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被沈阔的举动吓了一跳。
干嘛呀?
四十多岁的人了,还这么毛躁,大白天的,不是想做坏事吧!
这可不行。
孩子们还在呢。
上次情感爆发就已经够不好意思的了。
再让孩子们听到的话,多难看呀!
此时的沈阔可没心思进行大和谐。
关上门后,他一脸紧张地说,“丁香,你猜我下午听见什么了?我下午去刘莉的公司,无意间听到司机小王说,有个女孩儿之前特别热情地追逐咱家小峰!”
“啥?”
丁香听完也是一愣。
她从没见过柳若馨,但不管这女孩儿是谁,都对自家女儿产生了威胁。
“咋办?”
沈阔的汗都流下来了。
以往。
他是所有人中最不希望沈凌瑶嫁给赵青峰的人。
可现在。
他无比认同赵青峰,已经把他当成了亲女婿!
半路杀出个追求者不说,沈阔想的更加深远。
也别说赵青峰事业有成或者年少有为,哪怕再厉害,他也只有十八岁而已。
老沈当主任这么多年,没少经历色相诱惑。
他一心爱着丁香,可也有几次差点儿把持不住。
赵青峰这么年轻。
真能经得住花花世界的诱惑吗?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
何况。
赵青峰的直属下属,还是鼎鼎大名的色老张!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万一哪天赵青峰听说了色老张睡这个睡那个的花边新闻,再动了邪念。
或者以后上了大学再认识新的女孩儿。
如此一来。
自家女儿该何去何从?
这万一他对不起自家女儿,俺老沈肯定要和他玩命!
到时。
俩家从亲人变成仇家。
自己锒铛入狱不说,两个家庭可就都被毁了!
“唉...”
想到这儿,沈阔长叹一声,“小峰的事业做得太大了,要是小点儿就好了...”
“你呀你呀!”
丁香捏着他的耳朵,坚定地说,“当初说小峰没出息的是你,现在怕人家出息大的人也是你!少给我胡思乱想,我敢肯定,小峰绝不是那样的人!你没看见他刚才开心的样子,知道因为什么吗?你的宝贝女儿,拿你给的所有零花钱,给小峰买了块儿手表。知道啥含义不,这在人家两人眼中,算得上一半儿的定情信物,孩子们开心着呢,所以你少在这儿给我拉拉个脸!”
定情信物?
沈阔详细地问了问。
当听说沈凌瑶送给赵青峰的手表还不到一千块时,他更加担心起来。
可能对于其他十八岁的小伙子来说,一千块的手表堪称珍品。
但对于赵青峰而言。
凭他的身份,想要啥没有?
之前还听张德开说过,有不少大公司的老总老是求李建军和汪洋,特想让赵青峰去给他们公司讲讲课。
价码开得特别高。
一次最少两万块。
但都被赵青峰以没有时间委婉拒绝了。
所以。
一场课两万块他都看不上,怎么可能带一千块钱的手表呢?
就算在家里勉强带着,在外面肯定也不会带!
毕竟手表在成年人的世界中,是身份的象征,财富的象征,地位的象征。
沈阔每次看到厂长开会摇手腕时露出的高端浪琴表,都会有一种别样的情绪。
所以他笃定。
赵青峰肯定不会带着杂牌表出席重要场合,太有损身份了...
胡乱想了一会儿,饭也做好了。
沈阔浑浑噩噩坐在桌上,偷眼观察两个孩子。
他们还在打闹,吃饭也不消停。
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杂牌手表就带在赵青峰的左手腕上。
赵青峰察觉到了老沈的目光,“沈叔,咋了?”
沈阔喝了口酒,笑了笑,“表不错,瑶瑶送的?”
说到手表,赵青峰猛然想起一件事。
他先点了点头,然后从兜里掏出李建军给自己的劳力士,塞到沈阔手里。
沈阔一愣。
这手表他也见过,上次在香格里拉,汪洋还曾开过李建军的玩笑,说他是搞贪污才买下这块价值7万的黑水鬼。
沈阔当时特别留意过,心里羡慕得不行。
他还曾想。
自己要是也能带上劳力士的话,一定很有面子!
“这是...”
手表拿在手中,沈阔茫然地问。
“沈叔。”
赵青峰晃了晃手腕,银色的杂牌手表闪亮亮,与沈凌瑶眼中的星光一样闪亮,“老李送我的表太重了,我手腕细,戴着不太合适,你手腕粗,正好适合。正巧你现在总出去忙碌生意,跑外需要面子,就戴着吧。我呀,还是戴瑶瑶送的这个吧,轻飘飘的,特别舒服,我很喜欢。”
话落。
沈凌瑶立刻喜悦地笑了。
可大蜜蜂说的‘喜欢’,到底是喜欢什么呀!
喜欢手表?
还是喜欢自己?
(′‵)
猜到啦。
爱屋及乌。
嗯!
他一定都喜欢才对!
想到这儿,沈凌瑶一把抓住赵青峰的手腕,另一只手捏着他的脸蛋儿,像小媳妇一样嘱咐,“手表我给你定时啦,每晚十点都会响,不许晚睡知道吗?听话的话,以后奖励你瑶瑶牌美味大餐!”
说完。
她蹦跳着跑去迎接刚进门的冯妈妈,和她一起进厨房学习厨艺去了。
沈阔一脸茫然,戴也不是,不戴也不是。
“沈叔,戴着。”
赵青峰给他倒了杯酒。
“可是...”
沈阔再次看了看赵青峰的手腕,担忧地说,“我需要面子,你也需要面子,你的职位比我高,以后出席活动的话,万一被别人瞧不起怎么办?”
这就多虑了。
在普通人眼中,诸如手表、汽车、房产等,确实能在其他普通人面前彰显身份。
但赵青峰不需要。
因为别人是以带着名贵手表为荣。
而对于他。
无论多么贵重的手表,都只能以他为荣。
但这些话,没必要和老丈人说。
赵青峰只是继续劝着,“沈叔,我以后有钱再买,你别担心,你现在正在事业上升期,先戴着吧。”
三番推让,这还有啥可说的了?
沈阔喜不自禁,戴在手上,爱惜地看了好几眼,藏在袖口中,生怕刮花了。
真沉,真贵,真华丽!
“劳力士...”
他又一抬袖子,露出手腕,看着黑色的表盘,情不自禁地说,“都说好马配好鞍,要是把我的破车再换成S600的话,别说县城,就在省城都是超级有面子,要是厂长看见的话,非得吓死他不可!”
“行。”
赵青峰一口答应下来。
“啊?”
沈阔懵了,赶紧解释到,“小峰,你可千万别误会,叔可不是管你要车,那玩意一百六十万呢,叔这不是高兴嘛,就胡说八道了!”
赵青峰当然明白老沈不是故意说出来的。
但他不管。
既然老丈人想要,那就买给他。
但不是现在。
赵青峰特别认真地说,“沈叔,你再给我一些时间,等我那边彻底起飞以后,马上就提一台S600送给你。至于你的小车,就给我开吧,以后上大学也方便,还能避免炫富,真挺好的。”
买车的事儿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定下来了。
沈阔的心,也随之安定了一大半。
好干儿,好女婿!
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好事儿啊,竟然能摊上这么一个优秀的女婿,太他娘的幸福了!
两人正聊着时。
沈凌瑶端着一盘鸡蛋炒柿子放在了桌上。
赵青峰闻了闻,味道不错,“瑶瑶,你做的?”
沈凌瑶掐着小腰,傲娇地说,“对呀,你尝尝看,我的厨艺终于长进啦~!”
真的不错。
赵青峰尝了一口,虽然齁咸,但没焦糊。
比起上次的黑色大饼子来说,这次的鸡蛋皮软硬适中,嚼起来嘎嘣脆,有点儿意思。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赵青峰起身拍了拍沈凌瑶的肩膀。
“下次,下次更好,哼,等着吧,早晚让你吃到我亲手做的辣么大的一大桌子的美食,让你吃完了,忘也忘不掉!”
沈凌瑶决定要苦练厨艺,以后结了婚不能让大蜜蜂饿着。
一大家人开心地聊着,门突然被人敲开了。
打开一看,来人是张曼曼,手里还拎着一个大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