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想当年

第110章,想当年

这里赌桌上的规则,一枚古金币并不是多么值钱。

一百枚古金币等于一个指南针。

十个个指南针等于一个北冰洋瓶盖

路明非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得到了一个北冰洋瓶盖。

等于1000枚古金币。

姜南把玩着手中的古金币。

“当年陈刀仔他能用20块赢到3700万,我姜南用一块钱赢到100万不是问题吧?!”

说话时霸气无比,然后将手中的金币放在了桌子上。

赌桌上的规矩,1000个瓶盖就能离开。

也就等于要赢100万古金币。

让自己的本金翻100万倍。

哪怕最优秀的赌徒也不敢如此的保证。

荷官又看向了其他人。

“你们要玩吗?”

其他人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他们虽然入席了,但并没有表示要参加这次赌局。

何官可没有权利强行让别人和自己赌。

于是他们就成了观众。

“别说我欺负你,就玩你最会的吧!”

姜南轻轻敲了敲桌子,说话霸气无比。

“那就德州扑克吧!”

荷官洗了洗牌开口说道。

德州扑克是赌局上一种常见的玩法,由明牌和暗牌组成的。

明牌所有人可以看,暗牌只有自己可以看。

之后就是,对子,三条,同花顺,最大的牌便是皇家同花顺,一个疯狂的赌徒一生也不一定能够开出几次皇家同花顺。

玩这种牌不仅需要运气,还需要心理博弈,通过某种手段来唬住对方达成自己的目的,弱小的牌不一定会输,强大的牌不一定会赢,这就需要看自己的赌术了。

同时还要精于计算,计算排数。

姜南点了点头。

游戏开始。

全部梭哈。

第1局!

皇家同花顺。

姜南毫不犹豫的亮出了自己的牌。

红桃‘10’、‘j’、‘q’、‘k’、‘a’。

没有牌比这个大。

毫无疑问,姜南赢了。

手中的筹码翻倍。

路明泽曾经在赌桌上说过。

“你只要带着一块美金去拉斯维加斯,赌单双,每次都赢,连赢二十八次,你就会赢得整座城市。”

虽然不是赌单双。

但是赢了的话,手中的价码就会翻倍。

第1局开出皇家同花顺,只当是运气。

第2局姜南继续梭哈!

单对单对庄家是不允许弃牌。

随着第2局的牌亮开。

姜南依旧是皇家同花顺。

第3局也是如此。

第4局,第5局,第6局……。

荷官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洗了多少次牌。

但每一次毫无疑问,姜南都是皇家同花顺。

甚至有时候开牌的是荷官。

这恐怖至极的运气,就好像幸运的女神爱上了他。

“你输了!”

当姜南再一次翻开自己的暗牌,依旧是皇家同花顺。

而此时姜南的桌面上已经有了超过1000个北冰洋瓶盖。

“你输了,当然你输的还有你的命。”

姜南轻轻敲了敲桌子。

一瞬间荷官的身体炸裂,然后化为灰烬消散于无形之中。

一场游戏而已。

并没有耽搁太长时间。

姜南站了起来,双手轻轻浮动身上的大衣。

转身离去不带走一丝云彩。

“掌声在哪里!”

姜南举起了双手。

瞬间仅存的所有人鼓起了掌。

……

……

解决了镰鼬女王这个看门的精英怪后,众人继续前进。

沿着湿漉漉的隧道向前走去。

隧道的尽头是开阔的地带,广阔的看不到边际,如此巨大的地下空腔,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才能打造出来。

地面上存在着煤渣,金色的灯笼挂在空中忽闪忽闪的。

这里是地铁隧道的终点。

迷宫的尽头。

芬里厄的房间。

众人继续前进,这里到处都是人工开凿的痕迹。

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浮动。

酒德麻衣已经拿出了自己的手枪,严阵以待。

头顶上的黄色灯笼在不停的摇曳,有时候还会变得黯淡无光,就好像眼睛在不停的眨动。

不,那就是眼睛。

坚硬无比的岩石开始震动,无数的裂痕出现。

随后岩石不断的波动,蛇一样的东西从岩石墙壁中伸了出来。

那高高挂起的灯笼,就是这个生物的眼睛

龙王芬里厄的眼睛。

酒德麻衣似乎察觉到了这里,于是手中的手电朝着灯笼的位置照了过去。

在灯光的照耀下芬里厄显现出了他真实的模样。

密密麻麻的黑色鳞甲覆盖了全身。

巨大的双翼收缩在身体中。

那双如同灯笼一样大小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众人。

长达30米的巨龙,出现了。

酒德麻衣是第一次见到真正龙化的纯血龙王。

哪怕这个龙王心智并未成熟,就如同三岁孩子一样天真幼稚。

但其身体所散发的至高威压,让酒德麻衣根本生不出反抗的念头。

逃不掉的!

看到这头巨龙的第一眼,酒德麻衣心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想法。

龙其实对于混血种来说是挺抽象的。

因为龙类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体结构,甚至是骨骼大小,器官样式。

有时候龙族会以四脚蜥蜴的方式出现,有时候会变成长着菱角的蛇。

又或者是变成人类隐藏在人类社会中。

当神秘面纱被揭开的时候。

混血种所看到的是那至高无上的威严。

芬里厄冷冷的注视着进入他房间的蝼蚁。

和他的身体相比,众人实在是太渺小了。

青黑色的龙鳞一张一合如同呼吸一样,在不停的摩擦抖动。

芬里厄缓缓张开了嘴。

喉咙里发出了君王的怒吼。

那恐怖的声音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震颤。

酒德麻衣只感觉心脏一炸,她整个人就开始晕倒。

混血种终究是太弱了。

被龙王吼一嗓子,就直接晕倒了。

这已经算是好的了,要是血统低的混血种可能心脏此刻就已经爆开了。

路明非眼疾手快直接抱住了将要倒下的酒德麻衣。

漂亮的御姐在怀里,他却没有时间欣赏。

芬里厄给他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

代表力量的大地山之王,果然十分的恐怖。

路明非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空中那雄伟恐怖的脑袋。

这是任何爬行类动物都无法媲美的雄伟。

芬里厄似乎觉得自己做错事了,那长长的脑袋开始收缩。

双眼忽闪忽闪的。

这聊天群群主有事真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