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虫笑呵呵的问他:“你来酒吧是干嘛的?”
“这,我来酒吧还能干嘛?”
“当然是喝酒,泡妞,听歌啊!”
李子杰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
换做是别人这样问他,可能又要骂人了。
不过是夏虫的话,那倒不介意多聊几句。
一方面,他不讨厌夏虫。
另一方面,夏虫也是富二代,夏氏集团不比江都李家逊色。
虽然夏家最近遭遇了些麻烦,但夏氏集团的底蕴还在那儿摆着呢,更不会有人蠢到因此奚落夏虫。
在李子杰的眼里,夏虫和他是平等的。
夏虫又问:“酒你喝了,妞你也泡了,就差歌还没听是吧?”
李子杰点点头:“对啊!”
他检查了下自己的伤口,说道:“哦,还干了一架......”
夏虫说:“打架这事算你俩扯平吧?程飞伤得也不轻啊,而且他还是未成年,互殴追究下来,最后还不是你吃亏?”
跟姐夫混久了......
耳濡目染,夏虫也学会了思考问题先权衡利弊。
李子杰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
程飞顶多被批评教育,自己可是要被拘留的。
血亏!
“李少,你喜欢听ra是吧?”
“我给你唱一首,但是我有个条件啊!”
“如果你听了觉得满意的话,把你砸坏的东西照价赔偿,今晚这事就算过去了,如何?”
李子杰愉快的笑着答应:“好!”
程飞瞪大了眼睛看着夏虫:“虫虫老师也会饶舌?”
夏虫得意地扬起嘴角:“略懂皮毛~”
李子杰指着夏虫,开始教训旁边的程飞,骂骂咧咧道:“看见了没?跟你偶像学着点儿!”
“你丫的,咖位不大,脾气倒是不小!”
程飞低着头没有说话。
因为,李子杰这句话确实没说错。
如果自己不那么傲,这场冲突本来可以避免的,闹成这样双方都有责任。
夏虫的处理方式显然更成熟,给年少轻狂的程飞上了一课。
穿过狼藉的场地,走上舞台扶起倒地的麦克风,夏虫捡起程飞的吉他调了下音,笑道:“李少,《那个女孩》我确实不会唱,送你一段《我的天空》。”
李子杰双手环胸站在台下,点点头:“好啊,正好让我见识见识,华语乐坛第一人的实力。”
夏虫弹着主旋律,跳过主歌直接从ra的部分给李子杰上强度。
“?挫折和离别不过是生命中的点缀,过了多年我才读懂了家人的眼泪,发现原来自己没有说再见的勇气。”
“?离别的伤感,感染了满城的空气。”
“?失去后才知道那些有多么的珍贵,亲爱的朋友们是否已经展翅纷飞,不飞到高处怎么开阔自己的视野?”
“?你已经长大了,快告诉全世界!”
唱这种歌,夏虫用的是“冰糖”模式,超快的语速吐字依然清晰。
台下的程飞尝试跟唱,发现自己竟然跟不上节拍。
李子杰忍不住摇头晃脑,淤青的嘴角忍不住上扬:“不愧是虫虫,一开口就知道,老江湖了!”
“?外面的世界散发着强大的磁场,诱惑着每一双即将展开的翅膀,热恋的火在懵懂中凶猛地燃烧,美丽的火花在恋人的周围环绕。”
“?这过程很美尽管有无奈和失落,刻骨铭心地爱过尽管爱的并不是我,如果没有离别如何学会承受打击,如果没有跌倒如何能够学会爬起?”
小嘴儿叭叭叭的像机关枪一样。
神奇的是,每个字每个词语,都能让人听得一清二楚。
李子杰不得不承认,这首《我的天空》让他非常满意,对他以前听的那些说唱作品简直是降维打击。
真好!
原来不带脏话不带颜色的ra也可以这么酷!
夏虫以前唱的都是慢歌,迟迟没有入侵饶舌领域。
这个世界的说唱,仍以《那个女孩》这种作品为标杆。
而这首《我的天空》,无疑是颠覆了整个圈子。
“?在无尽的黑夜,所有都快要毁灭,至少我还有梦,也为你而感动!”
“?原来黎明的起点,就在我的心里面,只要我还有梦,就会看到彩虹,在我的天空~”
用神似张韶涵的声线做收尾......
夏虫盯着台下的李子杰,笑道:“李少,我唱得怎么样?”
“啪啪啪!”
李子杰心服口服的献上掌声:“好好好,我认可了!”
夏虫收起吉他,笑道:“具体怎么赔偿,你和刘老板商议,回头让他把账单发给你。”
李子杰砸的是刘志宏的场子。
所以,该赔的钱自然也是给刘志宏,也算是帮程飞还了老板的人情债。
今天这个事,程飞确实不妥......
刘志宏好歹是程飞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他的恩人。
结果,程飞差点为这点小事把人家的酒吧干倒闭,于情于理都该赔。
刘志宏反而有点懵,他本来都做好打碎牙往里咽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夏虫居然会帮他索要赔偿。
更没想到,李子杰还欣然接受,貌似赔钱还赔得挺开心。
“没问题啊!”
“赔个百来万,就能听到虫虫专门为我唱歌,这笔钱花得太值了!”
好家伙!
合着您这账是这么算的?
倒也没毛病......
以夏虫现在的咖位,如果接商演的话,出场费可都是千万起步的。
夏虫指了指酒吧门外:“李少,外面那帮人......”
李子杰顿时会意,呵呵笑道:“我这就叫他们滚!”
“谢谢配合~”
这下,真就皆大欢喜了。
李子杰匆匆告辞,赶着去医院缝伤口。
刘志宏对着夏虫深深鞠了一躬:“夏公子,今天太感谢你了!”
“客气了。”
“刘老板,谈谈酒吧的价格吧?”
刘志宏瞪大了眼睛:“你真要盘下我这家店啊?”
“对啊!”
“不然我费这半天劲干嘛?”
夏虫打算盘下这个酒吧,打造自己专属的娱乐场所,顺便养着这支酒吧乐队。
刘志宏犹豫了好久,伸起三根手指:“这个数,可以接受吗?”
“三千万?”
夏虫最近可能是有点飘了,张口闭口都是千万起步的。
“不是,少个零。”
“三百万啊?这么便宜!”
刘志宏笑道:“店面是租的,里面的器材和设备,都比较旧了,而且还有李少的赔偿金呢,三百万差不多了。”
对哦!
这条街的产权是夏家的。
夏虫点点头:“行!”
“夏公子,我再给你推荐个人。”
刘志宏把高步步推到夏虫面前,说道:“这家伙是个人才,谁用谁知道!”
高步步满脸的惊喜!
这...这是要换新东家了?
新东家是夏虫?
我糙?!
我就这么抱上夏虫的大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