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燥无风。
猛烈的阳光照射下,豆粒大的汗珠从鬓角、额头滚落,滴入农田。
如果是前世,这种天气,叶琛是连房间都不出的。
就老实的躺在空调屋里,跟小姐姐们玩耍。
可眼下,他已经为人父母,不仅要有做父母的样子,农活还必须身先士卒。
他感觉他都快要累散架了。
没有收割机,他只能跟孩子们一起,顶着烈日,轮流收割,然后挑回家堆在打谷场里,田里收割肯定会有遗漏,小壮则负责背着筐捡地上掉落的稻穗。
这个时代,谁也别指望去人家田里捡遗落的稻穗,那叫偷。
留守在家里的人也不轻松,赵菁菁负责脱粒,就是拿着稻子,一把把举起来,往木盆边儿上砸,谷粒就会掉下来。(这种操作模式,现在北方可能看不见了,但是有些人家种植花生,操作方式非常类似。)
因为新收割的稻子,还有水分,脱粒并不彻底。
于是会将稻穗扔在谷场晾晒。
接下来就是温华的工作,他拿着连枷(大号双节棍,也可以给小麦脱粒)打稻,一遍又一遍,直到所有的谷粒脱落为止。
赵菁菁是孕妇,温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两个人的工作效率很慢。
搞了半天也没有出多少成果,最终还得四壮们群力完成。
搞出来的稻谷就在打谷场上暴晒,来福、旺财、绣球三兄弟,围着打谷场逛游,保护家里的粮食,连路过的耗子都要挨上三把掌。
谷粒的水分彻底晒干之后才能进行脱壳工序。
叶琛割了半天的稻子,感觉浑身无力不说,心跳还越来越快。
手心被磨出来一排血泡,碰一下就疼得厉害,一抬腿甚至还差点摔倒在地里。
无奈之下,只能跟三壮换班。
他将割下来的稻子收到一起,用草绳捆起来,然后用扁担挑回家。
稻田离家里不远,但这大太阳底下,挑着这么重的东西,一路走回去,也让人累得气喘吁吁。
到了院子门口,放下稻子,叶琛感觉自己的肩膀上好像也起血泡了。
他觉得自己丢光了男人的脸面,还有原主真的很垃圾。
即便是自己经常锻炼,也没有让其皮糙肉厚。
一点都不真男人。
他走进里屋,把衣领子扯开,左边肩膀一片通红,右边肩膀上已经破皮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他赶紧从商城买药膏涂上,左右肩膀各涂一点,手掌心也涂了一些,清清凉凉的总算是舒服了不少。
叶琛坐在椅子上休息,不由得感叹。
无论什么时代,老百姓永远是最辛苦的一帮人。
然而最穷的,依然是他们。
“华儿,你过来。”
叶琛招了招手。
在院子里打稻子的温华走进去,顺道喝了一口水。
叶琛把他的手拿过来,这孩子的手掌心也破皮了,打稻只是相对于收稻子而言没那么累,其实也是个体力活,温华要是回温家,肯定不需要做这种活儿。
“要是累了,就坐着休息一下,脱粒的事可以慢慢来。”
温华摇摇头:“辛苦确实辛苦,但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叶琛失笑着给他涂药膏,这药膏是很古朴的外包装,看不出来什么异常。
他走进灶房,取出几个碗,从商城里买了些藿香正气水倒碗里,然后拿出去递给温华和赵菁菁。
“这是我采的防暑草药熬的,都喝了。”
温华和赵菁菁都没有任何怀疑。
毕竟他都能找到灭蝗的草药,认识防暑的草药实在是太正常不过。
叶琛又跟温华说了些他现学现卖的农田经验,便带着草帽,拿着扁担回田里去喊几个小子回来喝防暑药,要是热晕在田里,那就麻烦大了。
全村都在忙碌,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在做力所能及的事,稻子要尽快收回家,收回去了要尽快脱粒,脱粒后还要去皮……这一连串的事忙下来就到了八月。
还没走到田间,叶琛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了清河村的入口处。
这辆马车他认识,是卢县令专属香车座驾。
平时村里来了马车,村里人绝对会一窝蜂围观。
但现在,村民们忙的晕头转向,眼睛里只能看到稻子,一起身抬头就有些晕头转向,根本就没注意到马车的靠近。
那辆马车继续朝前,停在了叶琛家门口。
他顾不上去田里找几个孩子,回头往家门口走。
马车停下,卢县令从马车里走出来,紧接着,卢照凌也跟着一起出来。
他一眼就看到了在院子里打稻的人,顿时惊住了:“温华,你怎么会在这里?”
温华放下连枷,赵菁菁也赶紧过来,两人行礼:“草民、学生见过县令大人。”
卢县令挥挥手:“以后不必再行此大礼,我今日来,是给你送担保书。”
她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纸递过去。
一般来说,明年才会有担保文件这东西,卢县令却提前弄出来了一份,到明年只需要再找人签个字即可。
温华双手接过:“县令大人的恩德,温华铭记于心……”
“这本来就是你应得的东西。”卢县令拍了拍他的肩膀,“明年院试,一定要跟本县争口气。”
科举并非易事,每年出来的秀才非常有限,而且北海县贫穷也算了,读书成材的人还少,每年都被其他县嘲讽,至于考上举人,更是难上加难。
虽然有清风书院坐镇,但是成绩依然不如隔壁的安丘县。
她希望温华能夺得头筹,压一压安丘县的气焰。
卢照凌有些不服气:“姐,你说这话置我于何地,我学问做的也还可以,未必不能再考场上拔得头筹。”
卢县令冷笑一声,懒得多说什么。
县令的亲弟弟,周边儿阿谀奉承的人很多,再加上这小子确实有点诗才,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大才子了。
温华这人,不畏权势,一肚子墨水,让儿子跟着温华多学学,说不定还能把这小子带上正道。
再者一个,父亲死的早,母亲溺爱,这小子一直养尊处优,没吃过苦头,不知道人间疾苦,也不知道能够无忧无虑的读书,相对于贫民百姓来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让这小子在清河村待一阵子,压一压浮躁的心性,对以后的人生路只有好处没坏处。
卢县令开口道:“叶先生呢?”
卢照凌惊讶道:“三壮,这是三壮的家?”
上回开渠,他和三壮相处了几天,两人同龄,他还挺喜欢三壮的,很想让三壮去给他当玩伴,不过上回他姐提了这个事,三壮的爹没答应。
正说着,叶琛就走进了院子,他正要行礼,就被卢县令给制止了。
“叶先生,我今日来,是想拜托你一件事。”卢县令没有端着官老爷的架子,放低姿态说道,“青州有三分之一的地界颗粒无收,接下来可能会面临流民乱窜,土匪盛行的局面,我怕是要忙一阵子了。”
叶琛微微挑眉。
流民乱窜,土匪盛行,这些破事他一个小老百姓可没啥办法,县令大人这是疯了吧,竟然来问他一个农民这种政事,他哪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让舍弟在清河村住一段时间。”
“什么?”
叶琛瞪大了眼睛。
他就说县令大人怎么会问他政事……不是,县令的弟弟住清河村干什么,住就住,为啥专程来告诉他?
“姐,你说什么?”
卢照凌整个人也惊住了。
“这里没有你说话的余地。”卢县令向叶琛拱手,“叶先生教子有方,让本县佩服,而舍弟顽劣不堪,不如三壮一根手指头……”
卢照凌不服:“姐,我比那个叶三壮强多了,我……”
“闭嘴!”卢县令一记冷眼扫过去,继续朝叶琛道,“本县知道这个要求过于唐突,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舍弟顽劣,叶先生只管教育,不用顾忌他县令之弟的身份,该骂就骂,该打就打,他若是敢反抗,叶先生尽管来找我。”
叶琛:“……”
他没有生过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县令大人究竟是怎么看出来他教子有方?
县令弟弟一看就很欠揍,是那种叛逆惹事的少年,他真不想留个麻烦在家里。
他怕这厮偷吃自己家的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