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锦从前就觉得陈家大郎烦。
娇里娇气的而且还一根筋,除了长的好看之外,没什么其他的优点。
所以家里给她定了元家那门亲事,她也没什么纠结的就答应了。
反而是陈家大郎,那天还爬上她家院子的墙,哭啼啼的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走?
那时候的沈爱锦只笑了声。
温柔的道了句:滚。
聘者为妻,奔者妾。
这人的脑子是被泥糊了不成?
谁能知道,她最终没有嫁给陈家大郎,却也没有嫁给元家二郎。
反而成了汝南王的妻子。
这样想着,沈爱锦也不免有些感慨,然后听到一声软乎乎的问询。
“娘亲,这个人是你以前的相好吗?”
顾知意:“噗嗤~”
她忍不住抬起头,看着自家娘亲怀里一脸懵懂的丑丑,投去了一个钦佩的眼神。
说能干还得是丑丑!
这敏锐度!
“咳咳!”沈爱锦咳了一声,面上看不出什么,“瞎说什么呢,这是你陈家伯伯,打个招呼。”
丑丑眨巴着小眼睛,看着被人扶起来的陈家伯伯,觉得自己还挺喜欢他的。
长的也好看!
【反正比抢他姐姐和娘亲的坏爹爹好!】
两只小手手握着拳头,可可爱爱的作了个揖。
“陈家伯伯好~”
“公子好啊!”
顾知意也笑眯眯的点点头。
“陈大伯伯好。”
哪里敢让一品公主对自己行礼,陈大郎君连忙弯腰拱手。
“公主客气了,公主安好。”
顾知意笑容一顿,忍不住眯了眯眼。
这陈家郎君,怎么对他们的情况这么熟呢?
又介绍了战柔儿的身份,一群人热热闹闹的往城里走。
这陈家大郎君不愧为美郎君之名。
如今入了秋,天气渐凉,他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大袍,宽阔的袖子随意的垂在地上,更有一种风流之感。
如今,一般的世家贵族追求的都是一个雅字。
谈吐要雅,作诗要雅,行为处事要雅。
听雨看花,踏马游春,这些都是寻常之事,更有人会在穿着上下苦功夫,大冬天还穿着一件薄袍子喝酒纵歌的名士更是数不胜数。
若是传扬出去,反而还要被称赞一声。
名士风流!
可顾知意看着被泥土染成土黄色的白色袖子,一坨一坨的像极了某个不可言状之物。
忍不住嘴角抽了抽。
“陈伯伯……您的袖子。”
陈大郎不在意的看了看,然后袖子一甩,又把袖子自然垂下。
沾到的泥土更多了。
顾知意:“……”
“公主不知,咱们读书人讲究一个雅字,这袖子自然是要随风摆动,飘飘若仙才优雅。”
“而优雅,是我们世家公子的必备素质。”
【优雅,永不过时!】
看着陈大郎脸上的骄傲之色,顾知意嘴角抽了抽。
“那衣服……”
“坏了一件,扔了就是。”陈大郎满不在意。
顾知意:感情衣服还是日抛的?
(◎_◎;)
不愧是地头蛇。
短短的时间内,陈家大郎以及其优雅的语调,为他们介绍了当地的一些情况,以及装优雅必备的场所。
末了,还优雅的咳了咳,邀请他们去自己家里住。
“不必了。”
沈爱锦回头看了顾知意一眼,眼神温和。
“再过几日就是女儿十岁的生辰,我想带她回去看看他们外公外婆。”
陈家大郎君笑容一顿,眼中也露出了一抹落寞来。
“是该如此,听闻沈老先生这几日也回来了,我该去一同拜见才是。”
沈爱锦但笑不语。
她想明白了。
她要回沈家!
沈家是她从小到大呆着的地方,她又没做错什么,凭什么要对那些人避之不及?
她就该挺直腰杆,堂堂正正的回去才是!
要是能找到从前欺负她的那些人,再欺负回去,那就更好了。
孔县还和从前一样热闹。
读书人多的地方,经济向来比其他地方发达一些。
所以这里虽然不是都城,却也很少看见衣不蔽体,低头祈食的乞丐。
百姓们穿的虽然不好,也能有薄布遮体。
街上更多的,是穿着白色袍子,手上拿着书,摇头晃脑,满口之乎者也的书生。
“听说沈老太爷回来了,这些都是慕名而来的学子,还有许多人看到了怀洲先生那篇《陈情表》,特地来找他谈论的。”
其实谈论说起来也不然。
有一半的人真正是沈怀洲的骨灰级粉丝。
而另外一半就是追崇皇帝,心中不愤,想来为皇帝讨个说法的文人了。
这些人无所不用其极。
想方设法的打听沈怀洲的行踪,有时候在路上把人堵住,就能开展一场长达几个时辰的辩论。
虽然论嘴皮子,没人能够比得上沈怀洲。
反而被他气晕的老先生们数不胜数。
但这也弄的沈怀洲烦不胜烦,因此这些天他都呆在家里,不怎么出门了。
陈家大郎的名头自然是好用的。
只他在街上走着,这一路上就有不少人和他打招呼。
自然而然的,也注意到了旁边的沈爱锦和顾知意。
已经那么多年过去了,即便当初这件事闹得大,和百姓们一时间也没认出沈爱锦。
他们只看着人群中长的最好看的那位小娘子,窃窃私语。
“这是哪来的小娘子,长相竟然如此出众,为何平日竟然没有见过?”
“她旁边那位也好看,形容柔弱,观之可亲。”
“咱们孔县没这样的小娘子啊,莫不是从外面来的……看她们身上的衣衫,那可是少见的浮光锦,听说是江南特供,前几天沈家姑娘想方设法的搞到了一匹,天天穿出来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