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胃癌晚期就爱嘚瑟

当叶小达测试过这两个生化人的身手后,对于自己的小命,他彻底放心了。

他感觉自己现在就算去鹰国白宫溜达一圈问题都不大。

“以后你就叫龙一,你叫龙二,这两天的时间,就住在这里,学习人类的表情,别一脸死板。”

龙一龙二连忙点头。

叶小达还是喜欢龙这个生物。

蓝星是找不到了,也不知道未来通过超时空交易平台,有没有希望能够一睹真容。

接下来,叶小达直接通过手机,给里面的智脑下达了第一个指令:将龙一龙二的身份合理化,将身份证寄送回来。

对外的宣称就是找了哥们,过来帮自己管理水库。

“什么?你要成立一家公司?”当徐慧听到叶小达想要去市里成立一家公司的消息后,瞬间懵了。

儿子啊,你这是胃癌晚期呢,咱能不能消停一会,好好享受生活?

你这又是承包水库的,还送人进去,这会甚至还要成立一家公司,你到底想干嘛。

“小达,你想成立一家什么公司?”叶立恒也问道。

手里的烟也没停。

自从叶小达开始成为超时空交易平台蓝星代言人后,叶立恒抽烟的频率就大大的增加了。

比得知自己儿子得了胃癌那几天都还要多。

真是不能理解。

“我打算成立一家贸易公司。”

“贸易公司?”

“嗯,其实就是从这个地方购买一些资源,然后卖到其他地方,赚取一个差价。”

“这倒是一门好生意,你打算购买啥?”叶立恒点了点头说道。

叶小达蹦跶出了两个字:“玉米!”

“玉米?又是玉米?你是不是跟玉米过不去啊!”徐慧大喊道,“这玩意有什么钱赚的,全国价格都差不多,你运哪卖去!”

徐慧现在听到玉米两个字就生气。

家里自己种的玉米都恨不得直接掰了。

“妈,现在玉米价格不高,我打算囤积一些,反正钱放在银行又不会生崽。”

“囤积玉米?我只听说过囤积大蒜,囤积金条的,但是囤积玉米,还真是头一次听说。”

“爸,咱家有钱,就得投资啊。”

徐慧在一旁冷笑道:“就怕钱投资下去,打水漂。”

“妈,放心吧,我已经找到销路了,之前来过咱家的那个有钱人,也就是买我人参的郭海,你还记得吧,这一次就是他带我发大财的。”

“确定不是坑你?”徐慧想了想,“应该是郭海当初花太多钱买你人参,现在后悔了,打算坑你一笔,那小孩看着还不错,怎么心眼这么坏!”

叶小达无语了。

郭海,对不起了,让你遭受无妄之灾。

“妈,放心吧,我也就囤积一点,而且还是卖往国外,有门道,肯定不会亏的,你就放心吧。”

“卖到国外?哪个国家?”徐慧追问道。

“应该是缅北吧。”

“那似乎还可以,那个地方,据说好多人还吃不饱,玉米在那边应该有销量。”

叶小达都不得不佩服自己老妈的想象力。

不过缅北,叶小达觉得自己还是得去一趟的,自己那些翡翠,还是需要找一个出处。

父母这里算是搞定了。

智脑也帮叶小达在市里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仓库。

现在,开个公司条件很简单。

而叶小达需要的也仅仅只是一个仓库而已。

仓库就选择在北山村和市里的中间,这样距离近。

就连这个公司成立的所有手续,都可以通过智脑在网上搞定。

但是租这个仓库,必须叶小达亲自出手。

人家可不在网上走手续。

得外出一趟。

身体虽然已经勉强允许,但是肯定是经受不住大巴车的摧残了,叶小达决定租车去。

龙一和龙二就是最好的司机。

第二天一大早,叶小达就出村了。

六天的时间,需要筹集两千吨玉米,任务还是很艰巨的。

当叶小达坐着租来的十手捷达离开北山村的时候,才后悔不已。

这玩意,还不如大巴车呢。

这十手捷达,更颠得慌。

村口十几个大爷大妈,面面相觑的坐看叶小达离开。

脸上全都是不能理解。

“这个,小达不是病危了么?这是出去干嘛?”

“那司机谁啊?”

“据说是叶小达的兄弟,从外面来的,帮他管理水库。”

“不是什么犯事的人吧。”

“那你放心,应该不是。”

“叶小达很嚣张啊,现在自己还给自己搞个公司,还搞了俩保镖,亿万富翁都没他嘚瑟。”

“他租个车是去哪啊?”

“据说是去市里。”

“去市里?医院?”

“去啥医院啊,好像是他搞了一个什么贸易公司,专门收购玉米,然后卖到国外赚大钱。”

大爷们晕乎了。

卖玉米赚钱?

还卖到国外?

这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

他们一辈子都在种玉米,都不知道这玩意竟然还可以卖到国外的。

“这孩子,怕不是钱太多没地花吧,卖玉米还能赚钱?”

“他这是跟玉米磕上了。”

“这年头贸易公司有几个赚钱的,基本上都是亏本买卖。”

“是啊,我有一个外甥,以前也是做贸易的,赚了一点钱,但是这几年,不行了,亏了不少,叶小达现在成立一个贸易公司,我敢打包票,绝对会赔本!”

“就算他赚了一千万,估计用不上俩月,裤衩子都亏没。”

不管怎么样,叶小达倒是成为了北山村天天都议论的人物。

从他回来到今天,总共就没有几天的时间,但是已经带给村里人无数经典事迹了。

一个胃癌晚期的人,不老老实实的等死,一直在折腾。

关键是还真的折腾到钱了。

这就让村里人很是不解了。

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猛的?

看来,还得读大学。

到了市里之后,叶小达二话不说,直接就跑到了市里最大的一个汽车四儿子店。

这十手的捷达,要再坐一会,那他就不是死于肺癌了,是死于身体骨骼散架。

所以,他决定买辆车。

因为身体状态,所以,他只有唯一的选择,保姆车!

不然,他非得买一辆大G不可。

看了半天,最终叶小达还是选择了丰田埃尔法,小一百万的样子。

很适合他的需求,关键是,店里现在就有一辆黑色的现车。

其他的品牌,不是需要等一个礼拜,就是等三个月。

这叶小达可不能忍。

老子花钱享受还得等?

不知道老子可能活不过这个月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