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杰再次佩服“皇帝”在神秘学上的见识,同时他想到,之前发现这个遗迹的人可能都是些海盗,他们可没有“皇帝”那么多神秘学知识,只要潜下去看看没什么发现,就不会继续探索了。
等待漩涡消失,阿尔杰脱下外套,准备下去查看。
可是漩涡消失后,
阿尔杰立即有所明悟,他再次使用能力让水潭里出现漩涡,然后跳入水潭,在激流中向下潜去。
在水中,阿尔杰身上出现了若隐若现的虚幻鳞片,比鱼儿还要灵活,他现在已经可以在水下待很长时间。
潜下去十几米,直到水潭的潭口看上去很遥远,直到周围渐渐有些黑暗。
阿尔杰终于看清楚了水下发光的东西,那是两块像是水晶一样的石头,在两块水晶中间有一个仅供一人进入的洞口。
在水潭里有很多这样的洞口,即便是再精通潜水的水手,也不敢探索这种很在其中容易迷路的石洞。
那两块发光的水晶,在平常的时候就像是普通的石块,所以之前探索的水手并没有发现异样。
在石洞内部还有发光的水晶,似乎是在指路,也像是在照明。
阿尔杰谨慎地游入洞口里,并没有出现什么危险,他才放心地往前游去。
水位越来越高,终于阿尔杰破水而出,来到了一个黑暗的山洞里。
阿尔杰爬到水边的岩石上,拿出了防水的小型火把点上,照亮了整個山洞。
他首先看到,在距离自己不远处的地上有一具骷髅,骷髅的旁边有些杂物,这具骷髅除了手中的权杖之外没什么特别,骷髅的另一只手指着山洞的另一边。
阿尔杰沿着骷髅的指尖看向山洞的另一边,那是一幅巨大的壁画。
壁画保留得很好,到现在依旧还有色彩。
凑近壁画,阿尔杰发现里面的人物都是耳朵尖尖的,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
阿尔杰大概看明白壁画描绘的内容,坐在远处的骷髅,是精灵族与人族混血的后裔,骷髅的家族一直保持着精灵族的生活方式,同时骷髅的家族还继承了一个关于精灵族的秘密。
地上骷髅并没有成为非凡者,他是这个家族最后一名族人,他在生前把家族传承的精灵族秘密用壁画画了下来。
所谓的秘密,是精灵族最后三位上位精灵陨落的位置。
也就是说,在这三个位置,很有可能找到上位精灵遗留的非凡特性?
阿尔杰看了一眼坐在地上的骷髅,这么重要的秘密,他为什么要用壁画画出来?
这种秘密不是应该宁愿带进坟墓里,彻底埋葬,都不能向他人透露么?
猛然间,阿尔杰突然回想到,“皇帝”说过非凡特性一种有三条定律,而自己只知道一条。他隐约意识到,骷髅之所以会留下壁画,应该跟非凡特性的定律有关。
一想到又要请教“皇帝”非凡知识,阿尔杰就有点牙酸,现在他已经欠皇帝1000镑了,难道还要背负更沉重的债务?
这时候,他看向了骷髅手里的权杖。
那柄权杖好像是用水晶制成,在顶部有一块蓝色的宝石。
阿尔杰拿到权杖,他耳边突然响起了海浪的声音,接着他意识到,自己可以使用风暴、巨浪、与海妖沟通这三个能力!
这让阿尔杰高兴地大笑出声,作为一名“航海家”,他只能施展一些与水相关的法术,比如漩涡,比如小范围改变洋流,仅此而已。
只有得到了风暴之主的恩赐,“航海家”和“风眷者”才能施展威力更强大的法术,否则要一直到序列5甚至序列4才能使用巨浪等能力。
而他手里的权杖,让阿尔杰像是风暴之主的眷者一样,可以施展在海上实用又威力巨大的能力。
这到不是说让阿尔杰具备了序列5的能力,这柄权杖更像是“大海的认可”,相当于是某类证件,有了它阿尔杰就能“从事某个职业”。
也就是说落到“水手”途径的“航海家”和“风眷者”手里才有用,其他途径的非凡者根本是用不了巨浪等能力。
“皇帝说得没错。”阿尔杰自言自语道:“寻找精灵族的遗迹,真的能找到‘水手’途径的好东西。”
仅仅是这一柄权杖,在狂暴海上交易的话,价格起码在3000镑以上,而且肯定会有溢价。当然,阿尔杰在成为序列5以前,他绝对不会卖手里的权杖,这样想一想那1000镑花得是真值。
……
周二早晨,霍伯特早早地来到治安法庭,换上律师袍,带上假发,跟肖恩坐在一起准备开庭。
这次治安法庭来了几位旁观者,除了肖恩的家人,还有休和佛尔思。
上午八点半,法官就位,正式开庭。
霍伯特作为原告律师,首先拿出了借条,陈述被告向肖恩借了300镑现金的事实。
正如霍伯特昨天所料,被告人的律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认为这张借条已近超过了三年,应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失效。
霍伯特等的就是对方这样辩论:“法官大人,我方放弃该借条的‘胜诉权’!”
在部分情况下原告是有“胜诉权”的,比如肖恩这张借条如果法官判定有法律效应,那么肖恩将直接获得胜诉。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张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应的问题,法官很难做出清晰地判断。
这时候就要看双方律师的辩论,哪一方对相关法律法规地解释更能打动法官,法官就会做出偏向于哪一方的判决。
这正是律师的价值所在。
所以霍伯特干脆不跟对方扯皮,利用法规上的漏洞,寻找新的突破口。
他做出放弃“胜诉权”的决定,让法官和被告律师都有些惊讶,按照正常的思路,作为原告律师应该努力捍卫“胜诉权”才对!
霍伯特继续道:“是的,你们没有听错,我们放弃该借条的‘胜诉权’,不再控告对方逾期不偿还借款,而是控告对方借款不还。
“被告人,你承认借了肖恩先生300镑现金么?””
被告律师立即明白了霍伯特的意图,他靠在椅背上,已经没有了辩护的想法。
因为现在不管被告人承认不承认,这300镑现金都必须还了。
被告人被霍伯特这么一问,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道:“我并没有借过这笔钱,这是肖恩的诬告。”
霍伯特点点头:“好,既然你这么说,就代表着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我虽然放弃了借条的‘胜诉权’,但是肖恩先生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你确实有过借钱的举动,那么这张借条的契约性还在,你就必须要还钱。”
被告人一听到“强制执行”,头皮立即有些发麻:“我,我借过钱,没错,钱是我借的。”
霍伯特点点头:“那好,请在三周内还钱,否则属于拒不还款,我方将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