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嫌疑人是她

这样一来,其他贵女的嫌疑自然少了不少。

崔玲珑这些天接触最多的人除了太妃也就只剩下林初初了,毕竟两人刚刚可是一起进来的,看上去关系亲近。

只是两人看着亲近,谁都知道崔玲珑与顾靖煜曾有过口头上的婚约,眼下她大病已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真嫁过去了。

林初初说不定就是因为嫉妒,所以才在这个时候贸然出手。

京城有许许多多关于林初初的传闻都说她极其善妒,要不然也不会成婚半年了都没见顾靖煜纳过一个妾。

可即使是这样的情况,这么久以来,林初初肚子都没有半点动静,很有可能压根生不出孩子。

倘若真是这样,林初初说不定就是担心新人嫁过来以后很快就怀孕生子,到时候肯定会给她的地位带来极大的威胁。

这些人在一起窃窃私语,越看越觉得林初初就像是下毒之人,她们看她的眼神里透着几分鄙夷害怕。

以前那些人说王妃看着温柔,实则蛇蝎心肠,他们还不信,可这回看来这事也不是没有可能。

“你们觉得是我做的?”

林初初又何尝不知道她们之间那点弯弯绕绕的心思,只是她着实没想到自己在她们眼里竟然是这样的人。

“王妃误会了,我们只是在思考有嫌疑的人,可说来说去……您都是最有嫌疑的人。”

这句话她们不敢大声说出口,整个声音一下子低了好几度。

林初初几乎快要被气笑了,自己忙里忙外,想要尽快把凶手找出来,可她们反过头来把这盆脏水泼到了自己的身上。

“我绝不可能做出这事。”

她对崔玲珑并没有丝毫嫉妒不甘心的情绪,只是把这人当做了一个可怜人。

在林初初看来,如今试图嫁给顾靖煜的都是可怜人。

他心思全然都在柳娅晗一个人的身上,其他人争来争去,最后王妃这个位置还不是柳娅晗的。

反而是柳娅晗应该开心,自己还没有嫁过去,就已经有不少人在替她斗个不停了,她最后出手就能得到渔翁得利。

“王妃,夫人,大夫已经请过来了。”

管家连忙把几个大夫往里面请了进来,这几个大夫见多识广,一见到陆云云这副神色,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几位贵人节哀顺变吧。”

大夫们叹了口气,他们甚至不用把脉,就知道这人已经快要没了。

沈盼不信邪,好说歹说,才让这些大夫们同意试一试。

只是这几个大夫试了半个时辰,仍然没有把人救好,反而直接把人给送走了。

这对沈盼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她看样子情绪很不对劲。

林初初这会儿没空前去安慰她,况且自己要是能把凶手找出来,这对沈盼来说才是最有用的安慰。

“我相信王妃不会害我,这件事定是歹人所为,还请夫人查个清楚,也好还陆小姐一个公道。”

见到崔玲珑这么懂事的样子,陈夫人更是感动的不得了。

“我这就让人把府里里里外外所有人都查上一遍,一定要把真凶抓出来,绝对不能让凶手在我们眼皮子底下逃脱。”

陈夫人这么想赶紧抓出凶手并不是真的想替陆云云声张正义,只是这件事情毕竟出在自己的府里,肯定会对自己的名声造成影响。

而且在场这么多世家夫人还有贵女,万一自己没法查出凶手,给她们一个交代,以后根本没人敢再来自己府里了。

“夫人,我记得砒霜会在人的身上留下痕迹,一旦有人用过砒霜,手上必然会沾上粉末,就算洗,也未必能洗得干干净净,要不我们验一验。”

崔玲珑忽然提议道,只是其他人有些不愿意。

她们都是世家出身,自诩身份高贵,可不想被当犯人。

“要是诸位小姐夫人不想以后都顶着莫须有的嫌疑,最好还是在这个时候配合一下,要不然这件事情传出去大伙的面上都无光。”

沈盼声音有点哑。

她身为禁卫军统领之女,多少还是有几分话语权的,其他人根本不敢在这个时候与她争执。

要是谁在这个时候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说不定就会被当成真凶,想到这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出声反对,都接受了这样的提议。

那几个大夫按照陈夫人的命令,翻出一张棉纱在每个人的指尖上蹭了蹭。

棉纱近乎透明,一点淡淡的痕迹都会浮现在上面。

前面大多数人都顺利通关,可林初初手刚刚碰上棉纱,便立马出现了淡淡的一点痕迹。

前面那几个人看到这一幕差点控制不住尖叫出声。

他们没想到真凶当真是林初初。

林初初有些诧异,可想到自己刚刚验过糕点,沾上痕迹也很正常。

几个大夫闻了闻棉纱上的味道,点了点头。

“这便是砒霜。”

他们得出结论。

只是说完这话他们的脸色都变得有些难看,毕竟谁都没有想到最终会是林初初。

“我刚刚检验过被下了毒的糕点,沾上一点痕迹不是在所难免吗?”

林初初觉得这些人的反应很好笑,忍不住开口解释。

大夫们有些犹豫。

赵盈秀几乎是立刻开口打断了林初初的话。

“林初初,你少在这里胡言乱语,我刚刚可是看见了,你只是凑上去闻了闻糕点,并没有用手碰,这痕迹怎么可能会出现在你的指尖?”

赵盈秀的话引起了不少人的赞同。

“对啊,王妃,你可千万别在这个时候找借口,我们都亲眼看着,你根本没碰糕点。”

“王妃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不肯认罪吗?”

“林初初,我劝你最好还是赶紧认罪,说不定看在你是靖王妃的份上,能有个体面的下场。”

赵盈秀幸灾乐祸道,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抓住了林初初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