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陈启明发好人卡

“我跟福隆那边已经联系好了,你可以直接过去报道,他们会安排你的工作!”

别墅里,陈启明转动着手中钢笔,对电话对面的林志玲说道。

就在刚才,陈启明已经联系了葛福宏,那边已经同意让林志玲过去。

看在陈启明的面子上,会给她一个很好的合同。

至于后面,林志玲是否能为福隆力推的对象,这就要看林志玲的表现了。

陈启明是有面子,但还没大到能让福隆亏本力推林志玲。

电话那头的林志玲沉默少许,有些失望的说道:

“你的公司不能签我吗?”

显然,林志玲之所以找陈启明,目标就是签约陈启明的公司。

这也不奇怪,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会知道,陈启明旗下的影视公司与唱片公司颇有实力,再有陈启明帮忙创作剧本与歌曲,只要加入,想红并不难。

林志玲自然也不例外,很想加入到陈启明的公司,让陈启明为他创作作品。

“并不是我不愿意帮你,而是你更适合福隆。

你也知道我的公司都成立没多久,在资源上有所欠缺。”陈启明说道。

当然,这话纯属推辞。

之所以不把林志玲签到旗下,完全是因为陈启明并不是太看好林志玲。

林志玲在未来的成就,充其量也就是个花瓶而已。

没演技,又不会唱歌,陈启明签下她干嘛?

倒是也可以签,但并不划算。

要知道梦里,林志玲能成为顶级花瓶,福隆可是投入了非常多资源的。

投入大量资源,换一个花瓶,讲真,陈启明并不想做。

另外,陈启明这边的公司旗下,现在已经有周慧敏跟李嘉欣这两个与他发生过关系的女人了。

他真不想再添一个进去。

“我知道了!”林志玲情绪有些低落,“我们能见一面吗?”

听到这话,陈启明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其的美躯。

不过,转瞬之间,陈启明就将这个念头抛去。

最近,还是不要再与林志玲接触为好。

要知道,黎姿那边的事,他都还没解决呢!

时间管理,他现在还缺点火候。

“我最近挺忙的,可能没时间,等有空,我再约你吧!”

拒绝了见面后,俩人又聊了几句,陈启明便以很忙为借口挂断了电话。

结束了与林志玲的通话,陈启明翻阅了一下手机短信(1992年第一条短信就出现了,所以不要惊讶)。

大部分短信信息都是一些工作上的问题。

比如李小玟那边发过来的行程,以及一些关于唱片销量跟电影票房的事。

唱片方面,《夜曲》最新一周斩获一百三十万张,继续领跑华语乐坛销量榜。

总销量已经来到六百七十万。

电影方面,《死神来了》已经全面下映,目前正着手在欧洲发行上映。

《死神来了》在亚洲与北美总共拿到了七千多万美金的票房,成绩不说特别好,但也颇为不俗。

因此,欧洲方面的发行权目前被多家发行商竞争,哈唯那边想继续拿下欧洲各国的发行权,华纳也因为电影在北美收获不俗的票房,已经加入进来。

另外哥伦比亚与使馆影业都有人在竞争这个项目。

以陈启明的估计,这部电影在欧洲的发行版权应该能拿到五六百万美金左右。

再多,却是不太可能了。

发行商们不可能一点不赚,只给启明打工。

“我去……”

翻阅着那些未读短信。

突然,陈启明目光落在一条刚刚点开的短信内容上。

“明仔,我来宝岛了,带我逛逛吧!”

短信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特殊的是发信人。

这个发信人不是别人,正是让陈启明连夜飞回宝岛,选择暂时避开她的黎姿。

陈启明没想到,自己刚回来一天,黎姿居然就跟过来了。

一时间,他感觉脑阔又头疼起来了。

坐在座椅上沉思了良久,陈启明主动给黎姿打了电话。

他觉得,既然知道黎姿是那种不容易放弃的女人,与其躲她,那自己还不如堂堂正正的告诉她自己的为人。

自己就是个花心男。

你要是能接受,那咱就一起愉快的玩耍。

要是不能接受,那没得说,大家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电话很快就接通。

“我以为你不回我的信息了!”

黎姿对于陈启明的来电显得很高兴,语气充满了兴奋。

“你在哪?约个地方见面吧!我有事跟你说!”

陈启明直接说道。

“我在香格里拉酒店,503,你直接过来吧!”

陈启明:“……”

酒店见面?

陈启明满头黑线。

黎姿是打算干嘛?诱惑自己再打一把?

他正要拒绝,没想到黎姿直接挂掉了电话。

看着手里被挂断的电话,陈启明嘴角抽动,这女人还会欲擒故纵……

想了想,陈启明直接收拾东西出了门。

酒店又如何,他陈启明会怕?

陈启明家距离台北香格里拉酒店并不远,十几分钟后,他的车停在了香格里拉对面的马路上。

将自己伪装了一下,陈启明这才直接走进酒店。

坐电梯来到五楼,陈启明直接敲门。

砰砰砰!

一分钟不到,门便被打开了。

“我就知道你会来!”

陈启明刚刚进入房间,黎姿便整个人贴到了陈启明身上。

“我们先说事吧!”

陈启明推开她,进入房间找了个位置坐下。

黎姿乖乖坐到他对面。

可能是刚刚洗过澡,黎姿身上的清香很浓郁。

“你说,我听着!”黎姿含情脉脉的看着他。

陈启明避开她的眼神,直接说道: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有些话我也不想骗你,我其实就像媒体说的那样,很花心!

如果说,你想找我跟你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甚至是奔着结婚去。

那我的意思就是,咱们没必要纠缠。

你是个好女人,我不想耽搁你!”

虽然感觉怪怪的。

好像自己在发好人卡一样,但陈启明还是要说。

黎姿不比其他女人,睡了也就睡了。

这女人显得很单纯,陈启明不太想伤害她。

所以,有些事提前说开最好。

他可不希望以后因为这摊子事,出现一些不可逆转的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