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报晓,清河村崭新的一天即将开始。
叶琛在睡梦中苏醒,看了眼抱着自己大腿的小壮。
他刚一翻身,几个小子就一起醒了。
小壮扑棱一声,就站了起来,光溜溜地抱着叶琛的胳膊,“爹,我也要去镇上。”
三壮也开口道:“爹,我力气大得很嘞,让我跟着一起去吧。”
家里的这几个崽子,除了大壮跟着自己去过几趟镇上,其他人一直窝在村里,对于镇上的市集充满了好奇感。
不过叶琛是去做生意的,又不是带着儿子去玩儿的。
便摇头道:“今天只准备了一百多碗货,用不了那么多人,这样,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
叶琛随手指了指,最后选定了叶三壮。
小壮垂头丧气,但是叶琛的套路却骗不了二壮。
小家伙立刻瞪着眼睛,一脸不满道:“爹,论头脑肯定还得是我啊!而且我是二哥,家里干活的事情,怎么能让弟弟先上。”
说着他还气呼呼地瞪了一眼傻笑的三壮。
三壮抱着他胳膊,笑嘻嘻道:“二哥,你别看我脑子不如你,但是我力气大啊!咱家第一次做生意,保不齐有来搞破坏的,你这身子板不抗揍啊!”
叶琛也笑着点头道:“对啊,路上不太平,万一遇到劫匪,你三弟还能动手呢。”
实际上,自从府兵驻扎在此地之后,当地太平了许多。
叶琛之所以选老三,是因为老三憨厚,没有老二那么多鬼心眼,老大又是一个听话的,自己也方便浑水摸鱼利用可见。
叶三壮根本没想那么多,将钢管用布袋包裹好,像是大侠一样背在后背上。
小壮撅着嘴,跟着二哥上山去打野菜,家里的鸡总是要喂地。
叶丰顺牛车早早停在村口,车上空荡荡的。
想想也是,现在地里有了水,大家都忙碌得很,谁有空去城里。而且最近山上的山货,都被大家给扫荡空了,也没有啥值得去卖的。
唯独叶琛自己,是属于有生意要做,没办法。
父子一行人上了车,装了满满四个大桶,一个桶里装了冰块,这个桶被叶琛改造了,专门放了隔热层,可以保障冰块不会快速融化。
一个是做好的冷元子,也就是炒黄豆,另外两桶则是水,用来清晰餐具。
家里的碗质量太糙了,有的让小壮都摔破口了。
最主要的是,农村人用的碗,什么样式都有,不整齐,美感缺失,肯定就会影响口感。
所以叶琛想好了,到了镇上第一件事情,就是先买点新的勺子和碗。
叶丰顺一边儿赶着牛车,一边儿哼着沂蒙小调,随口问道:“老蔫,你这是进城干啥去?”
叶琛开口道:“做了点冻品,拿到城里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叶琛要光明正大地搞钱,改变家庭情况。
他要盖大房子,要买村里的地,做个舒舒服服的地主阶层。
一切钱都要来得正,所以他没有隐瞒村里任何人的意思。
当然,至于能够赚多少钱,那就是他的秘密了。
他肯定不会傻呵呵的说出去的。
叶丰顺也没有多问。
村里人经常坐他的车,去镇上卖。
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从自己家种的蔬菜,到山上采的果子,有些贤惠的婆姨,还会做点馅饼啥的,拿到镇上去卖。
总之,村里人,为了活命,总是能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招数。
叶丰顺心里门清,但是嘴上却没有多嘴。
这镇上的人口袋里的钱可不好挣。
毕竟叶琛也算是自己的客户了。
说跑了,自己去哪里挣钱去。
牛车安安稳稳地驶向朐临镇。
走了没有多远,不知道什么东西忽然飞了过来,叶琛顺手一薅,竟然是一只幼年期的蝗虫。
上回坐车,就遇到了丰顺大叔吃蝗虫。
三壮从叶琛手里拿过蝗虫,极其残忍地先撕掉人家的翅膀,然后又用手,一根根扒掉人家的四肢,最后给人家来了个尸首分离。
绿油油的血液和肠道,拉出来老长。
极尽残忍之事,连叶琛都不忍多看。
然后小家伙憨憨地笑了笑,跟没事儿人一样,在牛车上擦了擦。
、叶琛瞬间感觉无比头大。
他们是做餐饮啊,做餐饮怎么能不注意卫生呢?
要是被客户看到,一碗冰雪冷元子都休想卖出去。
叶琛赶紧解下腰间的水葫芦,对着老三招手道:“过来,净手。”
三壮的手黑黢黢的,都是泥,明明吃饭的时候洗过了。
见老父亲一脸严肃,小家伙立刻告饶道:“爹,我以后注意点就是了,还是别洗了,一会儿又脏了。”
一只蝗虫飞到了老大身上,这小家伙的神又被分走了,然后猛地一抓,两只手当着叶琛的面,给来了个分尸。
这一次更惨烈,绿汁都溅到了他脸上。
叶琛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叶三壮赶忙求饶,“爹,我错了,没忍住。”
他连忙在水葫芦里接着水,开始洗脸洗手。
生怕大哥得了老爹号令,一脚将自己踹下牛车。
叶琛看着周围,不时有蝗虫在地上乱窜,不算多,也不算少。
叶丰顺大叔皱着眉头道:“今年这蝗虫有点多啊,莫非是要闹灾!今年干旱的厉害,要是真的蝗虫过境,别说咱们清河村,怕是整个朐临镇,整个乐昌县都保不住了。”
“丰顺叔,怎么可能!”叶大壮猛烈地摇头,“去年闹过蝗虫了,他们都飞走了,怎么可能再回来。”
赵丰顺沉默了,孩子小,经历得少。
叶琛没有说话,而是数了数地上时而飞起,时而跳跃的蝗虫。
数了数,怕是得有个几十只。
若是真的来了蝗虫大军,这好不容易浇了水的稻子,怕是要遭罪。
他隐约记得,上一世看新闻时,巴巴羊遭了蝗灾,兔子国一口气捐献了数万只鸭子的新闻。
在他的记忆里,鸡和鸭都是可以吃蝗虫的。
家里只有三只鸡,这完全不够,就算是立刻孵化小鸡,时间也来不及,如果能直接兑换,或者在镇上买些小鸡,小鸭就好了。
到时候自己就可以看见,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大家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了。
叶琛发散着思维,想着怎么拯救自己家的庄稼。
牛车很快抵达镇上。
这会儿,日头已经升起来一些了,街道上人来人往,打把式的,卖艺的,插着草标卖儿卖女的,撂场子比武招亲的,摆摊卖草鞋的,干啥的都有。
“卖煎饼咧,新出锅的煎饼,卷了大葱咧。”
“卖泥人喽,好看好玩儿的泥人!”
“高昌国的切糕,高昌国的切糕嘞。”
大家扯着嗓子吆喝,街边儿的空地已经被占满了。
清河村离着镇上有些远了,起那么早,连个摊位都没占上。
叶琛在街尾,寻了个宽敞地界,这里离着市集已经比较远了,人也少一些。
叶琛对老三开口道:“三壮,你守着咱们家的吃饭的家伙,钢管擦亮点,谁敢来闹事,揍完就跑,东西扔了就扔了。”
三壮摆摆手道:“爹,您放心吧。”
“大壮,”说着,叶琛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铜钱,“你去租两张桌子,再借几张胡床,价格你自己谈,我去买点碗和勺子。”
“哎。”大壮点了点头。
父子三人分头行动。
叶琛进了杂货铺,铺子里的东西倒是挺齐全的,有些碗,看起来古香古色,跟古董似的。
当然,这古董也是上周的。
叶琛喜欢得紧,便问道:“掌柜的,这碗怎么卖的?”
掌柜的一看叶琛身上的穿着,面色冷淡道:“二十五文。”
叶琛:“……”
这也太残暴了,自己来自己口袋里抢钱多好啊。
这买上十几个碗,半两银子就得进去。
这不行,成本太高了。
于是他指了指,摆放在地上,用草绳拴着的碗,不仅卖相难看,而且有的还残缺不整。
“掌柜的,这个怎么卖?”
掌柜的见多了叶琛这种问东问西的人,连忙挥挥手道:“五文钱一个,不买别碰!”
叶琛低头看了两眼,真的是欺负我们村里人。
这么简单的工艺品,竟然卖这么贵!
懒得搭理这个狗眼看人低的掌柜的,叶琛扭头就走。
掌柜的见叶琛脚下生风,也是直接翻了个白眼。
这年头,穷鬼怎么越来越多。
五文钱的碗都嫌贵,那别用碗啊!
叶琛敢不买碗,肯定是有他的底气的。
他绕到小巷里,直接点开大米商城,布雷斯的精致小商品那叫一个齐全,而且都很好看。
他选了一套白瓷碗,碗面上还印着喜洋洋,这就有点过分了。
但是架不住便宜,一个碗五文钱,而且还送一大堆勺子。
叶琛甚至怀疑,这厮是不是在下一套大旗,那就是上挑小苹果,下踹拼夕夕。
叶琛抱着碗回到摊位上,就见大壮和三壮合力将桌子抬了过来。
大壮笑呵呵的将钱递给了叶琛,“爹,我进门就给人家擦桌子,掌柜的见我实在,没要钱。”
叶琛有些诧异,果然这个世界是有好人的,连大壮都能不花钱租到装备。
这明显是个好兆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