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如果是捧杀

他一直跟侯府夫人解释,他严管段英华是为了段英华好,段英华是世子爷,未来忠南侯府的世子爷,他不能做一个纨绔子弟,连自己的亲弟弟都比不了……

但现在,宛如一道惊雷划破天空,段建弼忽然觉得自己想通了。

一切不是没有征兆的。

为什么她只偏疼老大,却严厉要求老二?

或许,她不是不清楚,而是因为太清楚了,所以才会如此“捧杀”老大。

如果是“捧杀”,那么一切就合理了。

那为什么都是亲生的,对其中一个却那么残忍?难道就因为段英华让她吃了苦头,让她在外面生产时遭了罪?

因为这个,段建弼这么多年来一直忍让她,不也是想着好好补偿她吗?

她就算再怨,也该怨自己,而不怨孩子。

若不是自己无意中发现,她是真的想要打死段英华,他根本不可能往这方面想——段英华,到底是不是我儿子?

“段英华,到底是不是我儿子?”

“不是。”

“证据?”

段侯夫人挺直了后背,说道:“我不是已经给你看过了吗?奶娘亲手写的血书,因为气我把她女儿赶了出去,所以才偷偷换了我的孩子,要不是我无意中发现,我差点被她蒙骗了一辈子。”

“那你奶娘人呢?”

“畏罪自杀了。”

“呵!”段建弼差点气乐了,“好一个畏罪自杀,这是死无对证了是吧?你以为这样,就能瞒过我了吗,甄博丽。”

侯府夫人身子一顿,完全没想到段建弼会这样大喝她的全名,她毫不畏惧地望了回去,与段建弼对视。

因为她知道,越是这种时候,她就越不能示弱。

否则她就输了。

为了她流落在外的女儿,她绝对不能像任何人认输。

“好……你不认是吧?不认,那沽宁镇就别去了。派什么人?那是韩家的地盘,说不定这就是韩家给忠南侯府设的陷阱,就等着忠南侯府自投罗网……我绝对不会让你把整个忠南侯府拖下水。”

“不行!”侯府夫人一听就急了,当场拒绝,“沽宁镇我们必须派人去,以我对奶娘的了解,这件事情肯定是真的,没有一点问题。十多年前,韩家还不知道在哪儿呢?他们根本不可能清楚这个事情。”

“他们怎么不清楚?这就是他们设下的陷阱,他们早就偷偷调查过了,知道你十多年前在沽宁镇生下了段英华,知道你与奶娘有矛盾,故意拿捏了你奶娘的把柄,设下了这个陷阱,想借你的手除掉段英华,让整个忠南侯府大乱……”段建弼说道,“甄博丽你不要忘了,宫里还有一个甄妃娘娘,她膝下一子,仅比九皇子小两岁……”

他想提醒甄博丽,要么这件事情是她自己作的,要么这件事没有她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到底是哪一个,她自己选。

侯府夫人哪能不知?

她出自甄家,那位甄妃娘娘她还要喊一声“姑姑”,正是因为如此,她更加清楚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因为清楚,她没办法放弃。

当初为了坐稳忠南侯府侯府夫人这个位置,她就已经牺牲了她的宝贝女儿,这么多年过来夜夜煎熬,现在好不容易盼到了次子段英飞长成,完全可以接任世子之位,她有什么好怕的?

世子之位是她儿子的,她也可以放心大意地好好补偿补偿这个流落在外的女儿。

侯府夫人自以为自己准备充分,只要咬死了,段建弼就拿她没办法,孰不知看到这样执迷不悟的侯府夫人,段建弼内心十分失望。

这就是他当初“牺牲”了自己的白月光也要护下来的嫡妻吗?

瞧瞧,为了她自己的权益,如此面目可憎。

“甄博丽,这是最后的机会,你最好跟我说实话,否则这件事情,我绝对不会再插手,你爱怎样就怎样。”段建弼放了狠话,“我只认段英华是我长子,其他阿猫阿狗我一个不认。”

“段建弼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世子之位是英华的,以后整个忠南侯府都是他的。为了防止二人兄弟相争,我决定把英飞过继出去……”

“段建弼,你疯了?!英飞可是你亲儿子!”

“段英华也是。”

“他不是。”

“他是。”

“不是!”

“那你就说实话。”

甄博丽怔住:“……你这是在逼我。”

“是你先逼的我。你只能二选一,你没有别的选择。”

“我要进宫,我要找我姑姑……”

甄博丽转身打开房门,一对锋利的长矛就对准了她,不许她出去。

“没有侯爷的命令,谁也不准出这个屋子。”

她惊呆了,没想到段建弼拿府卫兵对付她。她转过头来,望向了段建弼。

段建弼说道:“我说过,你只能二选一。”

……

严向晨怎么也没想到,这边玉米还没寄过去,那边居然又派了一个人过来,来的人还不是别人,还正是九皇子跟前的第一谋士——贾先生。

他一看到他,立马站了起来,赶紧躬身行礼。

“贾先生,您怎么来了?这件事,随便派一个人便是,怎么是您亲自前来?”

“哎,这么重要的事情,主子如此重视,自然得我亲自来。”贾先生一脸和善,夸严向晨干得不错,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好消息,简直叫人惊喜。

他们接到消息,所有人都惊呆了。

若不是其他人还有事要忙,都想过来亲眼看看他所谓的亩产千金的黄金玉米到底长什么样。

他这个时候过来,玉米肯定早就收完了,就是木薯都收完了,宁山村就准备着收水稻了。

严向晨一听贾先生是来看玉米的,赶紧把他带到了夏厚德家的院子。

贾先生一抬头,就看到这户人这院子特别长,特别是屋檐底下挂着的那一溜溜金黄的东西,特别醒目。

即使不用严向晨提醒,看着这东西一根根有小臂长,黄金色,宛如芝麻粒的指甲大小的黄金颗粒围着棒子堆簇在一起,他心里顿时有了猜测:“这就是玉米吧?”

“贾先生果然聪慧,不愧是主子身边的第一谋士,您猜得没错,这就是玉米。这是采摘过后的玉米棒子,看到没有,这一根根的,都有小臂那么长,颗粒也大,有指甲宽……”

夏家的玉米摘回来后,不是要晾晒嘛,但考虑到家里日后还要晒木薯、晒水稻,玉米就没有全部脱粒,而是把叶子扒开,两棒两棒绑在一起,像链条一样挂在墙上。

如此,既不占地方,又能晾晒,一举两得。

可以等完全干了以后再脱粒,收进粮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