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一九九七到此结束

史老大都哭了。

一边哭着一边开口对自己的亲妹妹说:

“小妹儿啊!”

“我求你了,你快想想办法吧!”

“哥是真的扛不住了!”

“这手脚上面都是冻疮,都冻坏了!”

“不就二十万吗?”

“你把我房子卖了吧!”

“怎么着也能凑到二十万!”

“不行你就去抬点儿水钱!”

“反正不管怎么着,等我出去之后,这钱都能凑够!”

“你赶紧的吧!”

“现在马上去把房子抵押出去!”

“马上把钱送过去,我是真的一秒钟都不愿意在这待着了!”

“我求你了!”

看的出来,这老小子的确是很卑微啊!

小奕看到他的这副模样,的确是挺无语的!

这人也不刚强啊!

小奕接过来电话之后,开口吐槽说:

“怎么的,你不流弊了啊!”

“我记得你不是挺流弊的吗?”

“你也别怪我做事儿太绝!”

“这一行有一行的规矩。”

“咱都别越界!”

“你出去之后,该找谁要钱,就去找谁要钱!”

“你这损失也不大!”

“听我的,以后,别再装犊子了!”

“这没意义!”

小奕这话讲得的确是有点儿气人,不过他这也是话糙理不糙。

史老大没好意思开口接话。

都这时候了,少哔哔,对自己有好处!

离开了这边之后,小奕找到了勇民这边。

他跟勇民研究起了投资的事情。

这二十万小奕没打算自己留着。

他打算继续加大投资,李明宇他们的手机店现在开办的不错。

最近搞活动,卖出去不少手机,同时还办理了很多的充值业务。

手机这边的业务不止是卖手机那么简单。

还有一些配件啥的,还有售后维修这一块。

都能赚到钱。

齐浩现在就在学习如何修手机。

这里面的买卖,讲究也不少。

现在于丽娇也成为了小锐的妻子,她也已经正式的融入了他们兄弟的这个圈子里面。

现在的于丽娇在商场里面掌管着一个铺面。

这个展台是由于丽娇负责的!

他招收了一些小年轻,长得都挺漂亮的。

培养她们卖手机,靠着这个招数,的确是能够吸引到不少的客人。

有些人不买就是溜达,那也无所谓。

手机还是个奢侈品,能买得起的那些人,也不一定是有钱人。

有些人喜欢装犊子,要个排面,手机就是最好的选择。

就好像当年的寻呼机一样。

有些人就是喜欢显摆。

记得我上中学的时候,笔记本还挺贵的。

当年有个贰逼,可能是刚上大学吧。

那时候我初三,旁人放假,我们还要留在学校继续学习。

有一次出门,在十字路口就看到一个贰逼,戴着个眼镜。

完事儿拿着个笔记本,在那摆弄来摆弄去。

然后还时不时的看看旁人对他的反应。

当时我就寻思了,这特么也太贰逼了!

这哥们儿应该是比我年长个三四岁。

当年可能是觉得自己有个老破IBM就挺流弊的了!

现在一回想起这件事,我就觉得这人特别贰逼。

当年买手机的人里面,有一部分就是这种贰逼。

为了显摆,纯是为了小显摆,他那电话可能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能接到电话。

这样的情况,真不少。

这也就导致了手机的销量,迎来了一个小高峰。

趁热打铁,马上就要元旦了,齐浩他们决定推出一些活动,刺激大伙消费。

这很正常。

无论在什么年代,价格永远是商品销售量的第一要素。

经济实惠,这才是王道。

他们这边的准备还是以低价吸引顾客。

因为电子产品的特殊性,这东西贬值很快。

二林在香港那边已经发现了,有部分机型在香港这边卖不动了!

因为这里出现了新款的替代品。

价格方面来说,更加的公道一些。

这些没有竞争力的产品香港人不喜欢,不代表冰城这边的人不喜欢。

二林把这些机器转发到了冰城那边,专门用来搞活动。

这个做生意,市场很重要。

没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单凭产品过硬,那也赚不到钱。

所以,这低价手机的推出,也是为了扩充市场,培养市场环境。

大家都用手机了!

有好有坏,这样才能赚到钱。

高端机和普通机那是不同身份的人用的产品。

产品定位上就出现了很明显的差距。

今时今日,手机这一行业还是这样。

这个套路始终未变。

不过现在内卷的更加严重了一些。

卖手机的人太多了。

可当年不一样,手机还是个稀罕物,李明宇他们率先抢占了这块市场。

他们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

一九九七眨眼之间就要过去了!

到了年底的时候,公司那边在计算营收。

让大家始料未及的情况发生了。

今年,公司财务这边第一次出现了负增长。

总部这边终于是到了一个衰退期。

而与此同时,鹏城和皇城的两处分部则是再创辉煌。

这两家分部所创造出的经济利益超过了总部三倍有余。

所以,总体来说,公司还是赚到钱的!

只是冰城总部这边出现了问题。

这也无可厚非。

因为每年的这个时期,他们都会与莫斯科方面进行轻工业的输出贸易。

今年的情况特殊,一些生意也搁置了下来。

还有就是今年的投资比重太高了。

大伙对此可以接受。

这没啥失落的。

今年最大的好事就是刘子昂有了儿子。

他的儿子叫刘悦然。

这小子脾气性子,比较像高悦。

从小就不怎么喜欢吱声,非常的乖巧懂事。

而李慕文这时候就已经有点儿淘起来了。

这小子不怕人。

从小就被父母安排在了公司里面长大。

公司就跟这小子的游乐场似的。

李慕文天天在公司里面,这些员工都拿他当自己家孩子照顾。

从小这孩子就跟着一群老毛子学习外语,外国话说的比母语还利索。

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小孩儿。

这马上就元旦了!

小北也准备好了!

马上就刘东子的忌日。

冯媛媛和小聪聪都要回到东北来了。

他们一家人,这一次要一起回到奇塔河给刘东子上坟。

时间就这样来到了一九九七年的十二月二十七号。

这天下午,吴迪开车把冯媛媛一家子都接到了冰城。

小北很久没有见过他嫂子了!

冯媛媛看起来比之前瘦了许多,脸色也不咋好。

而小聪聪倒是比上次见到时长高了不少。

刘东子的这个儿子,现在真的是变了不少。

整个人沉默了许多,学习成绩也不错。

不过···

这孩子的眼中,再也没有了少年人的那股子朝气。

他很平静,平静的有些可怕。

一九九七到此结束。

一九九八即将开启全新篇章。

这也迎来了本书的第十卷,《虎狼之势》

而在第十卷之中,小北与李明宇终将决裂。

本书也进入到了一九九八年这一特殊年份。

本书只会写到两千年,接下来的故事,就是真正的全新篇章了。

目前在计划回过头来写一些熊哥与英哥,杨莽子,黄老残,刘大个他们之间的江湖故事。

局限于奇塔河这座小城市之中。

初步预计是百万字,如果可以的话,会把赵三英闯入冰城的那几年也写出来。

熊哥与赵三英会是新的主角,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