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方景同:腊肠炒饭+芹菜香干、土豆烧鸡
我叫方景同,是个演员。不过这句话是后面改的,原本我开篇时的自我介绍是:我叫方景同,是普江影视城的一名群演。
认识了一位很可爱的作家,她说想写一群可爱的人。于是我脸皮很厚的,先报了个名。
大学毕业后,不想去工地搬砖,加上还有个武侠梦,于是我跑到了H市,想圆一圆梦。
群演其实是一份很有趣的工作,虽然每天都是挤在人堆里,听着导演命令,让干嘛就干嘛。但可以经常辗转不同的剧组,穿不同时代的衣服,做不同的群演,对我来说很是新奇,也乐在其中。
不过群演的收入不高,我一个月最多能抢到二十来天的戏,180-200一天。偶尔运气好,能当一回前景演员,一次入账500元,月收入四五千。靠着剧组每天一两顿盒饭的供养,也能在这个城市活下去。
我的原计划是,在普江影视城待上两年,如果能抓住机会往前一步,就闯闯娱乐圈。如果没那个缘分,就老实找工地搬砖。
在我没吃到小老板做的饭菜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而在吃到小老板做的饭菜后,我想一直留在H市!
只是我从来没想过,我进入娱乐圈的机会也与那个小小的摊子有关。
我大概是钟记小炒摊最早的那一批客人了吧,那时小老板的摊子还叫钟记炒饭摊。
起因,是遇到两位小姐姐拎着打包盒从小吃街离开,我路过时闻到了香味,于是上前打听,然后便知道了钟记炒饭摊。
我在摊子上买的第一份吃食是腊肠炒饭,从此也打开了新世界,我至今都记得米粒入口时的咸香,咸味来自腊肉,米粒饱满油亮,回味甘甜。
可惜被朋友们抢走了一半,没吃饱。
因为那一份腊肠炒饭,我就成了小老板摊子上的常客,把剧组的盒饭抛在脑后,一有时间就去排队。
那时人少,小老板两分钟就能炒好一份炒饭,速度相当快。吃得人也觉得快活似神仙,嗯,说的就是我自己。
不过炒饭摊没摆多久,小老板就升级了装备,卖起了小炒,名字也就成了后来大家一直叫的钟记小炒摊。
跟之前比,价格贵了些,但一样物超所值,甚至可以说更加好吃了。
没抢到戏,或者戏份在晚上时,我依旧会去小炒摊买上一份盒饭奖励勤劳又努力的自己,享受美食带来的愉悦。
我在那个摊子前的队伍里认识了好多人,包括这位可爱的作家。
以上是故事的原本内容,而
十月下旬的一天,我抢到了乞巧节晚上的夜戏,去街上卖面具,有台词,能露脸。我非常高兴,又决定去小老板摊子上买份午餐奖励下自己。
那天的午饭我买了芹菜香干和土豆烧鸡,两样都是新菜。
找了个地方蹲着吃饭时,遇到了闻着香味走过来的男二,他手上捧着清水煮的西兰花和水煮鸡蛋套餐。
这鲜明的对比,让我非常不好意思吃独食。
于是那天中午,我少吃了一块鸡肉、两块土豆、三片香干、四根芹菜。
然后多了个一有机会就找我蹭菜的饭搭子。
饭搭子出于感谢,帮我介绍了一部正在找男配的剧,就是那种一集只有五六分钟的短剧里面的男配。
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成功面上了那个角色,成了一部小短剧里的重要男配。
那部短剧拍完很快播出,并且很火,男女主小有名气,连我这个男配都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有了粉丝,虽然只有几百个;有了超话,虽然没几个人;有了后援会,就是建超话的人开的号。
但至少,方景同这个名字不只是出现在群演那一栏了。
我好像也找到了发展新道路,开始去各种短剧剧组试镜。
演侍卫,演太监,演反派,一部部的,终于演到了男主。
出演男主那部短剧播出的时候,我的微博认证变成了演员方景同。
也变得小有名气,开始能在短剧以外的剧里演一演男配了。
趁着书还没出版,再来添上这么一段。
谢谢做菜超级好吃,但很心软总做慈善的小老板。
也谢谢我的饭搭子,给了我一次机会。
以及后来的许多人,我的心愿是,不论以后我的发展怎样,我希望我们依旧能在小吃街相遇,在钟记小炒摊前等着小老板投喂。
第二章、靳妙妙:四季豆炒肉、手撕包菜
我叫靳妙妙,是钟意的粉丝,嗯,因为他不让我们叫他哥哥。
我和钟记小炒摊的缘分比我认识钟意来得更晚,而我认识钟意,是因为他的日行一善。
我曾经是某当红现已塌男明星的粉丝,机场接机时得知自己房子没了,哭成狗去卫生间洗脸出来的时候差点摔倒,被钟意扶了一把,还安慰了我好久。
当时我问他为什么不走VIP通道登机,他说自己穷,坐不起头等舱。
然后我脑子一抽就说以后要赚钱捧他,让他坐上头等舱。
钟意就哄我,让我回去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
但这句话对我来说显然是非常有用的,回去后我就头悬梁锥刺股地学习上了,最后考了个还不错的成绩,选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想过的专业,金融管理。
可能是金融两个字听着就能挣大钱,毕竟我可是要捧钟意的人,于是一头扎进了一个一窍不通的专业里,继续过着头悬梁锥刺股的日子。
刻苦学习的日子很难熬的,不过我前方有一盏灯,所以也能咬牙撑着学。
而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有一天灯不亮了,钟意他退圈了!
我再次哭成了傻狗,还气得想咬人。
当然,我知道钟意没有错,错的是那些针对他的人,我只是太难过了,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为他做呢,他就退圈了。
再知道钟意的消息时,他成了一个摆摊的厨子,做饭非常好吃,在网上的人气比他以前在娱乐圈当明星的时候还高。
在我英明神武的爸爸和漂亮迷人的妈妈的带领下,我们一家三口到了H市,然后迎来了我人生的高光时刻,我吃到了钟意做的菜,他也认出了我啊啊啊啊啊,追星人你们肯定懂我!
那天我们一家三口吃的菜是四季豆炒肉、手撕包菜、盐煎肉、炒土豆片、蒸鱼片、豆腐酿肉、虎皮鸡爪、凉拌小章鱼。
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多,因为人多。
味道就不细说了,免得说馋你,四季豆是切成丝跟肉丝一块炒儿的,味道偏清淡,但特别鲜美;手撕包菜都吃过吧,麻辣鲜香,清爽脆甜;盐煎肉,肉片酥嫩,肉皮干香,咸鲜微辣,吃完满口回味,十分下饭……
总之,那是非常开心的一天。
在小吃街摆摊的钟意比在娱乐圈的钟意看着要开心多了,他拥有了好多真心喜欢他做的饭菜的食客,那长长的队伍就是证明。
我与这个摊子的缘分其实不深,我来是因为钟意。
但从那次开始,我又重新粉上了他,不是因为他明星的身份,而是钟记小炒摊摊主。
有时间时,我就会来H市吃上一顿他做的饭菜,再和一同追他的其他粉丝们小聚。
而我每次来,看到的都是一个很长的队伍,以及从容不迫在挥舞勺子炒菜的钟意。
那时,我知道,我的灯从来就没有不亮,他只是换了个地方继续发光发亮,耀眼夺目。
初写这段文字时,我还在读书,再改时,我已经毕业。进了一家大公司,靠我头悬梁锥刺股的努力,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拿到了付出的回报。
钟意依旧是我的灯,我也依旧没为他做过什么,但我希望他永远都是闪亮的,就那样闪亮地和爱人过着幸福的生活,让我磕一辈子的糖!
第三章、冯彬:葱油鸡+炭烤乳鸽
我叫冯彬,或许这个名字很多人都没听过,我应该说我另一个还算有名气的名字,风车车。
我是一个主播,最初是一个吃播,因为吃坏了身体,又为了继续把这份工作做下去,改做探店主播。
H市的小吃街不是我去探的第一条小吃街,但这里却是我永远忘不了的一个地方,因为我是从这儿真正红起来的。
我与钟记小炒摊的缘分来自我初到本地,没分清头尾,把街尾当成了街头,第一天就一头扎进了长长的队伍里,买到了小老板才开卖没多久的葱油鸡!
不知道有多少人看过我拍的那条葱油鸡的视频,那是一份无水葱油鸡,是靠葱油焖熟的。
里面锁满了鸡汁,锁满了葱香,皮香肉嫩,连骨头都满是葱香味,是我很久之后再想起这道菜依旧会流口水的惊艳。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人能把菜做得这么好吃,就冲着葱油鸡,我每天都要去小老板的摊子前排队,尽管排队的时间很长,但葱油鸡吃到嘴里,就会觉得再久都值得。
我平生第一次这么佩服一个人,小老板的厨艺堪称是登峰造极。
不过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的机会在后面,并不知道葱油鸡仅仅是一道开胃菜。
我去了小老板徒弟们摆的宵夜摊,在那个摊子上第一次吃到了炭烤乳鸽。会买这本书看的读者,应该都知道炭烤乳鸽曾掀起的美食浪潮。
一个视频,让我彻底爆红,红到身价比以前翻了几十倍,红到一晚上涨粉几百万,红到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播放量已经有了几千亿。
我因为小老板,获取了巨大的好处,我除了在两个摊子上的正常消费,小老板没有收过我一分钱。
其实我爆红的时候已经做好了要付钱的准备,但小老板并没有找我,更没提过一句要收钱的事。就连我私下去找他,他也是在恭喜我。
那时的小老板并没有什么钱,他只要开口,就从我这儿获得许多好处,但他没有。
我有些不理解这个人,他似乎一点都不在乎钱一样,但他又那么勤奋,为了赚钱,一天要炒几千份菜,他看起来非常矛盾。
赚的钱还会拿一部分出去做公益,到手就更少了,是真的很让人费解。
大概也是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他吧,才会愿意排那么长时间的队去等一份吃食,才会在他被人黑,被人污蔑的时候义无反顾地相信他。
牛肉干事件被爆出后,小老板就忙着去处理事情没再摆摊了,不过摊子生意并没有停,是他的徒弟在炒菜。
小老板徒弟做的菜也很好吃,不过比小老板要差上一些。我去过几次,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见到小老板。
不巧,他那段时间很忙,我去的时候并没有见到人,只记录了一些食客请小老板徒弟转达给他的话。
他们说,他们愿意相信一个愿意顶着高温,炒一天十几块一份炒饭的人是清白的。
他们说,一个明明有能力把菜卖成天价也不会缺食客的人,何必要煞费苦心来骗他们这些只能买得起盒饭的穷人,让有钱人上瘾不是赚得更多吗?
他们说,一个有真本事的人,一个把食客看得很重要的人,值得被无条件相信。
听着好像有些被洗脑了,但我也是这么想的。
小老板靠着他的一手厨艺,想赚大钱分分钟的事,他没必要来哄骗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我们都在盼着小老板回来,小吃街离不开他。
他本就光芒万丈,一点点乌云又如何能挡住光。
我们相信,真相总会大白。
再后来,真相果真大白,那些想害小老板的人最后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也在此提醒大家,知法犯法不可取,珍爱生命,远离牢饭。
第四章、王洲:小酥肉+酱扒猪肘
我叫王洲,是师父的大徒弟,就是之前小吃街卖炸小酥肉炸排骨的那个,后来在宵夜摊负责烤烧烤。
我和钟记小炒摊的缘分,那说来话就长了。
师父刚来摆摊的时候我跟他就有了矛盾,那时的小吃街还没把后面那一堵墙拆了,师父的摊子在最后一个,一个月租金两千块,位置差到狗不愿意往里走的地步。
当时我觉得他太头铁了,一见面就说了不好听的话,放心,师父不是会吃亏的人,他当场就回我了。
事情的转变发生在他开火炒饭,当那个香味传出来的时候,当周围其他摊主,也就是我现在的师弟师妹们都赞不绝口的时候,我意识到,我们这一群墙角跟上的摊主有救了。
过了很久了,但那天的情形我依旧记得很清楚。有在小吃街中间摊位买东西的客人闻到了香味,正试图张望寻找香味来源呢,我连忙站了出去,站在中间的过道上,大声招揽客人过来买炒饭炒面。
可能没人想到我会这样做,毕竟我才跟师父别了矛头,转过身就为他招揽客人,好像是脑子有那么点问题。
我聪明着呢,做生意合作才能共赢,真要搞不入流的手段,谁都捞不着好。
只要有客人来了,我们才有生意可做,师父摊位前的客人越多,我们才越有可能分到客人。
事实证明,我做得很对,从师父来的那天起,小吃街就要大变样了。
我之前是卖煎饼果子的,但因为跟师父一样卖的都是主食,所以生意不好做,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懂变通呢。
我休息了一天,转天就在摊子上卖起了炸小酥肉炸排骨,也是这天,我们开始意识到,师父的厨艺并不是只在做炒饭上。
他为我调了加在炸排骨里面的调料,让我的新摊子一战成名,中间那点小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也因为我们对师父有所求,他提出收我们为徒。
师父传授我们厨艺,拜师是理所应当的,我完全没犹豫,然后便多了一个师父。
起初拜师的时候没想过有了一个师父后好处能有那么多,以为还是摆摆摊,一个月赚个万把块钱就不错了。
但我可是有一个厨神师父,他怎么可能止步于只摆摊赚那么点。
然后便是,小吃街的那堵墙拆了,不仅位置变宽,甚至还从街尾变成了街头,我们摆摊月入三四万不成问题。
拆墙也仅仅是个开始,我们又跟师父学了做小龙虾的技术,烤烧烤、做炸串,以及后来的炭烤乳鸽、爆炒田螺、锡纸烧烤、手撕烤兔等等。
我们宵夜摊的生意红红火火,有客人为吃了宵夜,从中午就开始排队,也有客人从晚上排到天亮,对我们做的吃食当真是喜爱。
也因为我们生意的红火,便有许多人找上门,有想让我们介绍,跟师父谈合作的。也有找上门许好处挖我们走的,什么金钱、股份、房产,甚至包括孩子择校都能作为条件来谈。
在我没赚到一百万时,我曾想,如果有人给我这么多钱挖我,我立马就跟人走。
可当诱惑真的摆在面前时,我突然发现我没那么稀罕那一百万了,两百万也不行。
在那一瞬间我才发现,我的师父在我心中比金钱重要太多了。
不论是他教的厨艺,还是给我们创造的各种挣钱条件,又或者是他的个人魅力,统统都在影响着我。
那一百万两百万的,我能赚,师父也能带我们赚,但如果我选择为眼前那点利益背叛师父,我不仅眼皮子浅,我还没脑子。
以上,是从利益出发来说的。
不从利益出发,师父给我的感觉是,可靠、稳重,以及平和、宁静。
有些事只有我们摊主才能感受到,每次师父来摆摊时,不仅客人会多很多,大家连心情都会好上许多。
排着队,忙自己的事,再等上一份想吃的美食,什么烦心事都被抚平了。
白天是这样,晚上摆摊卖宵夜时也一样,师父一来,大家就由衷地开心,像被放出笼子的鸟儿一般,有好多话要说。
虽然叽叽喳喳的,但不会让人觉得吵闹,因为那些话大家都想听。
他总是很独特,能带动许多人的情绪,最主要的是,他会让你觉得开心,觉得高兴。
后来,钟记开业,我们去做了大厨,被食客们夸出师了。
师父结婚,我们又当主厨,那次我做了酱扒猪肘,又被好多人夸好吃,还想请我办酒席。
钟记其他家店开业,我们也去帮过一段时间的忙,总能听到食客真心地夸奖。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拜了个好师父,他让我们这一群徒弟都赚了钱,学到了本事,受人尊重,被人喜欢。
不过最后,我离开了钟记,回到了小吃街继续摆摊卖宵夜。
这个地方是最初的起点,不一定是最后的终点,但一定是非常重要的过程。
这个地方空气总能闻到各种食物的香味,有一种烟熏火燎的感觉,可转头看到食客们吃得高兴,连连称赞的样子,就止不住地高兴。
他们的喜爱让我觉得满足。
尤其是与师父与其他师弟师妹们一起摆摊时看到的画面,更是难以忘怀。
我希望以后还时常有这样的机会。
食客一笑,当厨子的就觉得值。
最后祝师父和师公恩爱长久,白头到老。
以上,有作者润色的成分,口述者本人要求的。
第五章、施然:火腿肠炒米饭+绿豆汤+小龙虾
我叫施然,曾经是一名影楼化妆师,兼服装搭配。而现在,我是这家影楼的合伙人。
故事的最初,我曾因为被顾客骂,被挑刺,觉得受了非常大的委屈,然后跑出去蹲在路边哭了。
结果哭着哭着就被钟记炒饭摊的香味所吸引,我想吃东西的,不过小老板准备收摊了,摊子上的食材也差不多卖完了。
他最后给我炒了一份火腿肠炒米粉,那份火腿肠米粉的美味程度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再没有任何食物能超越吧,包括我后面在小老板摊子上买的吃食也一样。
那份炒米粉对我来说始终是与众不同的,它和小老板的温柔治愈了我受伤的心灵。
我当时就觉得小老板真好啊,我得在他摊子上买一辈子吃食来报答他。而且他好帅,还特别温柔,他还给我回家的路费。
我后来总跟朋友讲起这件事,便有好多人问我,那一瞬间我有没有对小老板动过心,我没有认真回答过。
因为我觉得是有的,但当得知他有喜欢的人后,我竟然一点都不难过,还被带着成了他们两的CP粉。
我想,可能我对他的动心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喜欢,觉得他美好而产生的喜欢,所以我希望他能越来越好。
人的感情真是很奇妙,但他值得。
那一份火腿肠炒米粉和那五十块钱是我跟钟记小炒摊故事的开始,从那以后,我就经常请跑腿小哥光顾小炒摊,为我买摊子上的各种吃食。
我因为小老板卖的绿豆汤解决了客人的烦躁心情,我因为绿豆汤出了名的好脾气,从而更好地服务了客人,为自己攒下了口碑,获得了更多客源。
我的事业因为小老板做的吃食蒸蒸日上。
与此同时,我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好姐妹,我们的名字中有一个共同的然字,我们一起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在钟记小炒摊上。那天运气超棒,赶上了小老板卖小龙虾。
吃过小老板亲手做的小龙虾的客人可不多,我们绝对是被老天眷顾的幸运儿。
那一顿小龙虾让我和姐妹的关系更加亲密了,然后成了无话不说的密友,成了彼此生命中非常重要的存在。
看,小老板就是这样神奇,他做的美食像施了魔法般,总带给人惊喜和甜蜜。
再后来,钟记开业了,我们又相约去钟记吃饭,为了能时常吃到钟记的菜,那事业上自然要努力啊。
我已经因为绿豆汤,因为后来的钟记零食打下了那么好的基础,只要再加把劲,就能往前迈很大一步了。
我每周都会抽时间提升自己的化妆和做妆造搭配的技术;我会经常锻炼身体,保持形体,把自己当成影楼的招牌;我会回访客户,并与他们拉近关系,以提升自己的业绩。
我在很努力地向前,一点点做到更好。
后来,我成功了,我成了我们影楼不可或缺的存在,而老板为了留下我,让我成为了合伙人。
我工作的地方离小吃街很近,我知道小老板没那么多时间经常回来摆摊了,但他来的时候我就会去排队。
虽然他说我们留在原地等着就好,他会回来的。可只留在原地也不行,要在他前行时也能追上他的脚步,在他回来时站在原地,一个合格的粉丝怎么能不上进呢?
他的温柔是我前行的动力,他成为了更好的自己,而我也是。
我很幸运,在受了委屈的那天遇到了小老板。
小老板,小吃街原本是有烟火的,但因为多了你,才又添了那两个字。
我愿你,岁岁无忧,年年胜意。
第六章、姜南南:红丝绒蛋糕+煲仔饭+爆炒田螺
我叫姜南南,是一名演员,曾经是一名群演。
这个介绍是不是好像在哪儿见过?
是的,我和方景同,还有男朋友祝潇宁曾经都是群演。不对,修正下,在这本书出版前,我和祝潇宁领证了,现在是夫妻。
跟方景同不同的是,我们最开始做群演并不是在H市,而是在C市。
群演的日常就是抢到戏就去拍,抢不到就一点收入都没有,收入非常不稳定。
不过人嘛,总有点很在乎的事,就总想撞一撞南墙,撞了才知道该不该回头。
我和祝潇宁一直想当演员,便头铁地想要试试看。
在C市待了一段时间,我们并没有找到什么好机会,而我恰好在网上看到了有人发的吃红丝绒蛋糕的视频跟照片,被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
于是我当场怂恿祝潇宁,决定来H市碰碰运气。
我们说好了,有机会就留下,如果还是没发展前途,我们就回C市去。不过在那之前,得尝尝小老板做的吃食。
来的那天运气非常好,小老板在做煲仔饭。
其实真正让我决定留下来的原因,不是因为小老板做的吃食(一半是),而是那天小老板坏心眼地描述各种煲仔饭的味道逗食客们,和食客们敢怒不敢言的氛围感。
他们之间是一种互宠的状态,小老板经常变着花样满足食客们的需求,想给大家一个惊喜。而食客们又经常装作被逗到很生气却不能发作的状态,哪里是不敢发作,明明就是舍不得说让小老板不高兴的话啊。
被逗的时候是觉得很气的,可在吃到美食的一瞬间,什么生气,生什么气?他们对小老板明明全是爱啊!
而小老板看着大家都被拿捏的样子总是很高兴,高兴到非常好说话,便可以趁机提要求,让小老板满足他们。
多么和谐的场面,我觉得自己一看就懂,还忍不住想参与其中。
因为人是很容易被感染的,那么热闹和谐而又美好的画面,自然想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啊。
我说我喜欢上了这里,祝潇宁说,那我们就努力地留下来。
于是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都非常的努力,去抢戏,去投简历,去试戏,还为了能多赚点钱拍起了短视频。
在这个城市留下来好像没那么难,或者说是有人无意中为我们创造了留下来的机会。
小老板自己一定不知道吧,因为都想吃他做的菜,好多剧组都选择了来H市取景。
而H市这边也想留下这些剧组带动更多的消费,所以关于场地租金什么并没有怎么涨价。反正都是在影视城拍,在这边还能吃到好吃的,干嘛不来。
来的剧组多了,需要的群演、替身、武指什么的也就多了。
我们的机会便也来了,祝潇宁有武术底子,而且还是童星出身,得到了导演推荐,试镜成功了一个男配。
而我,因为长相不出彩,但又有几分可爱,就很适合去演一些比较讨喜的丫鬟。
我们有了能在H市留下来的底气,便决定一直留在这边了。
那次,我们去吃了宵夜摊的爆炒田螺,感谢小老板为我们带来的好运。
有角色对我和祝潇宁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他因为打戏好,长相也不差,能接到的角色逐渐变多。
我的变化其实不大,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当不了女主角。但一个演员也不一定要当女主角才叫成功,我开始了自己的特约演员之路。
只要导演觉得形象合适,我什么样的小龙套都能演,我不怕扮丑,也没那么在乎形象,我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龙套。
再往前一点的话,就是优秀配角。
最开始被作者找到,讲述这些内容的时候,我们的事业才刚有一点点起色。
等最后一次改稿时,我们已经挺有名气了。
祝潇宁演上了男主角,微博粉丝过千万,签了一个资源很不错的公司,还拍了一部口碑很好的热播剧。
我没有签公司,依旧在演配角,但在这个颜即正义的时代,一个长得不好看,然后又坏得令人发指的反派还是很容易让人记住名字的。
但我没怎么被网曝,因为剧播出的时候我天天直播跟着萧总跳广场舞,可能来直播间的观众看得太入迷,就忘了骂人吧。
在此要说,感谢萧总救我狗命,好人和小老板生生世世!
也不知道后面能走多远,但我们现在的成功有一半是小老板跟萧总的功劳,谢谢他们!
在将改稿的内容交给作者的这天,我和祝潇宁去领了证,等小老板你看到这本书时,你肯定也已经吃到了我们的喜糖。
最后,我就想问问,小老板你什么时候再卖红丝绒蛋糕啊,我好想吃!
第七章、吴书红:冷吃兔+辣子鸡
我叫吴书红,是一名业务员,也是一个妈妈。
我与钟记小炒摊的缘分源于我有个闹着要吃炒饭的好儿子。
陶安平和小老板的双胞胎妹妹是同学,他有幸尝到了小老板为妹妹们做冷吃兔,然后知道了小老板在小吃街摆摊卖炒饭的事。
于是撒泼打滚要我给他买炒饭送去学校,且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由于我去给他买吃的时自己也吃到了很多好吃的,尤其是辣子鸡,让我至今念念不忘,非常回味。
小老板做的辣子鸡和机器生产的味道上相差不大,但机器再好也比不过人工,所以我一直惦记着,希望小老板能再做一次辣子鸡。
另外还得感谢小老板,他在陶安平他们快高考的前两个月,给了我们学生家长一些便利。使得我儿子最后那两个月吃得相当好,脑子也补得够够的,考上了个很不错的大学。
陶安平也快大学毕业了,他说要回来报答小老板的补脑之恩,将来要去钟记工作。
虽然有很大嫌疑是想进入钟记后方便吃好吃的,但能记住小老板的恩情就不错。
可能我年纪大一些,跟大家看到的人间烟火不太一样,我看到的烟火啊,没那么灿烂,但特别温暖。
如同小老板行的方便,如我儿子说要回来。
第八章、蒋文希:回锅肉+葱油+魔芋烧鸭
我叫蒋文希,曾经是一名学生,现在是钟记采购部的员工。
……
第九章、李兰月:桂花鸭+蟹酿橙
我叫李兰月,是一个退休工人,也是太阳花奶奶团的成员。
……
第十章、……
第十一章、……
……
钟意一页页翻过书页,坐了好几趟飞机,飞了几个地方后,故事翻到了结尾。
原来同样的事在不同的人眼中看法如此不同,他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却每个人都在谢他。倒真如作者最初所说,都是一群可爱的人。
钟意看到了最后的作者小结。
寻梦:这本书并不是我所写,我只是一个总结者,书中的每个人都与钟记小炒摊有些关系,所以我们以此命名。又因为,那是一段让人难以忘记的美好时光,是落在每个人心间的烟火,我们便又称为人间烟火。
这本书的重心就是钟记小炒摊的摊主,钟意,不过我还是更习惯叫他的小老板。
我与他的接触并不多,或许他都不知道我是谁,不过没关系,看到这里的时候小老板你就会记住寻梦这个名字了,毕竟很好听是不是。
在写下这段文字之前,我其实有联系过他,问了一件事:你以后有时间会经常回来摆摊吗?
他说会。
然后我写下了后面这句话。
有你在的地方烟火味儿才够重,有你的地方才能聚集这么多可爱的人,有你在,那个摊子才叫钟记小炒摊。
你说你会回来,那我便希望我们这群人的故事,永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