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挑明

时间不紧不慢的在走动,沈秋瑾一直想找秦锋好好谈谈,可惜他最近似乎有些忙,总是晚上才能看见人,而她忙着开店的准备工作,也没太多时间分给他,晚饭时间更像是在报告工作进度。

所以冷不丁的听秦锋提起,营中的联欢活动还有两天就要举行的时候,沈秋瑾还愣了半天,掰着手指数了数,时间有过得这么快吗?

秦锋看沈秋瑾一直愁眉苦脸的,问道:“不用担心上台表演的事,我听其他营长说了,军嫂们有准备几个节目,诗朗诵或者唱歌,再不然就是一起包饺子,不会太难。”

秦锋目光不由得停驻在沈秋瑾的手指上,葱白细长,一点也不像是会下厨的样子,也许是这几天都在家闷着,皮肤都白了一个度,整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发光似的。

沈秋瑾斜睨了秦锋一眼,她担心的是这个吗?她只是觉得和秦锋越来越熟,周围的人都认识了一遍,到时候两人分开了,这些朋友可怎么处?又该怎么解释?

“表演我倒是不太担心,我只是觉得,我们迟早要离婚,去营里,会不会不太合适?”

沈秋瑾想了想,还是诚实的把心底的话说了出来,这也是两人一开始见面就在谈的事,只不过延后了罢了。

越认识秦锋,沈秋瑾越觉得,这是个正直严肃但是又不缺善良热诚的一个男人,虽然她有时候喜欢逗他,但内心还是对他有好感的,觉得他人很不错,所以才更不能耽误人家不是?

秦锋闻言手上的筷子一停,直接放到了碗上,双眼微垂,不知为何,沈秋瑾觉得眼下这安静的气氛让她坐立难安,像是在等待最后的审判。

看秦锋不说话,沈秋瑾找补一样,又道:“我是真觉得,你人很好,但是我们的感情已经没有了,已经准备离婚了,离婚以后我们还是朋友。”

秦锋抬起眉峰,黑眸深邃,眼里像是一股飓风在卷起,沈秋瑾第六感觉得,现在少说话为妙。

“我现在,并不想离婚。”秦锋缓慢而清晰的一字一句说道,看着沈秋瑾震惊不解的眼神他心底早有预感。

“……可我们之前不是要离婚吗?协议书还在我抽屉里放着。”沈秋瑾干巴巴道,看着秦锋,怀疑他也被穿了,年纪轻轻记性就这么差了吗?

秦锋唇角似是要勾起,但最后还是压了下来,继续道:“我承认,以前并不喜欢你,甚至觉得你很烦,心思太深,所以知道你不想继续这段婚姻了,我就想结束了,但是——”

“但是什么?”沈秋瑾心里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但是,你失忆了。”秦锋语气很轻,看着沈秋瑾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奇迹。

沈秋瑾:……不,是我穿来了,失忆什么的,都是借口。

“你失忆后,性子变了,一开始我也不太习惯,但是渐渐的,我觉得你这样很好,我很喜欢现在的你。”秦锋缓缓说道,眼睛一直注视着沈秋瑾。

沈秋瑾:……并不是很想说话。

“所以,我不想离婚了。即便找不到以前的记忆也没关系,我们就这样下去就行。”秦锋说道。

沈秋瑾恍然大悟,所以这段时间沈守国走了,秦锋也有时间,但一直没说去找医生把失忆的毛病治治,感情是喜欢上现在的她,但不知道灵魂已经被换了芯,所以想维持住现在的局面。

沈秋瑾做了个打断的动作,轻咳一声说道:“锋哥,可是,你都知道我失忆了,我……我现在只想和你做朋友。”

沈秋瑾单身狐久了,从没有和人类在一起长相厮守的准备,人类的寿命也太短了,额,虽然她现在也是了,但是习惯是一时也改不好的。

“我知道。但我想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一年的时间,让我们自然的相处。如果一年后你还坚持离婚,那我直接去打报告,不会让你等太久的。”秦锋最后说道。

这话有理有据,让沈秋瑾都找不出毛病来,一年的时间,给他一个心服口服的结果,这点时间她还是等的了的。

“如果你觉得参加联欢会不喜欢,那就算了。”秦锋看着沈秋瑾轻道。

沈秋瑾不由得多看了秦锋几眼,总觉得他这种气场强大的男人,不应该说这些示弱的话,他更应该意气风发的在军营中训练士兵,在野外狙击,就是不该这样卑微道尘埃。

“既然要维持一年的婚姻,那肯定还是要去的,下一次不也还是要去吗?”

沈秋瑾笑了一下,伸出自己的右手,摆在秦锋眼前,说道:“那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叫沈秋瑾,希望后面的一年,我们能好好相处。”

秦锋也伸出右手,握住深秋的手,只觉得掌下的皮肤实在绵软,让他根本不敢大力去握。

他说出那番话也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也许沈秋瑾就直接走了,或者当他是陌路人,但没想到结果还不错,至少争取到一年的时间。

“我是秦锋,也很高兴认识你。”

两人相视一笑,竟有一种别样的默契,虽然两人是明面上的夫妻,但却又彼此欣赏。

联欢会当天,沈秋瑾还是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才跟着秦锋出来,秦锋表情淡定,看见她换了一身衣服,一点反应也没有。

秦锋是老三样,迷彩服、军装、便服,今天虽然是放松的联欢会,但是依旧穿着迷彩服,应该是营里还有事情要忙。

走了好一会儿,沈秋瑾才想起什么似的,直接把车喊停了,“等等、等等!我就说我忘了什么事,郑翠花她要和我一起去营里,我要回去去等一下她。”

沈秋瑾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现在记性这么差了,跟着秦锋下意识就上了车,都把前面的约定忘了!

秦锋一听,眼底露出点笑意来,“这事我听大刚说了,他媳妇早就去营里了,帮炊事班正在准备晚上要炒的菜。”

沈秋瑾一听立马不好意思了,“那我要不要也去帮忙啊?不过我确实不会那些。”

秦锋摇了摇头道:“这事嫂子们都安排好了,你人过去就行,炊事班的兵做饭有经验,嫂子她们就是帮忙打个下手,你不擅长,也不必勉强自己去。如果实在很空闲,那我陪你去营地里转转。”、

沈秋瑾面对秦锋这么显而易见又直白的邀约,唇已经紧紧的抿了起来,不然她担心笑出声来。

“咳咳,我觉得逛营地还是有很多机会的,我们到了就先去看看大家需要帮什么忙吧。”沈秋瑾笑眯眯道。

沈秋瑾一旦懂事了,那就是有想法了,不然她一向随心所欲,哪里真的在乎旁人的意见?

面对秦锋的直球,她下意识就想避,而且这么大型的活动,两人不干正事在压马路,其他人对秦锋没有意见才怪。

秦锋随性的点了点头,侧目看了沈秋瑾一眼,没有错过她松了口气的表情,掩下眼底的深思,车子一拐就往营地开去。

沈秋瑾以为他们呆的地方就已经很偏了,没想到营地所在的位置也被群山环绕着,车子绕着山一圈一圈的转时,看的沈秋瑾眼睛都成圈了。

好不容易开到林间小路上,就能感觉到周围的人烟越来越少,树木和草丛倒是越发的多起来,等开到营地大门时,她才惊讶的发现已经被装饰一新了。

大门上挂着一条横幅,写着——军民一家亲,共叙鱼水情。

然后一路蔓延往后,看得见的地方,每棵树都帮着一个气球没更远的地方也能看见涌动的人潮,外面还有源源不断的人涌了进去。

沈秋瑾挺喜欢凑热闹的,一看人多,也顾不上等秦锋停好车,脚下自有意识的往里走去,脖颈伸长,看着里面什么情况。

秦锋看沈秋瑾眼神专注,车挺好就快步跟了过去,也没急着把人拉走,而是护在她的侧面,把人群隔开,也不挡住她的视线。

“锋哥,快看,你们这里还有人摆摊呢!”沈秋瑾看见了,立马和秦锋说。

秦锋记得流程里没有人摆摊,所以顺着沈秋瑾指的地方看了过去,才发现是杨树这个臭小子在摆摊,桌上零零碎碎都是吃的东西。

秦锋没有忘记握住沈秋瑾的手腕往前走,省的这个丫头一看热闹就忘了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所有读者的支持,这本书明天就入V了,本书不会写太长,二十万字内会结束。

为了回馈读者,这几天百分百订阅V章的读者会有抽奖活动。

下本预收求收藏。

《穿成年代文里的绿茶妹妹》

未来3142年,被誉为新世界的最强异能者的司徒笙死了,

死在反抗军的背叛中,但她却又活了。

穿到了一本古世纪历的一本小说里,

变成了一个只懂啃老,破坏兄嫂感情,每日阴阳怪气,

离间男女主感情,插足未果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最后被彻底炮灰的绿茶妹妹。

司徒笙看了看尚且幼稚的男女主,嗤笑一声,

转头就走到邻居家刚休假回乡探亲的兵哥哥面前眉眼带笑,

“敢不敢和我在一起,一辈子不分手的那种?”

男人深邃的目光直穿人心,“为什么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