍给家人。
结婚证已经领了,在京都给你补办一个婚宴,你觉得怎么样?。”
程之衍沉声说道。
不知为何说到婚宴,他还有些紧张。
“办婚宴?没必要吧。”
温慕宁第一反应就是排斥。
她和程之衍又没有感情,为什么要办婚宴?
而且他们都已经领了结婚证了,已经算是名义上的夫妻了,
为什么还要去办那个婚宴?
有什么必要吗?
反正他们早晚都会分开。
是的,她没有想过要和程之衍在一起。
程之衍把原主和程千宇丢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山村里。
在她看来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打动她的点,目前还没发现,
她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的和程之衍好好过日子。
程之衍一瞬间愣了。
他没想到温慕宁,居然会直接拒绝。
在他看来。
两个人已经领了结婚证,以后是要过一辈子的。
哪个女人不想要一场盛大的婚宴,向所有人介绍他们是夫妻关系。
“你不愿意是吗?”
程之衍声音有些艰涩的说道。
不知为何,心脏有点顿顿的痛。
温慕宁摇了摇头。
“算了吧,办婚宴好麻烦的,你们要回京都我跟着去。
刚好我也想见见京都的繁华。”
温慕宁不在意的说道。
程之衍不知为何,嘴里香喷喷的鸡肉有些食之无味了。
程千宇坐在一边,吃着鸡肉,喝着鸡汤,听到他们在说这件事。
倒是没多想,反正温慕宁说了会跟他们一起去。
在他看来一家人一直在一起,这不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嘛。
娘不愿意办婚宴说嫌麻烦,那应该就是真的嫌麻烦吧。
只是他感觉爹好像有些不高兴。
但是娘挺高兴的,那他就暂时不关心爹了吧。
“娘,你吃这个鸡腿,这个鸡腿可好吃了。”
他已经把另一个鸡腿吃完了。
这个鸡腿直接夹给温慕宁的碗里。
温慕宁结果咬了一口,真的好香,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千宇,真是娘儿的孝顺好大儿。”
程千宇受到了夸奖,嘿嘿地笑了起来。
——
温老头家,此时非常的热闹。
范青梅给温老头找的那个寡妇,已经40多岁了,居然怀孕了。
“这孩子不能生下来!”
温老妇坚决反对。
范青梅也不同意。
家里本来就不富裕,养一个孩子都够呛。
现在再养一个孩子怎么养得过来。
万一生的还是个男孩,成了温老头的老来子,说不定会更受喜欢。
那他儿子的地位还有吗?
她现在有一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