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摸金校尉

“海鲜伊面?”

赫连珏望着自己面前的这碗面,不禁有些好奇。

海鲜他懂,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且在越州过了两年,天天都有最新鲜、最好的海鲜吃。

什么螃蟹、大虾,海鱼、贝壳,品种齐全,且阿元也总能做出当地人都做不出的美食。

每次看到厨房在谢元的指点下,做出花样繁多、色香味美的菜品,赫连珏都会忍不住地感叹:

不愧是陈郡谢氏,家族确实有底蕴,只这菜谱,就足以让世人惊叹、倾慕。

谢元呢,不只是世家女,她还是名士谢渊的嫡长女。

谢渊年少就传出了才名,四处游历,足迹遍布大江南北。

走的地方多了,见识也就多。

谢元曾经跟着父亲外出游历,也就多了无数见闻。

她的脑子里,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而她的每个想法,也总能给他带来惊喜。

赫连珏刚刚跟谢元聊完天,给西北独孤雄的信也才刚刚写完。

棉花的事儿,还没有落成呢,谢元又给他弄了个海鲜伊面。

伊面?

好奇怪的叫法!

赫连珏拿起象牙做成的筷子,轻轻挑起一根弯弯曲曲的面条,小心翼翼地送到了嘴巴里。

咦?

跟寻常吃的面条,口感上就不一样。

似乎更加劲道,更加的香。

仿佛煮多久,面条都不会糊掉。

赫连珏又夹起满满的一筷子,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对了,王爷,娘娘还说,这种伊面还能干吃!”

“就是这种面饼!”

多寿躬身站在一旁,指了指一旁碟子上放着的一块巴掌大小的面饼。

“生吃?”

赫连珏眉头微蹙,在他的认知里,面条就要煮着吃或是蒸着吃啊。

“不是生的!”

多寿赶忙说道:“奴婢亲眼瞧着厨娘做的。”

“这种面饼先用荤油炸过,然后再煮。”

所以,伊面本身就是熟的,可以直接吃。

多寿一边介绍,一边按照谢元的吩咐,拿了一包烧烤料,轻轻地洒在了面饼上。

赫连珏轻轻掰了一小块面饼,丢到嘴里,慢慢咀嚼。

香!

脆!

荤油和面饼混合在一起,吃到嘴里,莫名让人觉得满足。

还有烧烤料的味道,花椒、孜然、海盐等精心配比的佐料,让伊面有了不同于煮面的美好味道。

“有点儿像小零食!”

赫连珏吃完一小块儿,又吃了一大块儿。

不知不觉间,他竟将两块干脆的面饼,和一大碗海鲜伊面都吃光了。

赫连珏:……不能怪他贪嘴,实在是王妃弄出来的美食,就是好吃!

“对了,王妃还说,这种伊面可以长期间存放。”

“气候干冷的话,可以存放一个月。在岭南,估计也能放个十天半个月呢。”

多寿又想到了自家王妃的话,赶忙补充道。

“能够存放一个月?岭南这样湿热的环境,也能放置十来天?”

赫连珏眼睛一亮。

放置时间这么长,完全可以做成军粮啊。

在岭南,物资丰富,一年四季野外都有吃的。

但,赫连珏不会一辈子都呆在岭南。

短则两三年,长则五六年,他就会杀回京城。

在这之前,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可以提前进行。

军械、战马,粮草、军饷,军粮、药品等等等等,现在就可以考虑了。

还有阿元提到的凿通禺岭。

“神兵天降”这个词儿,太有诱惑力了。

赫连珏就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杀回京城,杀父皇和那些便宜弟弟们一个措手不及。

凿通了禺岭,他就能绕过广城。

等人发现的时候,他的大军,已经可以兵临城下!

一想到那个画面,赫连珏浑身的细胞都在战栗。

“赫连琛,工兵营已经出发了吗?”

赫连珏想到禺岭,便有些安耐不住。

他吃完饭,来到前殿,把赫连琛叫了来。

“殿下,昨日他们就出发了!”

赫连琛恭敬地回道:“如果路上没有什么意外,再有十天,他们就能抵达禺岭。”

说到这里,赫连琛有些犹豫,试探性地问了句,“殿下,真的要开凿禺岭?”

愚公移山啊。

这要多费时间和人力?

虽然现在他们越王府兵强马壮,也不缺钱,但,没必要做这种几年都看不到成效的事儿啊。

得不偿失呢。

只是,凿通禺岭是王妃的提议,虽然赫连琛相信王妃很厉害,可她再厉害,也不能逆天哪。

赫连珏没说话,淡淡地看了赫连琛一眼。

那神情仿佛在说:你这不是废话吗?如果不是真的要凿通禺岭,我为什么把工兵营都派去?

赫连琛被赫连珏看傻子的目光给刺激到了。

他张了张嘴,很想告诉自家王爷:那是禺岭!绵延几百里呢!

不是小土包!

不是几百工兵营的兵卒,再派上上千民夫就能凿通的。

但,赫连琛习惯了惧怕赫连珏,内心的独白再多,他也不敢当着赫连珏的面儿说出来。

忍了又忍,赫连琛只得换个话题,“殿下,合县新城传来消息,又有一批人犯被流放到了越州。”

“押解的官兵,把人犯送去了刺史府府衙,估计这会儿正在办理交接手续呢。”

赫连珏挑眉,“又是哪家的倒霉蛋?”

最近总是接到京城流放来的人犯,赫连珏都有些麻木了。

“不是世家,而是几个依附世家的寒门。”

“哦,对了,还有真的囚犯!”

其实,在古代,被流放的人犯,大多都是罪大恶极的人。

因为权利争斗而被炮灰的牺牲品,反倒不是很多。

只是最近圣人与世家争斗的厉害,越州等地才来了这么多的“贵人”。

“什么囚犯?作奸犯科、杀人越货?”

赫连珏一听是真的囚犯,更加没有兴趣了。

他也就随口一说。

赫连琛却认真地想了想,回禀道,“有忤逆不孝的逆子,有残害族人的凶犯,还有盗墓的摸金校尉呢!”

摸金校尉?

赫连珏愣了愣,不就是盗墓贼。

在大周朝,私自盗墓是死罪。

抓住了,基本上都是砍头。

不过,也有例外。

花钱赎买,或是暗中有关系,总能逃过一死。

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啊。

流放三千里,基本上跟死罪也差不多!

赫连珏忽地想到阿元曾经对他说的话,眼睛顿时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