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尸体都要拿来卖一次钱

“我可怜的女儿啊……你死得好惨啊……”

“我妹子才二十三啊,嫁人也没两年啊,不是说要嫁就嫁当兵的,保家卫国有保障么……

为什么你一个人孤零零的死在荒野丛中,尸体被野狗啃成这样,连尸都没人来收一下,要不是人家路过的看到了,还不知道你要在那里躺多久啊……

我可怜的妹妹啊……你怎么这么命苦哪。”

“啊……我的女儿啊。”

“啊啊,我的妹子啊……”

哭天抢地的声音响彻门岗外。

嫂子们刚把林西西送进医务室,还没走两步呢,就听到外头有人哭得震天响。

一行人披麻戴孝的,直挺挺的就往哨所外一跪,一边抹泪一边喊。

身前明显是用两个旧肥料袋子剖开仓促中缝了一下连接了起来做的裹尸布上,躺着一具被啃坏了脸,一只眼珠子没了只剩下个血洞,另一只眼珠子爆出眼眶却被什么东西刺破了瞳珠,颤巍巍地勉强挂在眼部的尸体。

尸体的身上还穿着昨天周水花出门时穿的那身衣裳。

她的脖子上有一个老大的豁口,是被人用利器抹了后又粗暴地来回抹了好几下造成的。

血肉翻卷着,露出

嫂子们看到这一幕都吓住了,神色各异地倒退了小半步。

哨兵赶紧去通知陈卫国。

门岗前的血还没洗得太干净,现在地面又再次被周水花的血染红了。

陈卫国是跑着过来的,看到周水花的时候,他脸色倏的一下白了,眼里也漫起一抹沉痛。

虽然尸体有毁损,但是确实是周水花没错。

“在哪儿发现的?”陈卫国咬着牙问。

一个面容苍老满脸都是褶皱的老妇人扑了上来,扯住陈卫国的一只胳膊,尖叫着:“我的女儿啊,你为什么没保护好她?让她一个人被人抓住抹了脖子又被野狗啃?

你这个当男人的,找都没的她一下,连她死在哪儿都不知道,你当的什么男人!”

这是周水花的妈方翠花。

陈卫国无话可辩,任由方翠花在他身上挠。

指甲划过他的脸,狠狠的,悲痛全都化成了发泄的力量。

陈卫国的脸很快就被抓花了,抓得深的还往外冒着血珠子。

魏嫂子看不下去了,赶紧过来拉住了她,连声喊:“大娘,周嫂子和教导员好歹是一家人,我知道你伤心,但是教导员在边境上值守,哨所里也被袭击了,他刚刚才从山上下来,还没来得及回屋,根本还不知道周嫂子回了娘家。

这事,真的怪不到他头上啊。”

“不怪他,那要怪谁?怪我女儿自己长了腿回娘家?怪她命短?啊,我的女儿,死得这么惨……我怪都不能怪一下了?”方翠花愤怒地瞪着魏嫂子。

王嫂子走过来,扯了扯魏嫂子,示意她后退,又要伸手把方翠花扶起来,“大娘,周嫂子和教导员夫妻一场,教导员不会希望她这样横死,这事要怪只能怪那群杀千刀的坏人,周嫂子是回哨所的时候半道上被害了的吧?

那条路她走过上百次,天也不算晚,谁也想不到她会出事的啊。

就像我们,也万万料不到有一天,有人竟然胆大包天到来袭击哨所,哨所里也死了人,我们也都很悲痛,可这日子,总不能因为悲痛就不往下过了,是吧?

这里是哨所门口,你们这么岁数也这么大了,老跪着跪伤了腿怎么办?”

“我女儿都死了,还管这伤不伤腿啊……我就一个女儿啊,她还这么年轻,本以为嫁了个好男人。

谁知道嫁人两年,一儿半女也没留下,她现在死了,连个打灵幡的人都没有啊。

这尸体要收要殓都得花钱……

她又是死在外头的,得花大价钱找人唱魂送走……”

陈卫国惊讶地望着方翠花。

不敢相信她们来哭这么一出,竟然最后是为了要钱。

嫂子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家,一时之间也傻眼了。

方翠花没等到人接话,又哭喊了起来,一口一个我苦命的女儿哪,“死了都没人安埋啊……这种横死的,嫁家回不得,夫家进不了,得在外头搭棚摆上几十桌才能送得走啊……”

陈卫国想说封建迷信不可取,但是想到这老丈母娘的行事,又生生咽下了话。

“周嫂子是没了,可是教导员不是凉薄的人,一个女婿半个儿,这情份总是在的呀。大娘,安葬的事两方好商好量,好说好了那才叫好啊。”一个声音淡淡的从人后传出。

林西西摇着轮椅过来了。

方翠花抹着眼泪,看了林西西一眼,哭道:“人都不在了,还有什么情份?我家也没姑娘了,亲戚家也没合适的女子,要不然还能让他再结一个咱家的人,延续这个情份才是情份。

儿子是前头那个生的,他不也没替人守着,隔几年就娶了我家水花,我水花还一儿半女都没有呢,他能记她多久?一年半载的情份能值什么?”

得,哭惨是假,要钱是真。

人家已经把算盘打了无数遍了,连亲戚家的姑娘都去问过一遍了,要是真有合适年龄的,只怕这来就是先逼陈卫国答应续娶,再说要钱安葬大摆送走的事了。

情份对人家来说,就是个屁。

陈卫国胸中那股子骤然失去爱人的悲痛,被方翠花这些话语冲淡了不少。

这事本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可他们却选择了最难堪最为难他的这一种。

“你们要多少?”

方翠花哭声一歇,很快又翻着白眼继续喊了起来:“什么我们要多少?

我们又不是为了讹钱才来的,我的女儿她死得惨啊,我只是按照风俗要给她好好安葬,不让她成为孤魂野鬼四处飘荡啊。”

那就是又要钱又要做脸子。

林西西同情地看向陈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