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出身的妇女,基本上什么活都能干,无论是下地还是做饭,亦或者杀猪还是宰羊,几乎样样精通。
妇女能顶半边天,在七八十年代的农村里,那可真的是能顶半边天的!绝不只是停留在口号里的宣传语!
磨得锋利的快刀,朝着鸡脖子上狠狠地就是一下!然后把鸡随手扔在了院子里,就去煮开水去了,被割喉的活鸡飙着血在水泥地上扑腾了两下之后,就因失血过多而原地去世。等水烧开了之后,再把没有气息的活鸡扔进了滚烫的开水里,一边试着水温,一边进行着拔毛工作。
而此时的大黄,已经满眼期待地趴在了门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秀妮手里正收拾着的鸡。
秀妮熟练地拔鸡毛,然后再用快刀给鸡开膛破肚,把肚子里不要的肠子和内脏撇到外面的院子里,大黄赶紧起身,屁颠屁颠地上去享受美味。
农村的土狗就是懂事儿,它知道,每次杀鸡的时候,就是能开怀畅食美味的时刻。
“来,脱鞋上炕,这里就是自己家,千万别把自己当外人!”婆婆张罗着林菀上炕,又把各式各样的点心和水果全都拿了上来,几乎堆满了半个炕。
婆婆恨不得把所有能拿的零食和点心啥的全都给儿媳妇和孙女拿出来!
“妈,你就不用客气了,我们真吃不了这么多东西的。”林菀赶紧婉拒,要是再不客气下的话,兴许,一会儿就得去小卖铺现买了。
“今天回来的只有你们俩吗?临风那个混账东西呢?他回不回来?”婆婆问起了儿子的情况。
林菀回答道:“临风恐怕不会回来,他还得上班呢,最近他活挺多的,整个化工厂就指着他指挥运转呢。”
言语间,林菀捧了一把自己丈夫,毕竟,自己此番前来,是抱着化解他们一家恩怨而来的,必须要抓住一切机会给他洗白才行。
“就他?算了吧?虽然是上了大学,读过几年书,但是指着他扛起一个厂子来,依我看,他还没有这个能耐,尤其是后来自甘堕落!真的是不争气!”
儿女不成器,最伤心难过的就是爹娘了,哪个当爹妈的不希望看着自己儿子能上进争气呢?
哪怕是不争气,起码能当个老老实实的普通人,安安生生地过一辈子,那也行啊!可沈临风呢?作为整个老沈家寄予厚望、重点培养的“嫡长子”,几乎沦为了大半个金牛县的笑柄!当爹妈的抬不起头来,是一说,可真正让他们失望的是他的自暴自弃!
一个自己把自己脊梁骨打断的人,一辈子也成不了大器!
“哈气!哈气!”刚下班到家门口的沈临风,一口气连打了两个喷嚏,是谁在背后骂我?
等他开门进屋才发现,屋里没有亮灯,也没有任何人的踪影,嗯?媳妇和女儿哪儿去了?沈临风打开了灯,发现桌子上留了个字条。
沈临风拿起来一看,心跳瞬间加速。“好你个女人,竟然瞒着自己老公,偷偷地跑到公婆家里去了!看你回来,我怎么给你补课!”
沈临风有点生气,生气的不是林菀的不告而别,而是她的自作主张,化解一家人恩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个如此重大的事情不应该不跟自己商量一下。自己老爹的臭脾气、矛盾的导火索、这些年来没有交集的细节,林菀对此一无所知,说去就去了。
沈临风担心的是,她因为信息掌握不充分,万一矛盾没有化解,反而再落下什么过节怎么办?
唉,这个女人,行为做事,怎么能如此鲁莽呢?沈临风径直躺在了沙发上,仰望着天花板,脑海中思绪万千。
他在想,林菀虽然行事草率,不过,这也有可能是个能解开心结的好机会,作为重生者,这辈子回来是干嘛的呢?当然是弥补前世遗憾的了!
老婆孩子的离去是遗憾,难道,父子几十年的心结就不是遗憾了吗?虽然两世为人,但沈临风心里头明白,如果此时此刻,自己来到亲爹面前的话,不超过十句话,爷俩肯定得聊崩!最后一定会爆发激烈争执,不欢而散!性格强势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不会轻易低头!
如果不见面,爷俩的内心深处,可能会深藏着对彼此的挂念和思念,如果一见面,肯定会是火星撞地球!
正是因为几十年给亲爹当儿子的经验,所以,沈临风认为,眼下自己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契机点回去见老爹。
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早就有了回家的行程表,他把回家的档期,安排在了电视台采访完毕之后,带着舆论热度和老婆孩子回家。
想回家见爹妈,必须也只能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归,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然而,林菀阴差阳错的举动,虽然打乱了自己原本的布局和时间表,可说不定也会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毕竟,林菀还带去了一个杀手锏——一个可爱懂事乖巧的孙女!只要是见过丫丫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说她乖巧懂事的!
不待见外甥女的势利眼舅妈马艳芬除外!这女人天生嫌贫爱富,眼睛里只盯着钱和官帽子!
看在乖孙女的面子上,肯定会给孙女一个面子,愿意给彼此一个台阶下!两代人之间的恩怨和矛盾,不可能牵扯到第三代人身上的!
这一点,沈临风和林菀想到了一起,所以,林菀才给丫丫的幼儿园请了假,带着孩子来到了乡下的公婆家里。
其实,林菀心里还是在打鼓的,毕竟,只跟公婆有着一面之缘,他们是喜欢丫丫不假,可已经是五年前的事儿了。
人的思想和内心活动,都是会伴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受到外界影响的。
五年前初见时,他们很喜欢丫丫不假,可都已经过去五年了,万一五年后,他们的心中淡化了对这个孙女的亲情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