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小雅在TheLedbury定了座位。
看到桑时和沈明月出现的那一刻,蔡小雅脸上马上出现了灿烂的笑容。
当年蔡小雅和沈明月以及秦雪是同学,毕业后,蔡小雅继续在英国做医学博士,属于高精尖人才,蔡小雅还有个哥哥,他们的妈和桑应农是表兄妹关系。
当年沈明月只知道蔡小雅家庭挺好,没想到她竟然是桑时的亲戚。
“表哥,明月,你们俩来了?你瞧,郎才女貌的,我表哥的眼光是真的很好啊,”蔡小雅两眼放光,“明月你是不知道,当年我表哥听说你要找人结婚以后,马上找我……”
“够了啊。”桑时说,“聊点别的。”
当年他找沈明月订婚有迫切,让蔡小雅当月老同样有多迫切。
沈明月特别诧异,当时她只以为是偶然,没想到他这么处心积虑。
她看了桑时一眼。
桑时并没有回应沈明月的这一眼,他让服务生过来,点了菜。
“你瞧我表哥不自在了。”蔡小雅笑着说到。
沈明月便和蔡小雅讨论起同学的情况来,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就说起来一个人:朱兆启。
“别说他了。”沈明月说道,有些赧然。
提起朱兆启,沈明月的第一印象便是:他送人礼物总爱送内衣,还不是秋衣秋裤,是胸罩内裤,现在提起朱兆启,她基本都忘了他长得什么模样了,但总记得他家的“细纱”牌内衣,说起来也是滑稽。
但朱兆启毕竟追过她,因此,沈明月有些不再在,偷眼看了桑时一眼。
桑时貌似正在吃饭,没什么反应。
可沈明月知道,自己身边的男人,桑时都必须扒过几层皮。
“有什么,这事儿当年我表哥都知道的,不过他那时候的主要目标是雷峥,没把朱兆启放在心上……”蔡小雅认为沈明月和桑时都这样了,当年的事情早就处于一笑了之的情形了,“你不知道当年我跟我表哥说,你之所以看都不看朱兆启,完全是因为他姓朱,即使他家境再好也白搭,即使他在元旦那天,拿着花给你跪地求爱都没用,你知道我表哥什么反应么?”
“什么反应?”沈明月挺好奇地问到。
“蔡小雅,你够了没有?”桑时很严肃地说到。
有些事儿,他不想让沈明月知道。
或者说,他不想在沈明月面前输太惨。
蔡小雅看到表哥好像真生气了,便不说了。
“哦,对了,你虽然看不上来朱兆启,但人家可凭着良好的嗓音条件当播音员了,他本来就是学大众传媒的。”蔡小雅说到,“好像在江洲电视台,主持一档栏目。”
“是么,出息了。”沈明月随口说到。
她并不关心朱兆启,她平常也很少看电视台的节目,看只看电影,所以朱兆启在干什么,她是一点儿都不知道。
菜上来了,他们便不聊了,专心吃饭。
吃完饭后,回去的路上,桑时和沈明月一前一后走着。
“你当年到底说什么了?”沈明月实在抑制不住心里的好奇,问桑时。
桑时双手抄兜,经过沿街的橱窗,窗户里照出他颀长的影子。
“沈明月,不该问的别问。”桑时说到。
“这有什么啊?”沈明月心想:他可真闷骚,这点儿小事儿都不告诉自己,“都过去了,还不许说吗?”
桑时默不作声。
沈明月看到桑时“不合作”的态度,便低头给蔡小雅发微信。
桑时侧头,从玻璃里看到后面的沈明月在低头玩手机,便知道她在干什么。
不过,无妨。
沈明月的问题发过去以后,蔡小雅说了一句:【我表哥不让我说哦,他说,说了以后回国我找对象就给我搅黄了。】
沈明月:……。
桑时知道沈明月在蔡小雅那里吃了瘪,他脸上挂着不可捉摸的笑。
当年,蔡小雅把这件事情当笑话给桑时讲了以后,桑时手中夹着烟,他有些怅然若失地说到,“桑,或者尹,她该喜欢吧?”
别人可以光明正大追求沈明月,可以跪地求婚,可以在校园里恩爱,只有他不行,因为沈家和桑时都不同意,并且,他结婚的要求一发出去,沈明月连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因为她有了男朋友。
那时候,他没想过自己这一辈子会喜欢上什么人,所以,程子珍过世后,程家要求买双穴墓,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如果把这话说出来,他在沈明月面前得卑微成什么样?
回酒店以后,桑时用卡打开门,被后面的沈明月撞了一下身体。
沈明月就是要这样表达对桑时的不满,一点点的话都不跟她说。
沈明月先冲进了房间。
“就这点儿……”她刚转身要对桑时发脾气,唇就被桑时堵住了。
他的唇逐渐从沈明月的唇上转移到她的耳朵上,嘶哑地说到,“别问!”
沈明月身体软了,心也就软了。
她的手逐渐配合桑时的手,和他五指相扣。
之后,沈明月虽然好奇,但她也不问了。
两个人又在英国呆了两天,便回国了。
沈明月回国后,便投入到紧张的筹拍“江博”的过程中。
这次沈明月不用自己出团队,电视台有自己的团队,也有自己的文字编辑,比上次拍“彩礼”的团队轻松。
另外,电视台顶级的主持人一大把,经过台长介绍,找到了台里声音最有磁性,声音也最贴合纪录片的一个人:朱兆启。
世界就是这么小。
“明月?沈明月?”朱兆启看到沈明月,特别惊喜,“世界也太小了,老天爷竟然把你送到我身边?实在不好意思,明月,你看看,你不喜欢我的姓,我也一直没改成。”
沈明月“噗嗤”一下就笑了。
这句话说得沈明月太不好意思了,脸有些微微泛红。
朱兆启这个人,倒是挺有意思的。
“这个项目咱就是同事了,以后别提这些了,那时候年少轻狂。”沈明月低头,说到。
她现在早就没有往日的棱角了,人家姓不姓“朱”都得是她的同事。
“好。”朱兆启挺开心地说到。
当年沈明月在华人学生当中,知名度挺高的,她长得漂亮,人也活泼,追她的人更是排成排,朱兆启虽然是个富二代,但没有富二代的狂妄,反而有些不顾分寸的接地气。而且,他身材明显不是高富帅,反而有点儿显眼包,沈明月当年只觉得他是个笑料,她那时候,甚至直到现在,她喜欢的都是雷峥这种英挺的长相和俊朗的身材,并没有把朱兆启放在心上。
朱兆启家是开内衣厂的,该说不说,他家做的胸罩和内裤,舒适又好穿,远销欧美,在国外卖好几千块钱一套呢。
朱兆启上学的时候,不管男女,送人就送他家的“细纱”内衣,女人送,男人也送。
然而,刚开始并没有人领他的情,女同学觉得他没底线,有点儿变态;男同学觉得他猥琐,虽然朱兆启送给他们内衣的目的是让他们“送给自己的女朋友或者妈妈”。
后来同学们看了市场价,才知道朱兆启送给他们是多么好的“宝藏”。
慢慢地,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接受了朱兆启喜欢送别人内衣的“癖好”,他不送,旁人反而有些吃了大亏的感觉。
这次,朱兆启配合沈明月,担当旁白。
但是,让朱兆启的旁白一说,沈明月总觉得文案的“开场白”缺少引人入胜的点,不给人惊艳的感觉,电视台的文字编辑写的文字,配不上朱兆启这条“金嗓子”。
她想了好久,也没想出来该怎么改,和江洲电视台的文字编辑也谈论了好久,没有眉目,沈明月总觉得她和文字编辑的文字都属于“大众的文笔”,她想要“神来之笔”。
不过很可惜,电视台找不到能够写“神来之笔”的这个人才。
这个纪录片,台领导还对她给予了厚望,可她实在绞尽脑汁得没有办法,便把的方案给了余淮安,让余淮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