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物流和外包第三方,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自营物流的话,在上升期,或者说经济环境稳定的情况下,对比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能够节约不少成本,在调配协调上也更加高效。”
“但在环境波动,不太友好的时候。自营物流反而会变成一个大累赘,车辆、人员等等,都得你掏钱养活。所以哪怕是出于风控的考虑,我也建议使用自营物流与第三方外包相结合的模式。”
“而且如果选择将一部分运输任务外包给第三方,也能减少初期的投入规模,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你们沃尔玛也是这么做的吗?”
摸摸下巴,卡特举一反三道。
“没错,沃尔玛一直是自营车队与外包的第二方、第三方物流结合。”
蒙哥马利点点头后,最后作出总结:
“关于HT公司的供应链建设,我准备了两套方桉。第一套,就是根据布来克先生你的方桉延伸出来的,在尹利诺尹建立玉米加工中心、密西西比建立肉制品加工中心,然后采用外包物流公司的航空物流与隔热车短距离配送的模式。”
“这套方桉,可以将冷链车的需求降到最小。基建成本上也会小很多,但相应的,在影响力传达等方面,会稍微弱一些。”
“第二套就是扩大选址范围。将排名前五十的城市,全部包括进来。当然,开始可以先排除掉夏威夷的檀香山还有西雅图...这样操作的话,会让成本增加不少,但相应的市场规模,或者说市场占有率会得到飞快的增长。”
“可以快人一步地抢占tas这种另类快餐的市场。经营得当的话,从长远来看,优势会比只经营东北、西南两块地区要大得多...以及最关键的,您现在有钱!”
想想麦当劳的发展史,从现任总裁雷·克洛克61年收购麦当劳品牌开始,到前两年开出5000家门店,覆盖全国...
足足用了十七年的时间!哪怕是开一千家店铺,也用了五年时间...
虽说以卡特目前的实力,只能一次性开出最多50家门店,但.as.也比麦当劳当初起步时的一家小餐厅高出太多了!
哪怕一座城市,仅仅只有一家HT门店,但那也是覆盖全国啊!那也是有了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的好吗?!
有这样的基础在,只要营收数据比较正常,都不用它很炸裂。蒙哥马利都有信心从第二年开始,发展出一大片的加盟店,或者特许经营店。
第一年,定个小目标,新增50家!第二年,100家!第三年,200家...这样到第四年时,就能出现近800家门店...
这还是在卡特不追加投资,以及市场反馈不太理想的情况下。一旦市场反馈稍微好一点,四年时间超越当初的麦当劳,蒙哥马利觉得并不是没有可能,甚至可能性还相当大!
不提股权激励,单是想想自己可能成为第二个雷·克洛克的那一天,蒙哥马利心头就一阵火热。可在心头火热之余,理智还是让蒙哥马利保持了基本的冷静。
只是简简单单地提了一句“您现在有钱”,悄悄夹带了一点私货后,便闭嘴不语,静静地等待着卡特的反应。
“嗯...这样吧,等下我们先签订一个意向书,等你交接好沃尔玛那边的工作后。过来报道,然后详细地做一下成本核算,到时候把两份方桉的预算表给我看一看。”
两种方桉,说实话都挺香。第一种更加节约成本,第二种能够抢占先机,加大市场占有率。在意向协商时,可以不考虑细节,说个大概就行,但到了实际执行阶段。具体选哪一种方桉,卡特不能草草决定...
“试用期两个月,期间月薪1500美元。没问题吧,吉纳斯先生?”
“当然,那我先不打扰你了!我现在就赶回去准备...”
“好,我送送你!这次就不留你了,等下次你来的时候,我给你开欢迎会!”
将吉纳斯送出银行,卡特掉头回到办公室。在刚刚的商谈中,两人都很默契地没有提沙拉酱、蕃茄酱等酱汁、还有油盐等消耗品的供应问题。
在卡特想来,作为沃尔玛的地区经理,这些东西,吉纳斯手里肯定有渠道。他不提,要么是觉得没必要多费口舌,要么就是想要从中截留部分好处...比如虚增成本,吃吃回扣之类的...
至于到底是什么,只有留待时间来检验了...
“卡特!公司申请的结果出来了,HT餐饮公司和道格-皮尔森食品公司的注册没有问题。但是联邦快递因为重名被打回了申请。”
正当卡特琢磨关于蒙哥马利这个人,还有他提出的方桉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走进房间的古德曼一边将三份不同的文件放到卡特的办公桌上,一边随口问道:
“我刚刚看到你送吉纳斯先生出去了?怎么不留他吃个饭呢?”
“等会过来的时候再说吧,两万的年薪,他还能跑了不成?”
卡特呵呵一笑,随手拿起桌上的文件,大略翻看一下后便将其丢到一旁。接着从抽屉里摸出自己的“金蛋手册”将联邦快递记了上去...
似乎从想要从点实事开始,麻烦事就越来越多了...
“不说这个了,古德曼叔叔,帮我想想咱们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可惜了我们的五十美元申请费,居然被人抢注了...”
“呵呵,当初我就劝你不要用联邦这个名字,谁让你不听呢,这种名字也是你想注册就能注册下来的?至于名字...这可太为难我了,我和老布来克都不擅长取名,你想想我们这银行的名字...”
“这...也是!”
不提布来克银行还好,一提这个,卡特就有些哭笑不得。说起来,这美国也怪得很!
城市重名、郡县重名率高得离谱,可偏偏在公司注册上,美国卡得贼死。几乎完全不允许重名公司出现,甚至就连注册公司时需要等待的时间。
除了一些特殊行业的资质审查外,大部分时间其实都用来做重名审核了。而一旦有重名,申请就会被打回,注册费全部白交。
重新申请注册,就得再次交钱。而且美国注册公司的费用也不是固定的,根据你申请的营业内容,每增加一项,就多收多少,最后算一个总数给你。也就是说,你申请的经营范围越大,一旦被拒绝申请,要再次缴纳的注册申请费用也会越高...
更有意思的是,如果你空着公司名不填,那就会直接以法人的名字作为公司名注册。而这种注册名称,一般很少被打回。所以很多外国公司都是些人名,那真不是老外不会取名,或者懒得取名。只是不取名,最省事,还省钱!
久而久之,伴随着被注册的名字越来越多。不取名注册,也变得愈发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