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他对自己的生母并没有感情,因为龙一被生下来的时候还处于一个无意识的状态中。
但是,生母却是经历了十月怀胎的痛苦才得到龙一这个心头肉的。
自小骨肉分离,龙一的生母当然也是痛苦了二十多年,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消息,却还迟迟无法跟龙一见上一面。
时间久了,当然会憋出病来……
龙一也不是个铁石心肠狼心狗肺的人。
再加上他对于自己老父亲的话是从来不会有半点违抗的。
于是乎,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当然,龙一之所以会答应并不是完全因为这几点。
最重要的原因是,龙一要完成任务!龙一必须要去发达国家!
俗话说了,择日不如撞日,这个择国家也不如撞国家。既然如此的话,龙一立刻就选择去加拿大,完成这次跨国任务。
顺带去认识下自己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母亲到底长啥样。
其实,人靠衣装马靠鞍,以前龙一还是个吊丝的时候,打扮是非常土气的,所以看起来不帅。
但如今龙一改头换面了,衣食住行都是用的高档货。
再加上逼格的节节高升,龙一如今用心打扮一下绝对是个男神级的大老板了。
“行!就这么办!我明天就去多伦多!”龙一说道。
“你明白我的意思就好……”老爹意味深长地说道,“去吧,你的天地在那里,齐州市对你来说实在太小了……”
龙一叹了一口气,真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老爸,别摆这么难看的脸啊。”龙一摇了摇头,“我会很快就回来的,你放心吧!老爸!”
老爸叹了一口气,随后他就打了个电话说道:“你们都过来吧!我儿子同意了……”
很快,龙一的别墅外面竟然开过来两辆豪华的suv。
一群西装墨镜的黑衣人从车里面跳下来,一个接一个地走进龙一的宅子。
我靠,看这身材应该都很能打啊!
这群黑衣人是加拿大华裔宋氏雇佣的加拿大退伍兵,打起架来可是一等一的好手,身材当然非常壮实。
“龙先生好!”众人齐刷刷地用英语喊道。
随后黑衣人当中又走出一名衣着得体,长相俏丽的金发女孩,说道:“龙先生,你好。我是翻译员安娜。这些保镖的喊的是‘龙一先生’好!”
这女孩是白种人,但是跟龙一想象中的那种膀大腰圆的白种大洋马很不一样。
她身材很娇小,但是上下却凹之凸有致,皮肤看上去也是又细又滑。
“安娜小姐你好。”龙一礼貌地点了点头,“像你这么美丽的女士,当一名翻译未免有点可惜啊。你适合做别的。”
安娜嫣然一笑:“龙先生你是在开玩笑吧?第一,我并不算很美;第二,我很热爱翻译这个职业;第三,我假如真的适合做别的,那龙先生觉得我适合从事什么职业呢?”
“啪!”龙一打了个响指,“适合做我老婆!”
“噗……”众人连连绝倒。
当然龙一仅仅只是开一个玩笑,安娜虽然长得漂亮,但是龙一爱的还是东方女性,尤其是日系萌萌哒东方小姐姐。
“说回正题吧!”龙一一摆手,“你们这么多人都是加拿大方面派来的咯?”
“是的!我们现在都是加拿大宋氏的雇员。得公司高层指令,前来中国接应你。”
“嗯!”龙一沉吟道,“我们大概什么时候出发方便?”
“湾流的公务机一直在上沙市的国际机场,只要你准备好了,我们随时可以起飞。”
“行!”
龙一的所谓准备工作很简单。
第一,他带着黄东阳去工商银行兑换了一个亿的加元,装了好几个行李箱,放在自己的保险箱里。
龙一这次去加拿大败家必须要用到加元,根据在国内败家的经验。
纸钞才能刺激人的眼球,银行账户里面的余额的虽然也是钱,但给大多数人的直观感受还是一串数字罢了。
当然,黄东阳也在龙一这次的计划之内。
他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宋家雇佣的那群大猩猩龙一说实话还看不上,看上去就是五大三粗的,脑袋绝对不灵光。
钱有了,人选有了,龙一接下来应该考虑的是什么呢?
他应该考虑的就是,这次去加拿大应该投资什么行业呢?
龙一思来想去以后,给自己雇佣的耍猴大师吕大壮去了一个电话:“喂!大壮!最近我的孩儿们怎么样?”
“现在一个比一个6了!都会站军姿了,有的猴子还会自己动手炒菜吃哩!”
“大壮牛逼!现在,我要给你布置一个新任务!”龙一煞有介事地说道。
“啥?王总一句话,我吕大壮刀山火海绝不废话一句!”吕大壮豪气干云地答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儿……”龙一翘起了二郎腿,“我想在国外办个马戏团,不过我这马戏团先期只会先弄猴戏。所以,大壮,我现在聘请您为齐州市通天霸王动物生态有限公司多伦多分公司的总经理!”
龙一这一顿饶舌,让老头子云里雾里的。
什么动物生态公司?什么多偷多啊多伦多的……
虽然这公司名称吕大壮是没有听懂,但是总经理这个东西吕大壮是听懂了。
我靠!天降横福啊!没想到我吕大壮穷苦一世,竟然到了这个快要看夕阳红的年纪当上了总经理!
“谢谢!谢谢龙董赏识!”吕大壮做了一辈子富贵梦,今天离梦想实现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我大概什么时候上人?需要准备点什么?”
龙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现在就上任,立刻马上!我现在就需要你用到你的本事了!”
“包在我身上!”
第二日凌晨,上沙市国际机场。
龙一双手空空的出发了,他没有带行李,只带了一张工行的百夫长黑金卡,和一只黑色的手包。
作为一个败家子,如果还带着生活用品出国是不是有点太low了?
直接带着钱,缺什么东西到当地再买,用完了就直接扔那里,这才是败家子的风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