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窝蜂围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摸着这两件羽绒服的料子,眼珠子瞪得溜圆。
尤其是孙氏,惊讶得嘴巴张得大大的,半晌之后,才说道,“小叔啊,这针脚便是宫廷里的裁缝,怕是都做不到吧,还有这料子,也太舒服了。”
叶琛心道,“能一样么?这可是商城里兑换的美特斯威邦。”
嘴上却说道,“嫂子,你们学习一下这针脚功夫,还有你看咱们既然做不出这种拉链,那咱们就扣子严实一些,起码不能漏风,还有这里,放个帽子是不是暖和多了?这里在放上些兔毛,是不是又美观,又舒服。”
武周有大唐遗风,讲究兼容并蓄,所以叶琛拿出这两件羽绒服之后,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嫌弃,反而认真观摩学习起来。
一转眼半柱香的功夫过去了。
现如今女工都会写字,大家记了不少笔记,叶琛拿起两件羽绒服准备离去。
孙氏上前拦住了去路,皱着眉头,“小叔,你这就走了?”
“怎么?莫非还需要我给大家讲两句?”
一提到讲两句,叶琛来了兴致。
貌似自从自家搞作坊开始,自己还没怎么抑扬顿挫地给大家讲讲企业愿景。
他都怀念死那种在高台上吹牛逼,然后大家一脸崇拜的模样看着自己。
“有那吹嘘的功夫,还不如给大家伙分二斤米呢。”孙氏说着对叶琛说道,“把手伸出来。”
“咋啦,嫂子。”叶琛一脸疑惑道。
却见叶琛这边儿刚把手伸出手,嫂子伸手光速在叶琛的手上扎了几下,饶是叶琛也没有防备,瞬间手上开始冒血珠。
几乎只是眨眼的功夫,手指上密密麻麻都是嫂子给留下的针孔。
虽然不深,但是真的疼。
“嫂子,你这是干啥?”叶琛连忙准备拿块布包一下。
却不料三嫂皱眉道,“包扎什么?让他流血!”
叶琛皱眉,孙氏笑嘻嘻地看着叶琛道,“老蔫,要我说你还不如你三哥会哄人,听嫂子的话,不要包扎伤口,就这样去。”
叶琛瞬间明白了嫂嫂的意思,脸腾的一下子红了。
“嫂子,你别误会,我没有那个意思。”
孙氏笑嘻嘻道,“我知道你没那个意思,但是人家姑娘苦哈哈地盼着你,总归要有点甜头给人家,不然这活着也太没意思了。”
看来自己一要来拿羽绒服,孙氏就猜到了。
守着那么个鬼精鬼精的媳妇,三哥这日子可咋过哦。
孙氏说着就把叶琛推了出来。
回到家中,叶琛把小壮叫了过来,“来,试试羽绒服。”
一群人呼啦一声围了过来,连温华都一脸好奇地看着新的羽绒服。家里制作的羽绒服他是见过的,但是眼前这两身羽绒服,从料子到做工,明显都有些区别。
小壮第一次看到那么好看的羽绒服,围着打转不敢上手。
“麻利的,穿坏了,爹爹再做就是了。”
听爹爹这么一说,小壮也不犹豫了,立刻脱掉外套,将崭新的羽绒服套在了身上。
后世的羽绒服经过不断的迭代,已经发展到了轻便,保暖性能更好的地步。
小壮穿着足衣,穿着新羽绒服,整个人就像个胖乎乎的雪人一样。
叶琛笑着问道,“怎么样?感觉怎么样?”
小壮又伸出鼻子,四下问了问,“好暖和!就跟穿着云一样。”
叶琛又转头看向其他人,“你们也试试。”
众人便围过来,你穿一会儿,我穿一会儿,脸上都是新奇的模样。
“好暖和,穿在身上舒服得不行。”
“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
卢照凌看着雪白的羽绒服,心里美得不行,“我就说么,老蔫还是懂事儿的。”
这一眨眼的功夫,就搞来了这么好看的羽绒服。
这一身雪白,穿在阿姐身上,那只能用国色天香来形容了。
“既然大家都觉得不错,我就亲自走一趟,把它送给郡守,听说她最近颇为辛苦,还得了风寒,有了此物再夜间御寒,起码不至于加重病情。”
众人纷纷点头,卢郡守对于百姓如何,大家心里都有数,这么多流民涌入北海,她肯定动不动就冲在一线,有这么一件神物庇佑,也算是一件幸事。
“叶大叔,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我们孙家能不能买几件这个羽绒服。”
孙望峰说这话有些惴惴不安。
因为羽绒服一直是叶家的高级商业机密,外界一直有所传闻,但是却没有上市,这也是跟外面的大商人签订的协议。
这件事情,孙望峰也是听说过的。
叶琛随意的摆手道,“随便去作坊预定即可,如今形势跟之前不一样了,先前订了咱们家羽绒服的商会,已经被叶家入了股子,以后算是一家了,没有那么多避讳。”
这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
天啊,叶家的生意到底已经发展到了什么地步了啊!
“多谢叶大叔!”孙望峰激动道。
“行了,你们几个小家伙玩耍去吧,我得去忙了。”说完之后,叶琛出了门,叫了潘虎、叶修以及几个家丁,翻身上马,直奔北海郡城而去。
欲达郡守府,难免要路过奚府。
奚梦瑶这边儿正在对镜贴花黄,忽然丫鬟一路小跑冲了过来,不待奚梦瑶开口训斥,就听丫鬟说道,“小姐,我就说叶县男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他骑着马,载着礼物直奔咱们府上而来。”
“刚才奴婢给您买胭脂的时候,看得真真的,专门骑马抄小路,赶回来告诉您,就怕误了事。”
奚梦瑶惊喜连连,从梳妆台上拿出两个金饼子扔了过去,“你先下去,我梳妆打扮一番。”
“哎,小姐您快一些,要不奴婢帮您吧。”婢女心急道。
“不必,我最近新学的手艺,你帮不了。”
丫鬟推下去之后,奚梦瑶不断给自己加油打气,并迅速按照妈妈的教导,开始梳妆打扮。
正所谓,女追男隔层纱,她就不信拿不下叶琛。
云衡姐姐,对不起啦,你的男人,我要吃下啦。
奚梦瑶忍不住哼起了小曲,刚一开始还坐在床上等待,后来忍不住,直接去了马厩,翻身上马,迎了出去。
叶琛这边儿在快路过奚府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什么,对着身边儿人一摆手道,“绕路。”
奚梦瑶瞪大眼睛,看着马背上塞满了礼物的叶郎忽然转了道,急切道,“叶郎,你认错路啦,叶郎。”
因为在城里,叶琛的马速算不上快,忽然传来了奚梦瑶的声音,让他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
不至于那么巧吧?
奚梦瑶看着叶琛换路了,绣眉微蹙。
这个憨男人。
自己费那么大的力气,他却连来自己家的路都记不住。
于是乎,奚梦瑶一夹马腹,直接追了过去。
一边儿追还一边儿喊,“叶郎,叶郎,你记错路了。”
刚一开始可能还误以为是幻听了,后来这声音越来越近,周围的路人都看了过来,叶琛心中一阵气苦。
再当听错了,就是傻子了。
叶琛只能勒住了缰绳,对着奚梦瑶叉手行礼,缓缓的开口道,“上次的事情,叶琛一直想要寻机会来感谢奚小姐,只是家里的事情........”
奚梦瑶立刻打断了他的话,“我听说了,你家要给军队提供大量的咸菜,我爹说了,你是做大事的人。让我抓住你这个好男人!”
嗯?
抓住我?
老东西不是一直嫌弃我么?
怎么忽然变口风了?
叶琛的脸色瞬间难看至极,但是很快整理好了,再度一副偏偏好男人的形象。
奚梦瑶已经骑马走上前,不等叶琛开口,便自顾打开箱子,从里面拿出羽绒服,瞬间被其精美和柔软惊呆了,当着意中人的面穿在了身上。
“奚小姐,莫要听叔父乱说,我哪里是成大事的人。而且在下已有发妻,又是您闺中密友,以后切莫说胡话了。”
“我知道你有云衡姐姐的,但是我没有说胡话啊!”奚梦瑶歪着头。
叶琛一脸疑惑。
奚梦瑶认真的说道,“你虽然有云衡姐姐,可是她要么忙事业,要么生死不知,家里的事情她管过一点么?你看看你叶郎,多么俊俏潇洒的男人,身上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还有那个卢郡守,天天让他阿弟胡说八道,可她自己呢,整天也是张口国家大事,闭嘴黎民百姓,都搞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我就不一样,我心里满满的只有叶郎。”.
说着双腿一较力,双脚立于马背之上,惹来周围百姓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她却全然不顾,一脸幸福道,“叶郎的礼物我很满意,我穿在身上就跟草原上的最璀璨的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