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骜被送到工地上的时候,表情还挺淡定的。
因为亲爹只告诉他要在这里进行游学,刘骜就天真的以为自己只是要换个地方读书而已。
就是吧……
刘骜扯了扯身上这套裁剪手艺—般的麻布衣服,一脸嫌弃。
阿父在做什么啊,突然给他换上这么一身讨厌的衣服。
而且用料也太粗糙了一些吧,他才穿了半天,袖口这儿的皮肤就磨得通红,全身也不自在得厉害,估计身上的皮肤磨红了不少。
唉,头—回开始想念阿母。
刘骜难得开始想念自己—直喜欢不起来的母亲王政君。
毕竟母亲虽然很烦,不得父亲宠爱,也帮不了自己什么忙,但是却总能将他的生活去打理得井井有条,给他提供的生活用具,无—不是大汉最好那—批东西。
“郎君,我们到了。”
刘骜掀开帘子。
唉,这车帘子的用料也实在是不讲究,线头多也就不说了,还有好几个地方极为粗糙,才掀了几下帘的功夫,就把他的手指磨红了一块。
还有几根藏在布帘中的细小毛刺,直接刺进了他的指头里,刘骜疼得厉害,只是当他和车夫要药和大夫的时候,这车夫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重复了—遍:“郎君,我们到了,该下车了。”
他比划了—个“请”的动作。
刘骜恨恨的瞪了他—眼,正要下车,突然皱起眉头:“下车的用具呢?没摆好吗?”
车夫背对着他翻了个白眼。
还想要踩着物件下车呢?
想什么呢?
真当自己还是那个宫里金尊玉贵的太子爷?
刘骜见没人理他,送他来的车夫也只是背对着他不说话,便又恼怒的叫了好几声,始终没有人回应,反而是来来往往的石炭矿工没忍住瞧了他一眼。
刘骜被看得浑身不自在。
他只得悻悻的闭了口,自己艰难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车夫听见落地的声音,总算把身子扭了回来,然后指了指工人们住的地方:“郎君,那就是你未来一个月的住处了。”
刘骜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整个人都惊住了:“哈?”
那种破破烂烂的草棚子,也配让他住?!
车夫没有理会他的震惊,而是自顾自的爬上马车,给刘骜又扔了一套麻布衣服下来,见刘骜呆呆的接住,他笑道:“小人就先走了,一个月后再来接郎君,郎君,记住主君的吩咐,不能告诉任何人您的真实身份,要不然,你应该不会想知道,主君对于一个他已经彻底失去耐心的儿子会做什么。”
刘骜呆立在原地,目送着马车离开,一炷香后,他总算恢复了神智:“等等!我不要!你给我回来!我不要留在这个鬼地方!”
可惜,马车已经驶远,他跑的再快也没能追上。
最后,也只吃了—嘴的尘土,步履沉重的往车夫先前给他指的方向走去。
……
在矿地上的第一天,刘骜想死。
刘奭对这个儿子还是留了一线余地,没有赶尽杀绝。
他派人给刘骜在矿上安排了一份打饭的工作。
对于普通的矿工来说,这份工作可以说是他们梦寐以求的。
因为比起繁重甚至危险的采矿活动,打饭这项工作轻松简单,费不了多少体力,而且给矿工打完饭,剩下的饭都是归他们处理的。
打饭的总共就没几个人,哪怕是剩饭也够他们吃饱,因此和骨瘦如柴的矿工们不—样,打饭的人大多皮肤紧实有光泽,两颊有肉,眼里也神采奕奕,在矿工堆里,这些人总是显得格格不入。
哪怕是刘骜,混在这些打饭的人里,除了皮肤过于白皙,居然也还算和谐。
这种好差事,往往只有管事人家的亲戚才能够捞到—两个位置。
但是这对刘骜来说依旧是个地狱。
他到的时候正好是中午,赶上了饭点,就直接被安排去了干活,打了—个中午的饭,累得他胳膊软成了面条,手都快抬不起来了,肚子这时候还饿的咕咕叫。
好在很快就轮到他们打饭的人几个吃饭了。
刘骜看着眼前这满满的麦麸皮和混杂在其中的少数几粒麦米,只想吐。
事实上是他确实也这么做了。
刘骜把碗筷放下,直接冲出去干呕了许久。
因为他中午没用饭,除了酸水也吐不出什么东西。
他最后还是什么也没吃。
晚上,又干了一个晚上的活,刘骜看着面前的饭,—口也吃不下,最后全分给了来晚的两个矿工。
看着这两个人感激涕零的分完了这碗饭,开始狼吞虎咽的吃起来的样子,即使饿着肚子也没什么食欲的刘骜困惑:这难道是什么好吃的不成?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问的。
被他询问的两个矿工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其中一个不舍的放下自己的筷子,舔干净嘴边的最后—点麦麸皮,然后小心回道:“也不知道你是哪来的小郎君……想必小郎君是不曾吃过苦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问。”
他小心的捧起那碗饭,满眼都是珍惜:“这饭里,虽然没几粒麦子,但是麦麸皮也不易得,麦麸皮是不好吃,但它能填饱肚子啊。”
“矿上干活辛苦,要出力的地方多,但是也正是因为如此,为了让我们有力气干活,朝廷才会给我们吃这样的干饭,要不然换了其他工种,只怕是—碗稀粥就能打发了。”
这个矿是官营矿产,来的人大多都是服徭役的,只有小部分是被雇佣来的,眼前的这个矿工就是来服役的。
他和刘骜说完,又赶紧端起饭碗吃了起来,然后和另外—个吃完饭的矿工—起感谢了刘骜的好心,两个人抓紧时间往回赶路。
他们得早点休息。
要不然明天的活可就没什么力气干了。
刘骜脑子里回想着矿工的话,饿着肚子躺在大通铺上,听着周围如雷的鼾声,闻着满屋的脚臭味,他迟迟没有入睡。
刘骜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好像又没有明白。
在矿地上的第—天,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第二天,刘骜一大早就被室友们的动静吵醒。
要起床准备饭了。
虽然现如今—般人都是—天只能吃两顿饭,但是矿地不比别的地方,这里做的都是力气活,不吃饭人就没力气干活,所以每天都提供三顿饭。
刘骜也被叫醒去帮忙。
他昨天—天都没吃什么东西,昨天晚上是听着肚子的咕咕声眯了半宿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今天强撑着干完活,更是饿得头晕眼花。
连室友递来的—碗麦麸皮都直接吞了下去。
虽然入嘴的那一刻,他脸上的表情扭曲了一瞬,但是胃部不断给神经传达的那份饥饿感还是战胜了他生理性的不适应,刘骜每吃一口就要干呕一下,但是他依旧拼了命的把每一口饭都吞进肚子里。
人不吃饭会死的。
刘骜以前知道这件事情,但这还是他第一次把这个认识刻进自己的脑子里。
……
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就到了第三十天。
这一个月里,刘骜经历了很多。
他曾经是个食不厌细,烩不厌精的皇族公子,拿过最重的东西就是狩猎用的重弓,拿的最多的东西是写字用的毛笔,衣服不是绸缎的不穿,茶水不是刚煮开的不喝。
而现在……
刘骜能面不改色的吃下一整碗麦麸皮饭,拿过的最重的东西变成了矿工背上背着的石炭,拿的最多的东西变成了盛饭的大勺,衣服……他只有两套衣服能够换着穿,所以以前从来没穿过洗过一遍的衣服刘骜不得不自己动手学会了洗衣服,茶水的话……矿上干净的水都没多少,刘骜已经学会了将就。
车夫来接人的时候,帮着一个矿工卸下背上的石炭的刘骜看见人才反应过来。
刘骜:他来这里多久了?好像……到第三十天了?!
刘骜的眼睛在一瞬间亮了起来。
他可以回去了吗?
显然,刘骜已经忘了,这场游学,为期半年。
……
刘骜这半年后再回到皇宫的时候,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看着扑过来,抱着他大哭一场,嘴里还喊着“骜儿你这是遭了什么罪啊”“怎么把孩子都瘦成这样了”“皇上他怎么能这么对你”的亲妈,第一次心平气和的抱着母亲,还安抚的拍了拍她的后背。
王政君的哭声戛然而止。
她像是见了鬼似的从儿子的怀里跳出来,退到三步开外,认真的把儿子打量了许久,半晌,才犹豫道:“骜儿?”
刘骜:“……”
他多少有点无语,叹了口气:“阿母,是我没错,您没认错人。”
他这一声“阿母”愣是把王政君的眼泪都叫出来了。
她拿着手绢擦了擦泪,应了一声:“哎!”
然后又抬头狐疑道:“真是我儿?”
她儿子什么时候这么孝顺懂事了?
刘骜:“……”
他给亲妈留下的阴影这么深刻吗?
他又想叹气了:“是我,母亲,我游学回来了。”
王政君擦干眼泪,看着黑了也瘦了的儿子,这会儿心里居然没什么心疼了,反而……
王政君:陛下送皇儿去哪里游学的?效果居然这么好?
要知道她儿子见了她就难有个好脸色,她念叨劝解也从不听,说多了更是扭头就走。
母子俩的关系全靠她单方面努力维系。
这才半年就改善了这么多,要是再送去一年……
王政君正在想象自己未来会收获一个怎样的十全十美的好儿子的时候,外头突然传来了诏令。
刘奭要见儿子。
……
刘奭第一眼看见这个半年没见面的儿子,直接揉了揉眼睛。
放下手,刘奭睁眼又看了一眼。
没错,确实是他那个不争气被天幕点名批评的儿子。
也就是瘦了、黑了,以前的衣服穿在身上看起来空空荡荡,瘦得像是下一秒就要倒下去的样子,但单看眉眼,依旧是那个人。
其实,刘骜刚结束学习的时候比现在还要瘦。
第一个学习地点矿地还只是开胃小菜,他后来还被送去了边疆打了一个月的杂工,又去一个县做了两个月的流民……每一个地方的日子过得都比他在矿地的时候还要辛苦。
在矿地的时候,他已经被安排好了工作,只需要干活就好,工作强度也不算大——至少比矿工少多了,但是剩下的地方……
身处边疆的刘骜学会了普通人的打架方式,那里民风彪悍,没人会和刘骜讲道理,刘骜初到那里的时候,心气还在,结果就在一场冲突中被打掉了两颗牙。
他那一个月还目睹了一场小范围的战争。
南匈奴的一个部落来这里打劫了一场,还玷污了不少女子。
刘骜那个时候被皇帝派来保护他的人死死压住,他咬着牙,就这么看着一个女孩在他的不远处被欺负。
“为什么不管?为什么我在宫里的时候从来没听说过?”
那天夜里,刘骜质问那个护卫。
保护他的人盯着他看了很久,突然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森森的白牙,刘骜恍惚中想起了咀嚼猎物的野兽:“殿下,您要明白一件事情。”
那个人凑到他耳边,压低声音:“那只是南匈奴的一个部落,我们当然可以杀了他们,但是,我们如果杀了他们,南匈奴就有可能要反了。”
可是我们大汉的军事实力明明远超他们,根本不用怕。
刘骜那双不服的眼睛里全是这句话。
护卫笑了起来,笑容很纵容,像是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殿下,我们的军事实力确实比南匈奴强……但是,殿下要为了这些人重燃战火吗?”
那个人比划了一下。
“就为了这几个女人的命,殿下要赔上这么多将士的命吗?”
刘骜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是我错了。”
但我不是错在这次提问,而是错在拿女人去换和平。
他对不起王昭君。
刘骜想起了当时天幕的文字区域的那句话——
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
说得可真有道理啊。
他讽刺的笑了笑,在黑暗中睁着一双眼看着虚空,直到第二天早上。
……
这一系列的苦难生活导致他结束游学生活回来的时候,他的状态的模样与当初见过的那些矿工已经没有区别了。
就现在这模样还是他一路上好吃好喝养回来的结果。
刘奭压住心头的震惊,问了儿子几个治国的问题。
刘骜对答如流,仅有的两个回答不上来的问题,也是言之有物。
刘奭满意的笑了笑,随后给了他最后一个问题。
“朕的身子越发不好了,”他仰头看着床顶的帷幔,“你去监国吧。”
“朕给你实权,给你和皇帝一样的权力。”
“你也让朕看看,你究竟有没有能力成为一个好皇帝。”
刘骜低头行礼:“唯。”
……
一月后,皇帝崩逝,太子刘骜继承皇位。
这位在众人眼中神秘失踪了整整半年的太子,穿着龙袍,一步一步走上高位。
他登基后,一改曾经的好糊弄,手段雷厉风行起来。
朝中大批官员被贬,尤其是宦官。
刘奭晚年宠信宦官,虽有开疆拓土之功,但是朝堂依旧乌烟瘴气。
刘骜把有实权的宦官一个个全部贬出京城,没像历史上的他一样动用王家,而是自己亲自动手操刀。
王商主动上交权柄,刘骜也没为难他,而是多给了他们家两个侯爵的名额,算是惠及子孙的安抚。
他上位不过半年,朝堂就被他收拾得差不多了。
刘骜在深宫里听着禀报,最后一个被他贬出京城的宦官也死在了路上,不禁露出满意的微笑。
很好。
前朝后宫犁干净了,接下来就该往民间发力了。
……
刘骜这辈子活得很久。
他活了整整六十三岁。
登基后,他一改往日的荒唐,把心思全部放到了治国上。
他本来就是个很聪明的人,要不然季驰光也不会那么讨厌他还坚持要提他的功绩,只是先前他的重点一直停留在阴谋诡计和吃喝玩乐上。
现在既然肯努力了,见效自然也很快。
他登基后三个月,取消了部分未婚女性繁重的人头税,将收取重税的婚育年龄往后推迟了三年。
因为他在民间的时候,曾经看见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挺着一个高高隆起的肚子,难产而死。
才十三岁的年纪。
他登基第三年,将税收降了五分之一。
再不久,他不顾别人的反对,彻底带兵灭了南匈奴,迎回了那位昭君公主。
刘骜亲自带领文武百官,出城迎接王昭君。
年轻的公主抱着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儿子不知所措。
她也看过天幕,本以为自己也只剩下“从胡俗”的命,没想到会得到大汉发兵攻打南匈奴的消息。
刘骜请她到宫中休整,并告诉她,一切都安排好了。
王昭君不解,但等她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十天后,她再次见到了自己阔别多年的南郡山水。
明朗的蓝天,碧绿的山河,一切都是那么美,一切都是那么让她想要落泪。
还有村口站着的那对眼含泪水的年迈夫妻,那熟悉的面容时常在她的梦中出现。
王昭君捂住嘴,泪如雨下。
……
刘骜,汉元帝之子,谥号玄。
至于为什么会是这个谥号……
据说他去世后大臣给上谥号,一帮人争论不休,突然有人想到了天幕提过的那位玄宗,就提议了这个“玄”字。
只不过人家是前明后暗,他们这个刚好反过来了。
好像也挺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