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夏假装肩膀疼,用右手拍了拍。
“不扛回来咋办呢,我怕这野猪被人家抢了,娘一想到咱们还住在这破庙,金福金禄你们又要娶妻,桂花腊梅你们也到年纪相看人家了,我那心一下子就狠下来,愣生生把野猪扛回来了,想着下午拿到镇上去卖,换些银子来,先盖个房子,省的晚上有老鼠爬来爬去,你们睡不好,娘心疼啊。”
四人被颜夏的话感动的要死。
当场哭出声。
“呜呜娘,是女儿的错,我不该说有老鼠的,娘我帮你捶肩,以后女儿再也不使小性子了。”
“娘,还好你没事,只要跟娘在一起,哪怕让我住破庙一辈子不嫁人我都愿意。”
“娘,是儿子没用,儿子明天开始就去镇上找散活干,一定给娘盖个大房子住。”
“娘,儿子不娶媳妇,儿子就跟娘过到老,要媳妇有个屁用,只要娘好好的,儿子少活几年都行。”
奸计得逞的颜夏偷偷在心里比了个耶。
她演技真是绝了,这要是在现代,高低得当个女配角。
【检测到目标人物】
【姓名:陈金福】
【年龄:16岁】
【好感值:95】
【检测到目标人物】
【姓名:陈桂花】
【年龄:16岁】
【好感值:95】
【检测到目标人物】
【姓名:陈金禄】
【年龄:15岁】
【好感值:92】
【检测到目标人物】
【姓名:陈腊梅】
【年龄:15岁】
【好感值:91】
忽然,颜夏的脑海里传来一阵机械声。
看来这个所谓的好感值是自动触发的,难怪小胖墩走的时候让她不要担心。
既然是机器在说话,颜夏就没回应了,她接着忙活自己的事。
“金福啊,你拿这几个铜板去跟力叔租一下牛车,午饭我就不吃了,我去镇上把这野猪卖了。”
这铜板是昨天她从陈李氏身上搜刮来的,刚好派上用场。
“娘,我跟弟弟也一起去吧,野猪太重了,娘你一个人抬费劲。”
“不用,我一个人去就行,你娘我力气大得很,你们在家把砍的木头搬出来晒晒,等娘把野猪卖了,晚上给你们买好吃的回来,听话啊,去吧,不然你力叔要午睡了。”
颜夏怎么可能带他们呢,她刚刚下山的时候都想好了,到时候就把从陈家偷来的银子掺在卖野猪的钱里,这样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卖了多少银子,要是这两个小子跟着,她还怎么操作啊。
而且她刚好想逛逛镇上呢。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小吃摊有多好吃。
原主记忆里她可是一次都没吃过。
金福带着铜板走了。
三个儿女蹲在野猪边不肯离开。
腊梅左戳戳右戳戳。
“娘,你说野猪好吃吗?”
颜夏摇摇头。
“难吃死了,骚得很,没有家猪好吃,怎么,娘的腊梅想吃猪肉了?”
腊梅听到猪肉眼睛都有神了,她疯狂点头。
“嗯!娘,我想吃猪肉,上次吃新鲜猪肉还是好多年前了,我还记得是奶让大伯娘做的竹笋炒肉,给我分了一块呢,可好吃了,比腊肉还好吃。”
颜夏有些心疼的看着她,小丫头说话时眼睛亮晶晶的。
在她身上仿佛看见了以前的自己。
那时爸妈做什么好吃的总是没她的一份,她眼巴巴看着弟弟一手一只鸡腿,而她只能喝鸡汤,因为鸡肉爸爸妈妈也要吃。
“娘卖掉野猪就买肉回来,晚上咱们吃肉!”
“好耶!娘最好啦!”
腊梅开心的蹦了起来。
过了一会,金福就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一辆牛车,驾车的人看着比颜夏大上一些。
“小夏啊,是你让金福这孩子来租牛车的吧?刚好我才吃完饭,来,把野猪运上来吧,我们快些走,不然晚上回来天估计都要黑了。”
驾车的赵大力看到这大野猪属实惊了一瞬,不过很快就移开视线了,他下车准备帮着抬野猪。
“好嘞,麻烦你啦大力哥,就是不知道这钱够不够?我身上就这么多了,等卖了野猪我再给你加。”
牛车每个星期都去一次镇上。
一人一个铜板。
只是去程,回来还要给。
一个牛车能坐10个人。
按理来说包车要给10文的。
加上回来,那就是20文。
颜夏不敢暴露偷银子的事,只能先赊账了。
“不用,反正平日里也是闲着,刚好下午没什么农活,我就当赚个饭钱了,来回你一共给我五文就够了。”
赵大力摸着头嘿嘿一笑。
他比颜夏大三岁。
都是同村的,从小一起长大,颜夏以前没出嫁的时候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啊,赵大力还暗恋过她一段时间。
不过这都是陈年往事了。
都是熟人,赵大力不打算多要。
“行,那我们赶紧走吧,我还想着卖掉野猪后逛逛呢,家里什么都没,总要添置添置。”
颜夏本想自己来抬野猪,可两个儿子压根不给她这个机会。
于是在场的三个男人合伙把野猪抬到牛车上了。
三百来斤的野猪,给三人累的够呛。
“上车吧小夏。”
“嗳,好嘞,孩子们,你们好好看家啊,别乱跑。”
颜夏什么都没拿,她跳上牛车对着孩子吩咐道。
“知道了娘,一路小心啊。”
“娘,早点回来。”
“娘,你记得买肉,对了还有盐!”
“......”
随着牛车的离开,四个孩子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颜夏看不到他们的身影,这才收回眼神,她转了个方向,把身子对着牛车前面。
“大力哥,还有多久到镇上啊?”颜夏问道。
“一个时辰左右呢,所以我让你快些走,现在是午时,一来一回,你要是卖的快点可能天黑前勉强能到村子吧。”
赵大力也不确定,现在天黑的晚,这要是冬季酉时初天就黑了,黑夜赶路危险的很。
颜夏心里有点数了。
她没再说话,一路看着风景。
这里四面环山,百花村已经属于外围了。
要是住在山坳里面,去镇上的时间至少要翻上一倍,有些地段险恶的,连牛车都没有,只能靠脚走。
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