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个人魅力

泰尼的话,不单单让罗比恩愣住了,就连骑士都差点没反应过来。

大家不知不觉中陷入一个思维误区。

那就是徐思灵是不可战胜的。

再加上城墙上偷袭没成功,这更加加深罗比恩和骑士的想法。

徐思灵很强大,强大到不可战胜。

但也间接让罗比恩忽略一件事。

徐思灵很强大,但不代表他的士兵也强大。

泰尼紧接问:“博德大人,德拉米斯堡有多少士兵?”

罗比恩依旧没回答,他和泰尼不熟。

但他被泰尼拨乱了心。

徐思灵的部队不到百人。

他们的优势就是士兵都穿戴着从未见过的护甲,护甲的性能比普通的锁子甲要好上不少。另外一个优势,就是他们都骑着马,没有步兵。

必要时刻,徐思灵的部队可以随意脱离。

但德拉米斯堡的情况比阿尔斯通镇好太多。

不算上骑士、骑士扈从和可临时的征召士兵,光是常备军就有三百之多。

骑士罗比恩就有八名,骑士扈从更是不少,而算上能上马的士兵,骑兵部队有七十多匹。

这战力在拉雅伯爵领的子爵中,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是两军对垒,罗比恩当然直接让士兵横推过去,碾碎徐思灵的部队。

但他是守城方。

而且徐思灵不到一百人的部队,就把德拉米斯堡给围了。

说实话,这种事传出去多少有些难听。

通常攻城方要围城,都是人数要高于守城方,才是最合理的。

但德拉米斯堡的人数是徐思灵的三倍之多还有余,竟就这么被围了

泰尼的提议很诱惑。

但摆在罗比恩的问题是

他真的能够战胜徐思灵吗?

自己虽然有很多士兵策应,但骑马出击,突袭徐思灵的营帐,他也只有七十多人。

徐思灵的人还是比他多。

德拉米斯堡领地有个特征,就是树木多,但凡出来的步兵过多,徐思灵察觉不妙,自然可以骑马转身进入山林,到头来被拉扯迂回的还是罗比恩,想追追不得,想打还要看对方脸色。

骑兵的机动性摆在这,德拉米斯堡但凡有出城突袭的动作,都会被徐思灵的部队察觉。

光是这么一会,罗比恩已经想到自己出城围剿徐思灵,被徐思灵八种办法打败自己的可能。

这还只是谈到部队配置差距的言论。

还没算上徐思灵的个人武力。

无甲就敢以身犯险,独自进城门登城并开闸的。

整个法国还有谁像徐思灵一样,能当这个疯子?

无甲的徐思灵都这么癫,有甲还不更过份?

泰尼见罗比恩一直不说,都有些着急起来。

“博德大人,您说话啊!到底行不行,如果有这个想法,我这也有些人手,都可以交予您使用!”

罗比恩看了泰尼一眼,冷漠到:“我会考虑,必要时候真需要唐斯你的人手帮忙,我也不会客气的。”

“那意思,您有这个想法?”

“打仗没这么简单,唐斯。”

“我不理解,我们的人比拉雅骑士多!”

“这没错,但我们能上马的士兵并不比拉雅骑士多太多,我们城里的步兵出现过多,一旦表现想围剿拉雅骑士的意思,拉雅骑士就可以带来部队脱离回到山林,我们无法深追。”

“所以.我们人多,还得被拉雅骑士不到百人部队给围住了?”

泰尼完全无法理解这个事实。

“可能有点难接受,但这确实是这个道理,德拉米斯堡附近不是平原地,太多山林,他们想怎么躲藏都没问题,深追反而陷入他们的优势,他们可以随意截住我们的士兵。”

罗比恩教训起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唐斯。”

“我们人是多不假,但你别忘了,拉雅骑士的部队都是骑兵,他们机动性不差,这导致他们拥有很高的主动权。但同样,他们也有缺陷。”

“缺陷就是一旦要强行攻城,他的骑兵部队就是豆腐,一撞就碎,他们更没有任何攻城器械,我们必胜的办法就是守住德拉米斯堡。”

泰尼笑得很怪异:“那拉雅骑士求援呢?喊来拉雅小姐的大部队,你的德拉米斯堡又该如何?”

骑士感受到泰尼的语气不太好,立马呵斥:“唐斯,注意你说话的言辞!博德大人好心收留你,博德大人怎么做不需要你教!”

罗比恩不在意摆手,示意骑士后退。

“那便让他喊,让拉雅小姐来攻城!这种仗我不是没打过,我们要撑得住,只要你别出现在别人视野里,不能让对方证明你在我这,拉雅小姐吃不消攻城持久战这种舆论的。”

泰尼奇怪:“怎么吃不消?拉雅小姐明显在掀桌子!”

“我不知道塔木堡村庄被劫掠的事,是怎么一回事。但你别忘了,拉雅小姐和拉雅骑士在阿尔斯通镇的所作所为。”

“什么意思?”

“他们明明攻破了阿尔斯通镇,却没劫掠人民,只是以劫掠伯爵领地的罪名,处死安古斯。那个时候,拥有足够兵力的拉雅骑士,就算他不亲自出马,安排人手外出袭击你们唐斯兄弟三人的村庄,也足够在你们没彻底反应过来前,取你们的脑袋!”

罗比恩轻敲桌子,让泰尼注意思考。

“但拉雅小姐和拉雅骑士都没这么做,他们是怎么做的?”

泰尼愣神:“他们.写信给我们兄弟三人,让我们带领部队前往阿尔斯通镇缴械投降认罪”

“唐斯,如果你是拉雅骑士,在你已经攻破阿尔斯通镇,且拥有充足兵力的情况下,能让你不选择接着出兵袭击唐斯兄弟三人的理由,是什么?”

泰尼不确定道:“因为.谬论和名声?”

“大概。”罗比恩也不是特别肯定,但他觉得没错:“拉雅小姐是圣教圣女,她是不可能劫掠人民的,就算要劫掠,也不可能劫掠自己伯爵领的人民。拉雅小姐给唐斯家族定的罪名,本质上没有任何实质证据,单纯依靠的,就是拉雅小姐的片面之语,可伯爵领没人敢反驳她。”

这就是菲儿拥有的身份使然。

向来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但这话放在菲儿身上是没用的。

她说你有错,那你就是有错了。

如果你想证明自己没错,那你得自己找证据证明自己没错。

这种情况放在现代是很离谱的。

但放在中世纪,却一点都不令人意外。

“从拉雅骑士写信给你们三天时间,让你们唐斯兄弟前往阿尔斯通镇缴械投降,目的大概是为了保护自己袭击阿尔斯通镇这件事。”

“只要我和兄弟们真去阿尔斯通镇认罪,就直接代表拉雅小姐没做错了代表她烧死我的哥哥安古斯,烧死我的妹妹让那,烧死我的家人,都是没错的”

罗比恩点头:“对了,所以拉雅小姐在你眼里,看似是在掀桌子,但其实不然,她更想合理的占有阿尔斯通镇,她不怕你们唐斯兄弟三人逃跑,因为她觉得现在没人敢触她的霉头,认为她手里的拉雅骑士,足够让伯爵领的贵族恐惧。”

“但可惜,我博德不怕她拉雅,她们是陷害逼死先王的凶手!我不会向她们低头的,所以她怎么都想不到,我会收留你。”

泰尼对于罗比恩的说法,顿感信服,因为这完全能自圆其说。

本身菲儿不劫掠人民、没有俘虏这件事,就够让人奇怪。

再加上前面徐思灵写信给他们兄弟三人,让他们认罪过来缴械。

他们当时只顾着收拾行李逃命,根本没认真想这件事。

例如三天前的徐思灵,完全可以派出部队,直接兵分三路,袭击他们唐斯兄弟三人,简直是一抓一个准,逃都没得逃。

但徐思灵没有这么做,而是用羞辱和胁迫的信,逼他们唐斯兄弟认罪.

甚至也不害怕他们会逃跑。

泰尼现在顺着罗比恩的猜想,认真思考起来,越想越觉得罗比恩说的对。

泰尼:“按照博德大人的说法,为什么拉雅骑士不带拉雅小姐的部队来德拉米斯堡,而是只带自己的部队过来,这就完全说得通了!”

罗比恩点头:“没错。拉雅小姐在乎名声,拉雅骑士就算再能代表拉雅小姐,但为了顾虑名声问题,也不能让拉雅骑士随意带着自己的部队到处乱跑,所以只能让拉雅骑士打头阵。”

泰尼:“拉雅骑士在博德大人这吃了瘪,回到阿尔斯通镇喊人攻城,也需要时间,尤其拉雅小姐还要顾虑攻城持久战造成的不好谬论,所以博德大人才这么自信。”

“唐斯,你说得没错,比你哥哥安古斯要聪明多了。”罗比恩微眯眼,“我一直忠于王室,约翰准备册封为王,他身为未来的国王,可以不在意唐斯家族的死活,但却不能不在乎我的死活。”

“可是约翰的儿子查理,在拉雅骑士手里,约翰真的会出言阻止这种事吗?”

罗比恩对于这件事很有信心:“至少会发表些简单言论,阻止拉雅小姐的所做作为,如果只是因为约翰这点言论,就会置查理为险境,那只能说拉雅小姐的格局太小。只要约翰出言阻拦,到时候站在我这边的,就将会是整个王国的贵族。”

“博德大人真厉害!我佩服!”

泰尼此时真的服气,觉得眼前的罗比恩既聪明又有实力,比自己比哥哥安古斯都强太多。

罗比恩被吹嘘得也很舒服:“在乎名声的拉雅小姐,就算攻城也难以维持住,我们要做的很简单,就是死守德拉米斯堡,然后唐斯你呢,就老老实实呆在这,不要暴露在外人视线内,真让拉雅小姐找到证据证明你在德拉米斯堡,我也很难做。”

“我明白了!博德大人。”

罗比恩说完,起身跟骑士离开。

离开走远后,罗比恩朝身边的骑士吩咐道。

“让城墙士兵紧盯拉雅骑士的营帐,营帐有任何异动都跟我说,顺便安排扈从,这些天做好随时出击的准备。”

骑士不由一愣,在会客厅的时候,罗比恩明明不是这样么说的啊。

不是说,守城才是德拉米斯堡最好的选择吗?

看出骑士的疑惑,罗比恩笑道。

“你是不是认为,我们只需要安心守住城就好了,反正拉雅小姐的部队过来支援,也拿我们没什么办法。”

骑士点头:“在会客厅的时候,博德大人也是这么说的。”

“这是最稳妥的胜利。”罗比恩眼睛一眯,“但泰尼最开始说的很对,拉雅骑士带的人不多,我们完全有出城围剿的可能更别说我们的人数是他的三倍之多。”

“那我让人提前准备好。”

“嗯。”罗比恩冷漠的补充一句,“但拉雅骑士终究是个变数,出不出城围剿,还是两说。但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俘获住,逼死先王的凶手!反正你安排人紧盯,有任何消息都告诉我,一旦有机会,我会抓住的。”

骑士顿时精神起来,他很信服罗比恩。

罗比恩是个忠诚且信仰的贵族领主,且还聪明,总能独自一人就把事情理得清清楚楚,让人信服。

就算敌人是王国完美的骑士,对手至今没有败绩。

但德拉米斯堡的士兵都没陷入颓势,这和罗比恩独特的个人魅力有关。

而德拉米斯堡的徐思灵,看着刽子手士兵在扎营。

他坐在某处安静思考攻破德拉米斯堡的办法。

徐思灵当然想不到,城堡的罗比恩,帮他脑补了一大堆。

罗比恩猜的没错,菲儿在乎名声,菲儿靠人民的名声吃饭。

但不代表这回的菲儿,还这么在乎名声。

罗比恩更猜不到,徐思灵和菲儿,之所以写信给唐斯兄弟三天时间逃命,根本不是为了名声。

单纯就是让唐斯兄弟成为诱饵。

拉雅伯爵领的贵族子爵们,就是鱼虾。

谁吃了诱饵,谁就该被他和菲儿钓上来。

徐思灵和菲儿的目标,是领地,从来都不是名声。

罗比恩猜得很对,但思路从一开始就是错的,那后面都只能是错的。

徐思灵确实有喊菲儿补充人手过来帮忙围城的想法,但至少不是现在。

他心目中已经有个可以尝试的计划,但还差另外一个诱饵的出现,让这个计划更加完美。

就在徐思灵思考的时候,特瑞赶来。

“徐,斥候回来了一个,杰洛姆·唐斯,泰尼的弟弟,被卢波镇的贵族收留!”

徐思灵眼睛一亮。

尝试攻破德拉米斯堡的计划完美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