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桩这种东西,肉眼可见贵的要死,虽然柳参对千金十分殷勤,千金开口就要半个,还是不愿意的。
柳参打着哈哈揭过去这个话题,千金也没有继续纠缠。
她本意也不在此,只是遮掩方才的失态罢了。
柳参折了张纸鸟,写下报价飞出门外,千金抱着怀中那柄废刀,在脑海中与系统商量对策。
“人桩是助人入道的好东西,方才柳参说,他要拍下人桩自己用,所以他是不是还没有入道?”
系统与千金相处的时间久了,慢慢也明白了一些她的脑回路。
“你想杀了他?抢了你那个青梅竹马走人?”
千金道:“主要不清楚他的实力如何。”
系统:“……这法子真是简单粗暴。”
虽然简单粗暴,后果却是十分严重的。姑且不说柳参本人是明神门七代大师兄,又是柳仙跟脚,实力如何的问题,单说这里整座城都是明神门地界,根本跑不掉。
千金跑得掉,三伢子也跑不掉。
甚至还没算这位柳参背后,除了明神门,还有一整个柳仙家族。
千金想了一会儿,觉得头疼得紧。
“不管怎么想,感觉三伢子这下是死定了。”
理智来讲,当今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放弃三伢子,虽然很遗憾,但是他当今落到这种地步,无论如何是没有活下去的可能了。
千金就看着,然后离开明神门,再寻其他法子入道。
但是千金从来不做最好的选择。
最好的选择从此隐姓埋名,忘记柏之国的一切,抛弃所有仇恨,以神朝龙裔水生的身份,开启新的人生。
如果那样做,千金也就不再是千金了。
她叹了口气,五指握住手中的废刀,下了决断。
“我得说,三伢子是整个小柳乡,除了我之外,目前还活着的唯一一个人了。”千金说。
系统一听此言,便知道无从劝她。
“做你想做的事情吧。”它只是说:“如果你根本没有考虑过后果,就去鲁莽做事,那我还有劝告的余地,但是你都已经想清楚了,那就没有任何人能劝你。”
后果?不过是死而已,千金难道怕死么?
每个人到最后都会死的,何必畏惧?
千金轻轻从椅子上起身,将废刀放到一旁,用极慢的速度,去拨动柳参垂在腰上的长发。
柳参乌发披散,正专心致志地望着水镜中的人桩,细细打量,他的眼瞳蛇一般竖起,十分冷漠,突然感觉到发梢传来异动,回头看向千金,惊讶之下,白玉一般冷的面庞上,露出一抹动人的微笑。
“水生姑娘这是……”
千金只是微微挑起嘴角,道:“你的皮囊实在是十分标致,我很喜欢。”
柳参笑眯眯地说道:“水生姑娘您可真是……这话怎么能随便对人说呢?”
然后他就看见这位冷冰冰的未婚妻,轻轻看了他一眼,转过头去,不再理他了,显然是生气了。
这位沱江的大小姐可实在是,太讨人喜欢了。
他这种在家族常年在陆上经营的大家子弟,哪里见过这么直爽又可爱的姑娘。
想来她长年在沱江中生活,周围都是些没有灵智的小东西,不常与人打交道,才养出来这副脱俗的脾性,喜怒都形于色,想要什么,喜欢什么,都是直接开口。
不过这样的大小姐,居然一个人上岸来寻人么?
难道是偷跑出来的?
柳参心中一转念,觉得又有些麻烦,但是这些麻烦和一位龙裔比起来,什么都不算…他是蛇妖,万妖之中,最渴望龙裔垂青的,莫过于蛇与鱼。
一位龙裔寻上门,说是他的未婚妻。
这么大好的机会如果把握不住,柳参也实在是枉费家族大费周章送他来明神门了。
柳参盯着水镜,余光瞥见水生姑娘坐回椅子上时,手指轻轻捻动,似乎在回味他长发的触感,不由微微一笑。
他一头乌黑长发,固然是精心蕴养的法宝,却也是给外貌加分的利器,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千金此时心中却在想:“可以杀。”
方才人桩刚出场时,柳参有意推她,让她去看人桩,千金就注意到,似乎柳参的动作并不快,最起码不如她快,柳参还没有碰到她,她就反应过来了。
但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注意礼节,只是要提醒千金看水镜,刻意放慢了速度,并没有显露真正的水准。
所以千金这次主动去摸他的头发,进行试探。
头发的位置距离脖颈很近,但是柳参直到千金扯动他的头发,才反应过来。
他的反应速度很慢。
自然,最好的试探部位是肩膀,拍一个人的肩膀是更好的试探对方实力的方式,但是柳参的头发将他的肩膀彻底遮住了,从背后是摸不到的。
千金很肯定,柳参根本从小到大都没有打过生死之战,否则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容忍这么明目张胆的试探。
不过仔细一想也很正常,三年前千金也不会懂这种东西,而柳参五年前就提前得知消息,离开了柏之国。
他从来就不需要踏入会危及他生命的战场。
千金换了个姿势,将那柄旧刀放到趁手的位置,漫不经心与柳参交谈。
“你既然是明神门的弟子,这里是明神门的拍卖行,你怎么还得下场竞拍?难道不能直接扣下么?”
柳参笑着摇头:“那自然是因为不好让旁人知道我拿了这人桩,不过水生姑娘并非旁人,说与你听也无妨。”
他问千金:“水生姑娘知道这人桩是如何养成的么?”
千金诚实地摇头。
“家里长辈不让我碰这种东西。”
这话是真的,千金她娘不许她吃人,她从来都听话。
柳参道:“想来是怕污了姑娘耳朵,水生姑娘冰清玉洁,一片赤子之心,这种脏事儿说来污浊,家中长辈也是一片爱护之情。”
千金只是看着他,道:“你也不知道?”
“水生姑娘这是在激将呢!”
柳参笑着与千金解释说:“天道有常,同类不食,人不食人,妖不食妖。但是人妖本为异族,彼此想食,亦是天道,就有个大妖,想了个歹毒的法子。”
“先用妖来养人,再用人来养妖,如此一来,中间罪业由这人背了,最终的修为却都让大妖吃了,这人便叫做人桩。”
千金想了想,道:“那岂不是也有妖桩?”
用人来养妖,再用妖来养人。
“妖桩,自然也有的,不过许久未曾见过了,毕竟人族势大。”柳参笑道:“无论是人桩还是妖桩,都是要人与妖一起吃,只是吃的多少不同。两族名门都嫌弃这法门恶毒,因此须得低调行事。”
他又感叹说:“这法门也确实是恶毒,但也实在是十分有效,一根人桩下肚,妖族入道,鬼族化形,谁又能不心动呢?”
“再说了,这人桩养到现在,也不知道吃了多少妖怪了,吃了他,怎么就不算我们妖族为同胞报仇了呢?”
千金想起典当铺为了这人桩而宾客满堂。
只觉得这低调行事,也未曾低调到哪里去。
都嫌弃这法门恶毒,但是最终下嘴的时候,不也都喜笑颜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