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等他见到车上下来的都是全副武装的佤联军士兵之后,嚣张的气焰顿时消散不见,脸上也变成了一副讨好的模样。
“岩营长,什么事惊到了您老了,竟然连您老人家都亲自出马了。”
缅北就那么大点地界,有头有脸的就那么几位,这家伙显然是认识岩板三,马上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呦,我当是谁呢,那么大威风,原来是你呀,小狗子。”
等看清了来人之后,岩板三脸上马上露出了轻蔑的笑容,对于这些投靠军政府的伪军,他历来看不起。
“呵呵,岩营长,您这是打我脸啊,好歹我现在也是个排长了,弟兄们都看着呢?小狗子就别叫了好不好,都多少年的老黄历了,你还不放过?”
这个真名不知道叫什么的家伙,明显是不敢得罪岩板三,只得陪着笑脸小声的求饶。
“呵呵,是了,是了,小狗子长大了,不记得自己姓什么了。”
岩板三可没有放过他的习惯,还是调笑了几句,这才转移到了正题上。
“得了,我谢谢您。您要是不说话,我还能多活几天。”
小狗子明显很不爽,但是也没办法,他们这些投靠了军政府的边防营的官兵说得好听点也算是军队,其实就是些军阀的私人武装。
不仅老缅看不起他们,就是当地的百姓也讨厌这些二鬼子,十足的就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也就只能欺负一下那些北方邻国过来做生意的生意人。
毕竟那些家伙好办,轻轻一吓唬就能得到许多好处,还不用担心,反正无论怎么欺负都不会有人替他们出头的。
“呵呵,弟兄们辛苦,来喝点酒解解乏。”
岩板三可是会做人,开玩笑是开玩笑,手底下也不含糊,马上就从车上拿出了两箱北方邻国产的啤酒搬到了检查站,那些个边防营的小兵见状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嘴巴都合不拢了。
不过虽然如此,他们也没有放松警惕,还是认真的检查了一遍,等发现车上都是些日常用品之后,也就挥挥手放行了。
不放行也不成啊,实力不允许装叉,打打秋风可以,要是太过了,难免被人家一锅端,到时候想哭都来不及。
从北佤到南佤,需要经过两大城镇,第一个景栋,这是缅甸掸邦东部的主要城镇,历来都是缅北的军事重镇之一。
第二个城镇是大其力,位于泰缅边境地区,属于缅甸的一个中等城镇,由于地处泰缅边境,边境贸易比较频繁,发展也比较快。
王晨枫等人从北佤的邦桑出发,一路上要经过几百公里才能到达南佤,而且这边的地形以山地为主,地势高低起伏、道路泥泞不堪,很不好通行。
还好,现在是冬季,道路还算好走要是遇到雨季,在缅北这样的热带丛林里跋涉,能让你想死的心都有。
不过虽然如此,这一路行来也是各种状况不断,还好,这一次运输的东西不算太多,这才有惊无险的通过,加上有佤联军的士兵在保驾护航这才没有造成大的麻烦,不然光是那些设卡的民团就能够王晨枫等人吃一壶的了。
这一天,经过长途跋涉,王晨枫等人终于有惊无险地来到了景栋市,这里是一个典型的山地城市,位于掸邦山脉之中,属于金三角的中心地带。
景栋城区不大,也就3平方公里左右的样子,没有精确的数字,听人介绍,这里现在的人口约有16万左右,是一个以掸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居的城市,也是掸邦最边远的一个美丽的山城。
长期以来,景栋都曾经是掸邦的首府,是中国、老挝、缅甸及泰国之间的重要交通枢纽及商业城市,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乃是兵家必争之地。
加上这里有公路可以通往掸邦现在的首府东枝,往北还能通往北方邻国的西双版纳的打洛,往南通往泰国的美塞,在缅甸,这里也算是交通十分便捷了。
“大家都辛苦了,今天我们就好好地吃一顿,犒劳犒劳五脏庙,打个牙祭。”
进入城区安顿好以后,王晨枫笑着对一众士兵说道。
这些士兵都是不知情的,他们名义上是赵明亮派出来保护他的,实际上的作用是押送那些被王晨枫隐藏起来的重武器和军用特殊装备的,这些人中唯一知情的就是岩板三。
“谢谢王老板,哈哈,这一路上,我风餐露宿,我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刚好可以松快松快。”
一干士兵都是嘻嘻哈哈的说着,这一路上,他们都已经和王晨枫这个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老板打成一片了。
这就是王晨枫的人格魅力,无论是在什么环境,他都能和身边的人打成一片,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老板,您辛苦了,注意脚下,可别摔着了。”
在王晨枫话音刚落之时,一个狗腿的声音响起,然后一个人小跑着走上前来,搀扶着王晨枫。
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岩老三,对,就是先前得罪过王晨枫的那家伙,也是被“鲍总”的干儿子抛弃掉的那个倒霉蛋。
当时,那男子将岩老三交给王晨枫处置,在思考一段时间以后,王晨枫决定留着这个人。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一是他不想随意的因为一点小事杀人,二是他在佤邦还真的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人都是他学生的手下,这些人是不可能成为他的心腹的。
于是没有选择的王晨枫只能赌一次,放过岩老三,并接受他的投诚,毕竟,这人除了投靠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没事,注意周围情况就好,我还年轻,不需要人扶的。”
笑着拒绝了岩老三的献殷勤,王晨枫左右看看,走下了皮卡。
在缅北这样的地方,出门还是皮卡比较好用,车上架着一挺重机枪,自己坐在驾驶室里,是最安全的模式了。
遇到突发状况也好解决,不至于手忙脚乱的,也不引人瞩目,是出门在外的首选交通工具。
没有在下榻的酒店吃饭,王晨枫带着他们到城里用餐,难得来一次,肯定是要吃点特色菜,要不然可就白来了。
一行人嘻嘻哈哈的走进了一家比较有名的餐馆,王晨枫也没有去专门的包厢,热带地方,还是在外面靠窗的地方舒服。
“咦?他怎么在这里?难道他没死,不可能啊,他竟然还活着?这不科学呀?”
忽然,王晨枫在这里见到了衣蛾熟人,说是熟人其实也不对,因为这人根本不认识他,他也和这人没有交集。
之所以说是“熟人”,那是因为这人在过去几十年里,上了无数次的新闻,作为曾经的新闻从业人员,王晨枫对此人可是不要太熟悉。
可是现在见到这人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在这里用餐,一点避讳都没有,可是把王晨枫吓了一跳,冷汗顿时就流遍全身,在这大热天里就显得相当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