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 13 章

要是换作以前,霍衍一定会选择袖手旁观,就那么事不关己的听着那个小孩在那里嚎,他除了觉得吵不会再有任何感受。

但是现在……还是觉得吵。

可除此之外,他会担心这样的自己被浓浓看到,所以他会尽可能地去伪装。

放下相机看向那个小孩子的时候,霍衍努力让自己的嘴角微微扬起,可笑意却并未达到眼底。

他伸手将人抱起,动作略显笨拙。

“小朋友,怎么摔倒了呢?”好笨。

“不要哭了好不好?”好吵。

“眼泪鼻涕都流到一起了。”好脏。

霍衍每每顶着那张带笑的脸说一句安慰的话,都会在心里不耐烦地吐槽一句。

在那个小孩子即将把鼻涕蹭到霍衍衣服上的时候,他的妈妈终于赶了过来把人接走了,再晚一秒钟霍衍就要破功了。

程思浓走过来的时候,霍衍正在挥手和那对母子道别。

蓝天上飘着小白云,太阳光里,刚刚抽芽的树木的影子,细细的一枝一叶,映在了他浅灰色风衣的袖口上。

头发被风吹得垂下几缕,扫在眼睫上。

程思浓望着他笑,眸光很软,声音很轻:“冬日可爱……”

这么没头没尾的一句感慨,听得霍衍满头问号,他一脸认真地说了句:“现在是春天啊。”

说完,他明显看到程思浓短暂地愣了一瞬。

他心里没底:“怎么了?”

程思浓轻笑着摇头,黑色长发轻轻摇曳着:“没什么,就是感觉你真的很喜欢小朋友呢。”

霍衍目的达到了,笑容开始变得真实。

他一直都知道,浓浓喜欢温柔善良的人。

刚认识她的时候,他有一次在书评区看到有书粉在讨论主角之间的感情线,有人歪楼问程思浓喜欢的男生的类型是怎样的。

霍衍记得她当时是这样回复的。

[作者回复]:以前曾在寺山修司的诗集中看到过这样一首小诗,我觉得很适合回答这个问题,诗里写……南瓜不可能变成马车,灰姑娘一直都是灰姑娘,能真正给我拥抱的男人,才是我想要的,可以不是王子殿下,只要善良就好。

就是这首诗、这个回答,让霍衍找到了改变的方向。

他要变成浓浓喜欢的那个样子,最喜欢的那个样子……

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们去公园附近的商场里吃饭,霍衍问程思浓想吃什么的时候,他们刚好路过一家火锅店,程姑娘脚步渐缓:“去吃火锅怎么样?”

霍衍点头,却没带她进店,而是示意她继续往前走:“你想吃火锅的话我们另找一家,这家锅底是九宫格那种,没有清汤锅底,你吃不了。”

程思浓微怔。

她不能吃辣这件事只和霍衍在闲聊时提过一次,她没想到他还记得。

还有她的课程表,他似乎全都背下来了。

想到这两件事,程思浓不觉由衷地称赞他:“你的记性很好。”

被夸奖了,霍衍原本应该很开心的,可他却意外拒绝了这份表扬,认真地纠正她说:“我平时记性很差。”

其实就是不上心,根本懒得花心思去记什么。

霍先生认为,他那宝贵的大脑不是用来记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的。

但关系到程思浓就不一样了,事无巨细,他都会留心。

程姑娘闻弦歌而知雅意,却有些不知该怎么接这句话,只能装作看店的样子开始下一个话题。

聊着聊着,不知怎么就又聊回到了霍衍收养的那只狗狗的身上。

听程思浓提起她从小就很狗狗却从来没有养过,他不禁觉得奇怪:“是你父母不允许吗?”

“不是啊,是我妈妈对狗毛过敏,而且……我也不太想养。”

“为什么?”

“它活的时间太短了,分别会很难过。”离别总是伤情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动物。

听程思浓这样讲,霍衍嘴比脑子快,想也没想就来了句:“浓浓,那你养我吧,我活得久。”

话落,两个人都愣住了。

程思浓是错愕。

霍衍是震惊。

他没想到自己一时不察把心里话讲出来了!

“咳……”尴尬的清了清嗓子,霍衍硬着头皮解释:“我的意思是……我、我身体健康……”

“……嗯。”

“我不是想要吃软饭的意思。”

“我明白。”

“我有很多钱。”霍衍皱眉,觉得这话显得自己很不稳重,跟个喜欢臭显摆的土大款似的,于是他又补充道:“但我不败家。”

程思浓看着霍衍着急解释的样子,拼命忍住笑意,配合地点头:“嗯,看得出来你很贤惠。”

霍先生有些迷惑。

他心说“贤惠”这个词也能用来形容男人的吗?他读书少浓浓别是在骗他吧?

后来他转念一想,他家浓浓学识那么渊博怎么可能用错词呢,一定是他对“贤惠”这个词有什么误解。

吃火锅的时候,霍衍一边点菜一边关注程思浓的口味,想到她不吃辣,他便多问了一句:“浓浓,你是一点点辣都不能吃吗?”

“嗯……那倒也不是。”她只是不喜欢吃而已:“我是那种不耐辣的人,哪怕只是沾一点嘴巴都会变得很红很麻,所以如果不是非必要的情况,我都是不吃的。”

“嗯,会让你觉得不舒服的东西一定要远离。”

说话间,霍衍点了不辣的菌菇汤底。

程思浓扬眉:“你也不吃辣?”

霍衍点头,不似玩笑:“嗯,我不吃辣。”

其实是骗她的。

他很能吃辣,也很爱吃辣,但那是以前了,从今天开始,他,霍衍,再也不吃辣的东西了!

当然他做这个决定倒不是因为他天真到以为只要自己和浓浓口味相同她就会喜欢自己快一点或是多一点,他只是单纯在为将来做准备。

嗯……接吻的准备。

将其独占,留恋于唇齿。

虽然不是今天,但一定会是未来的某一天,他要从现在开始就养成不吃辣的习惯,否则万一哪天吃了辣又去吻浓浓,说不定会害她排斥和他亲近的。

思深忧远这一点,他向来做得很好。

吃饭的时候,霍衍用公筷给程思浓夹菜,手伸过去的时候,程思浓毫无意外地看到了他被啃得光秃秃的指甲,以及……手腕那里的水泡。

她一惊:“怎么受伤了?刚刚被汤汁溅到了吗?!”

霍衍忙拉下袖口要挡住:“不是的,是我前两天在家里做……”

他刚想说做饭的时候被油星崩的,可随即却忽然想到,作为一名“有经验”的厨师,应该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甩锅:“做饭的时候,狗子……土匪突然冲过来和我玩,我一分神就被油星溅到了。”

言外之意就是,是狗动的手,与我无关。

“你没处理一下吗?”

“怎么处理?”

“……”看来是没处理。

程思浓又问:“几天了?”

霍衍回答:“好几天了。”

程姑娘:“……”总觉得这对话没什么意义。

她没再多问,默默拿出手机搜索了一下,发现这附近就有社康中心,于是对霍衍说:“待会儿吃完饭去社康看一下吧,这旁边就是。”

“不用看,没关系的。”这点小伤就去看医生,有损他的男子气概。

“已经几天了都没好,还是及时就医比较稳妥,只是拜托护士拿无菌针头把那个泡戳个洞,把水放出来,然后再用碘伏消毒一下,涂点烫伤膏应该就会好得快一些,否则不小心擦破感染就不好了。”

“那……你陪我一起去吗?”问这句话的时候,霍衍眼中有期待。

“对啊。”

“好,那就去吧。”

虽然他并没有娇气到手被烫出个泡就觉得如何如何了,但能让浓浓关心他还是很不错的。

为了得到她的关心和关注,他可以娇气一点。

吃完火锅,两个人步行去附近的社康中心,外面的天还是冷的,可霍衍觉得这冷和之前的很不一样,不是那种刀子一样的冷,而是软绵绵的、丝丝缕缕的,让人心底不自觉地牵扯出一份缠绵。

霍衍的视线不知怎么的就慢慢落到了程思浓垂在身侧的手上,目光渐渐变得痴缠,接近贪婪。

他想,他家浓浓的手可比他的漂亮多了,漂亮到……让他想握住。

霍衍以为,他就只是在心里想想,可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就见自己的食指已经松松地勾住了她的小拇指。

触感软软的,带着些温热。

可他还来不及去仔细感受和心爱的女孩子手牵手的感觉,就毫无防备地对视上了程思浓的眼睛。

程思浓已经停下了脚步,眼神惊讶地看着他,脸色,有如红灯映雪。

霍衍恍然回过神来,赶紧把手松开,甚至往后退了一步:“我没有占你便宜的意思,你别误会!我不是故意的!”

他左手指着右手,说:“是它动的手,与我无关。”

越说越乱,霍衍便隐隐有些焦躁,但仍是小心翼翼的口吻:“你应该知道我一直都是很尊重你的。”

最后破罐子破摔,可怜兮兮的样子:“……浓浓,我想牵手。”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引用内容:

南瓜不可能变成马车,灰姑娘一直都是灰姑娘,能真正给我拥抱的男人,才是我想要的,可以不是王子殿下,只要善良就好。(寺山修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