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喝的哪是酒啊!

“二三十年,时间确实是长了,但这瓶酒再放个二三十年,能够卖个百八十万!”

沈千三扬了扬手里的老茅台酒,笑着说道。

之前汪建林和赵瀚宇都听陈文韬说过,说是沈千三说老茅台酒有收藏价值,很值钱,但听陈文韬说和听沈千三说完全不一样。

而且陈文韬只说了很值钱,沈千三却说出能卖百八十万。

两者的话,冲击力显然不一样。

汪建林和赵瀚宇都瞪大了眼睛,就一瓶老茅台酒,能卖出这么多钱?

百八十万,那都能买上百套房子,办几个工厂了!

要是老茅台酒这么值钱,现在买一批茅台酒,放个几十年,那以后还不成亿万富翁啊!

这太离谱了!

可是,两人都知道三哥绝不会信口开河,三哥说出的话,一定是有依据的。

回过神来后,赵瀚宇声音颤抖的问道:“三哥,这瓶茅台酒……真……真能卖一百万?”

不是他不相信三哥的话,实在是太过震惊,担心自己听错了,再问一遍确认一下。

与他同时开口的,还有汪建林,他问的是:“三哥,这是你算出来的?”

沈千三看看两人,认真的点头:“没错,以后真能卖那么多钱!不信,你们以后看嘛!”

至于汪建林问是不是算出来的,沈千三没回答。

哪怕他早就被汪建林和赵瀚宇当作能掐会算的神人,但当着老丈人、丈母娘的面,沈千三也不好承认,只给了汪建林一个肯定的眼神。

得到沈千三肯定的回答,汪建林和赵瀚宇心里都“咯噔”一下,一瓶酒居然真的能卖上百万!

“三哥,那这瓶酒也太珍贵了!”汪建林连忙说道:“这么贵的酒,还是别喝了!”

哪怕他是青瓦市的首富,平时喝茅台酒也才八十块钱一瓶,而沈千三手里的老茅台酒,居然值一百万,他哪里敢喝。

赵瀚宇同样点头。

喝百八十万的酒,也太奢侈了。

别说是他们两个,就连一直吵着要喝的陈文韬,见沈千三说得如此煞有介事,心里也不由的相信了几分。

嗯,这瓶老茅台酒放了几十年,肯定珍贵,比一般的茅台酒贵个百八十块他也能接受,但是真要是值一百万,他哪里喝得下口?

也不由的连忙说道:“千三,这酒真值那么多钱的话……还是……别喝了……”

“哦……已经开了!”说话间,沈千三已经拧开了瓶盖,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捏着刚拧开的酒瓶盖子,笑着说道:“你们说迟了,酒都打开了!”

而伴随着他的声音,此时屋子里仿佛突然涌出一股浓郁的酱香,那香气似乎浓的化不开,甚至压过了满桌佳肴的香气。

“好香!”

“真的好香!”

“太香了!”

“……”

突然飘出的酒香,冲击着所有人的鼻子,陈文韬、赵瀚宇和汪建林顾不得再说别的,都纷纷发出惊叹。

“哇,真的好香!”

就连沈丹丹也发出惊呼。

还有不喝酒的罗蓉和陈淑亭,也是都吸着鼻子,目光都看向沈千三手里的酒瓶。

“果然是香啊!”

“不愧是老茅台酒!”

看着震惊的众人,沈千三也不由的发出感叹。

上一世哪怕他是世界首富,可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到所有的东西的。

就连他,也从来没有喝过存了几十年的老茅台酒。

这香气,实在是太香了。

这一刻,他甚至有点感激陈文韬了,要不是这位老丈人坚持要喝这老茅台酒,他估计还舍不得就这么开了。

如今开了,闻到了老茅台酒的香气,他才觉得真的值得。

沈千三感叹完,见所有人还愣愣的看着自己,他不由的笑了,“都别愣着了,喝酒啊!”

说着走到陈文韬旁边,拿起他的酒杯,先给满上,然后再给汪建林、赵瀚宇、还有陈叔宝都一一满上。

当然,这么好的酒肯定少不了他自己。

给自己倒满酒后,沈千三坐下,举杯招呼道:“来,我们先一起喝一口,尝尝茅台老酒的味道!”

说着,举起面前的杯子。

陈文韬、陈叔宝、汪建林和赵瀚宇都连忙拿起面前的杯子,小心的举起。

这个年代喝酒的杯子俗称“牛眼睛杯杯”,通常是陶瓷烧制的,或白瓷杯或青花瓷杯,大小如同牛眼睛一样,所以有这个称呼。

这种杯子的容量一般都不大,差不多能装五钱到一两酒。

沈千三这次用的是小杯,一杯只能装五钱的那种。

他们五个人喝酒,所有人满上也就是二两五,一瓶酒差不多下去三分之一了。

所有人都看着手里的牛眼睛杯中近乎琥珀色的酒液,那金黄金黄的颜色格外刺眼,就好似杯子里面装的不是茅台酒,而是金子。

不,即便是真的这么大一块金子,也没这杯酒值钱啊!

“这一杯……得……多少钱呐!”

陈文韬拿杯子的手,都有点颤抖,砸吧砸吧嘴巴说道。

赵瀚宇听了,吞了吞口水道:“按照三哥说的价格,这杯酒差不多五六万块钱吧!”

“五……六……万……”陈文韬一个激灵,这么一小杯酒,就是五六个万元户啊!

想到这个,他的手忍不住一抖,杯子里的酒都荡出来少许。

“妈呀,酒洒了!”陈文韬心疼的惊呼,一脸的肉疼。

这洒出来的哪里是酒,分明是钱啊!

陈文韬估摸着,这几滴酒少说也值几百块钱,是他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说不心疼,那是假的。

看见陈文韬的神情,沈千三担心他再一激动,又把酒洒出来了,连忙说道:“爸,别心疼酒了,赶紧尝尝这老茅台酒的味道。”

陈文韬听了,这才深吸一口气,定了定心神,赶紧将嘴凑到杯口……

对,不是举杯送到嘴边。

就是嘴往杯口凑。

他担心手一动,酒又洒出来了!

酒杯到了嘴前,杯中的酒香直往鼻孔中钻,那香的……陈文韬找不到怎么形容,感觉就像《西游记》中猪八戒吃了人参果描写的那般,似乎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