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第三百二十四章

安歌赶紧起身,紧盯着灵植。一秒、两秒、一分钟,原本很快枯萎的灵植,此时压根没有枯萎的迹象。

安歌深吸一口气,心中激动不已。

灵植有如此变化,要么此地离木灵株远,灵植受它的影响小。要么木灵珠完成了进化,开始释放生命之力。

很显然,是后者。

安歌闭上眼,感受着周围气息的变化。突然,从某一方向传来隐约的灵力波动。

气息很淡,如果不是安歌感受的仔细,说不定就要错过了。

两人快速往该方向走去,离得越近,灵力波动越明显。

“灵珠虽为天地至宝,但若要夺取并非易事,我去拿。”胡九看着远处已经成为了漩涡的灵气池眼中带着担忧。

当初它夺取火灵珠时差点去了半条命,如果不是出了意外,说不定自己都成了烧焦的狐狸了。

安歌摇了摇头,“天道曾和我说过,我的灵根与木灵珠相配,和你相比,我的危险性更小。”

胡九犹豫了下,还是同意了安歌的要求。

就是因为与火灵珠不合,他才一直没有将火灵珠吸收。安歌的猜测,可能是对的。

再说了,如果有危险,那不还有他吗?

安歌小心地靠近漩涡中心,还未离近,就感到丹田灵气涌动,在那一丝神力的压制下,灵力才没暴动。

原本有些精神不振的位面之中,在感受到那股力量后,突然来了精神。

“我要!”

“知道,我这不是正在努力吗?你别光吃不干活啊,也帮我一把。”安歌忍着灵力的不适道。

位面之种第一次如此积极,不断地转运自己,帮助安歌消化灵力。

在位面之种的帮助下,安歌终于安全接近木灵珠。

木灵珠是一个看上去有些普通的珠子,大小和鸡蛋差不多,但其中蕴含的木灵力让人不敢小觑。

木元素本就属于生命之力的一部分,在木灵珠周围,地底沉睡万年的草木此时疯长起来,将这一小片区域装扮得郁郁葱葱的

等安歌靠近,木灵珠仿佛受到了什么感召,趁安歌不注意,一下子扑到她怀里。

原本以为有一场恶战的安歌,看着手里乖巧的木灵珠傻了眼。

怎么回事?胡九不是说过灵珠很难被驯服吗?这在手里不停转动的木灵珠是怎么回事?

如果她没感知错的话,木灵珠这是在撒娇吧?是吧?

“呃,”安歌看着手中的灵珠,一时有些无语。

她之前还开玩笑说自己的运气再好,也不可能宝贝自动撞上来。然而,它就撞上来了。

已经做好准备,要是安歌有危险自己就拼了命保护的胡九,看着一人一珠格外和谐的场面,嘴角无语抽搐。

这些天地至宝还真是看人下菜,不过这可能与小歌儿的灵根有关,再加上她身上还有位面之种,对木灵珠来说,小歌儿是再适配不过的主人。

安歌拿着木灵珠,正思考着怎么让位面之种吸收,突然,从空间里窜出一团红色的火焰。

是火灵珠!安歌心中一惊,火灵珠怎么突然出来了。它可是被放在乾坤镯里,居然能自己跑出来。

不愧是天地至宝,残缺的神器对它压根没有压制之力。

安歌对火灵珠的感情很复杂,她能感受到火灵珠传来的傲气,还对它未来的主挑三拣四的,把安歌给气笑了。

一个破珠子,还拽上了?要不是看在它好歹还认自己为主,而且是胡九送的礼物的份上,安歌才不会对这破珠子有什么好脸色。

安歌决定,等回到客栈再把火灵珠融合,没想到它会突然跑出来。

火灵珠直冲木灵珠而去,一把把木灵珠撞飞,自己待在了安歌手中。

木灵珠不甘示弱,想要回去。

于是两个珠子你碰我一下,我撞你一下,没有使用任何灵力,只靠外力斗了起来。

安歌愣了半天才知道,这俩珠子居然在争宠!

看着两个灵珠好像在过家家一样打斗,安歌很想来一句,“这样是打不死珠的”!

“都给我住手,再斗下去,你们我一个都不要。”

不要是不可能的,狠话还是要放的。

安歌话音刚落,互相不服气的珠子突然安静下来。木灵珠乖巧地停在安歌另一只手上,火灵珠好像斗胜的公鸡一样,得意地转了转。

安歌怜爱地看着木灵珠,“小木,我有一颗小种子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帮忙吗?”

木灵珠开心地转了一圈,一个猛冲进入了她的丹田。

丹田内,位面之种在接受到木灵珠提供的能量后,好像久旱逢甘露,不断像安歌传达着它的开心。

看到一灵珠一种子相处融洽,安歌也松了一口气。

看到木灵珠已经和安歌融合,火灵珠气得一跃而起,身上的火焰都强盛了几分。

该死的木灵珠,这是它看上的主人,它还没行动呢,居然被抢了先!

安歌刚松口气,就看到火灵珠气的火焰直冒,也不管不顾地朝她丹田冲去。

“嗯!”安歌没有火灵根,强大的火元素让安歌极为不适。

她赶紧盘膝而坐,调动体内灵气,不断融合着火灵珠。

正看两个灵珠争宠的胡九,在火灵珠突然冲入安歌丹田时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但想要融合异火,只能靠自己。幸好,火灵珠对小歌儿这个主人并没有抗拒,而是真心实意诚服,这让收服异火的危险性小了很多。

胡九强忍着不安,全神贯注地看着安歌。

此时安歌并不好受,丹田的灼热让她有种想要爆炸的感觉。

火灵珠似乎也知道自己犯了错,安稳地停在丹田一个角落。

“这会儿知道害怕了,刚刚你不是很横吗?”安歌没好气道,“以后给我和小木好好相处,否则就算你是天地至宝我也不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