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几个婶子聚在一块儿洗衣服,人多了,少不得就有些八卦。
“长辉家的今天又没出门啊?”
“可不,这都回来十天了,就连洗衣服,都是长辉挑了水回去,明明那么大一条河呢,愣是没见她出来过。”
“要命哦,长辉怎么领了那么个懒的媳妇回来,这要是搁我家,早就被公婆打死了。”
“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你看那小身段儿没有,根本就没生过孩子,要我说,还是长辉家三个孩子可怜,也不知道亲娘怎么样了。”
“不是吧?你是说那懒婆娘是外头的?那,那长辉媳妇是谁?三娃还那么小呢。”
“那我咋知道,你看李长辉那……”
有人拍了一下说话那大姐的胳膊,几人瞬间安静下来,看向不远处过来那人,脸上都有一丝惶恐不安。
一个男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挑着水桶,背着脏衣服,拿着棒槌,大步走来,路过几位大姐婶子身边时,也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们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让刚才还热络八卦的几位大姐,瞬间哑了声音,有那胆子小的,甚至还直接瑟缩了一下,不敢多言。
这就是大家口中的李长辉,参军十年,十天前带着媳妇孩子回来,七天前跟爹娘分家,带着三个儿子和媳妇单独出来住了。
可能是当兵久了,身上沾染了煞气,就是小时看着他长大的那些人,再看到他,也依旧心里发怵。
尤其是这李长辉现在少言少语不说,还冷淡冷漠得很,连自己爹娘都不敢跟他多说话,更何况旁人了。
那冷冷的眼神扫过来,就好像一下子冰水侵骨,说是冷彻心扉也不为过。
原本热火朝天的河边,因为李长辉的到来,瞬间熄了火,几乎没人说话,甚至连侧头多看一眼都是不敢的。
至于议论?
原就是只敢背地里嘀咕几句,哪怕她们十分看不上李长辉那媳妇,也不敢当着面多说一句。
哪怕李长辉其实并没有跟村里人有过什么冲突。
而原来的话题中心,李长辉却只是找了个位置继续洗衣服,即便刚才那些议论,他其实都听到了。
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
此时才三月,清晨河边的水很凉,李长辉手脚麻利的洗着他和三个儿子换下来的衣服,没多久,儿子就来叫他回家吃饭了。
端着洗好的衣服,经过还在洗衣服的几个婶子身旁,也是目不斜视,自然也就没看到,当他走后,那几位婶子送了一口气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正好碰到一个年轻人挑着粪桶,看到李长辉,忙道:“长辉哥,我爹让你高粱下种后,可以到我家挑粪浇地,你们刚搬家,茅坑里只有屋檐水,浇地没什么用。”
李长辉微微惊讶,不过还是点点头:“多谢。”
年轻人干笑几声:“没事没事,长辉哥你忙,我先走了哈。”
说完挑着粪通跑得飞快,好像背后有鬼在撵他一样。
李长辉一只手摸摸脸上的刀疤,即便过去半年了,这道疤依旧没有半点好转,甚至还微微发黑,更显得吓人。
面无表情的时候还好,但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什么表情,这道疤都会变得非常狰狞可怕,就连他自己,也用了好长时间才习惯它的存在。
倒是家里那位……
唯一一个完全不害怕的,居然是一个他从镇上买回来,帮忙做饭的女孩子。
毕竟,就连两个儿子,在刚看到他的时候,也是不敢靠近,就分家之后,才慢慢接受自己这个吓人的爹爹。
摇摇头,没再多想,示意儿子跟上,时间不早了,吃了早饭,还要干活呢。
屋外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林禾翻了个身,回笼觉也睡不了了,掀开被子爬起来,推开木门。
院子里,一个四五岁的男娃,抱着一个小奶娃,正像模像样的哄着呢,可惜效果不佳。
林禾:“把孩子给我。”
男娃顿时脸上一喜,连忙把奶娃给林禾抱了过来,眨巴着两只黢黑的大眼睛:“娘,弟弟怎么了,怎么总也哄不好?”
林禾直接翻了个大白眼,没理男娃,只是摸**娃的屁股,尿布还是干的,可能是饿了,便去厨房端了早上特意炖得稀烂的米粥。
奶娃已经六七个月了,可以吃软乎的粥,也算是好养活。
果然,盛着食物的小勺子刚喂到嘴边,奶娃也不哭了,连忙张大嘴巴,吧唧吧唧吃得喷香。
男娃也不介意林禾的无视,屁颠屁颠的跟到厨房,看到弟弟不哭了,瞬间眉开眼笑。
“娘,你好厉害,我都不知道弟弟原来是饿了。”
男娃叫的响亮轻快,林禾却是别扭又无语。
无痛当妈,以前网络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没想到居然让她给实现了。
她不是这俩娃的亲娘,她是他们爹买回来的。
上辈子,她在末世混了两年,最后死在了丧尸的爪牙之下,明明还清晰的记得被啃食的疼痛,结果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在被‘合法交易’。
这个身体跟她一样,也叫林禾,只有十五岁,而且跟她十五岁的时候,也长得非常非常像——只是太瘦了。
又黑又瘦,脸色蜡黄,好像随时要死掉一样。
第一次从水里看到自己倒影的时候,饶是连丧尸都不怕的林禾,也被吓了一跳。
原主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女孩,家里穷,爹娘决定卖了女儿,给儿子讨媳妇。
正好被这俩娃的爹碰到了,知道原主会做饭洗衣干家务,地里活儿也啥都会,就买回来了。
可能是为了省粮食,原主从决定被卖掉的时候,爹娘就不给她饭吃了,加上在家里被压榨得厉害,整整三天没卖出去,然后就饿死了。
林禾就是在那会儿穿越过来的,顺便也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所以才知道这么多。
恰好在穿过来的时候,看到抱着奶娃娃在集市上闲逛的李长辉,她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李长辉也发现了,就把她买下来了。
李长辉倒是个好人,买来之后就带她去吃了一碗馄饨,然后认真的交代她。
“你叫林禾是吧,以后我就叫你小禾,你放心,我只是需要一个人帮我煮饭,照顾孩子,其他的都不需要你做。”
“为了你以后生活方便,跟我回去后,我会跟其他人说,你是我媳妇,这样在村里也不会被人欺负,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以后你就是我孩子们的娘,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了你,可好?”
李长辉自然看得出来,林禾是长期挨饿,又被爹娘不喜,受苦遭罪不少。
不挨饿,不受欺负,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
当然,对在末世混了两年,每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经常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挨饿的林禾来说,同样如此。
所以当时林禾就非常干脆的,跟李长辉回来了。
嗯,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她已经被李长辉买了,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有路引,甚至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在这个据说才刚刚安定下来的朝廷,要是被人抓住的话,下场可能不会太好,被当成敌国探子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乱跑怕是只有死路一条。
这点自知之明,林禾还是有的。
于是她就跟着李长辉回来了,回了这个叫做乡安村的小村子。
嗯,貌似距离原主以前的村子,也不是很远的样子。
不过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说,本身也是被彻底卖掉了的,貌似价格还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种。
原主爹娘那边是不会跟她联系了,也没资格没理由联系,她现在就一个身份——乡安村李长辉的新媳妇。
要说这李长辉,也是个厉害的,十五岁参军,期间回来了两趟,一趟送一个儿子回来,面前这个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来,就带着她和一个刚半岁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长辉带回来的这个小媳妇,明显就是还没生养过的,不可能是三个娃的亲娘。
而李长辉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爹娘一笔银子,然后从自己老娘家里,接了两个儿子出来,带着小儿子和新媳妇,搬到以前的旧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杀了太多人,身上煞气重,怕惊了家里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来看,还不如说李长辉单纯不想跟老娘他们住在一起,找了个由头分家,还是让人不能反驳的理由。
毕竟,就这几天来看,李长辉,好像确实让人比较,嗯,害怕?
至少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长辉,那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们回来啦。”
一个高兴雀跃的大嗓门从外面传来,男孩,嗯,也就是狗蛋,连忙激动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们回来啦,娘做好饭了,在喂弟弟吃饭呢。”
林禾一抬头,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回来了,小的那个是李长辉大儿子,叫狗剩,今年七岁,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个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挺拔,哪怕穿着粗布麻衣,背着背篓,挑着水桶,也依旧气质出众。
不愧是参军十年,还能平安回来的人,林禾心里嘀咕着,这李长辉怕是在军队还混了个不小的职位,不然普通的大头兵,怕是养不出这样的气质。
只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解甲归田了。
再往上,本应该是浓眉大眼的英俊脸庞,却从眉尾到下巴,一条手指宽的乌黑伤疤,十分狰狞可怖,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
当时也就是因为这道疤,加上他还温柔的抱着个奶娃娃,感觉十分违和,又好像很理所当然,才惹得她多看了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