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藜亮晶晶地盯着他,狠狠地点了点头,“很喜欢,非常喜欢!只是是你买的,我都很喜欢。”
听见这无比肯定的回答,以及女孩话语中充满了无限的欣喜,余池杉的黑眸微微闪了闪。
这人,说话也太直接了点。
这话,就不能私下,悄悄说吗?
余池杉感觉自己的耳根子隐隐发烫,眸子飞快地移开,不再看她。
周遭还有余家人在,大家都是熟悉他性格的人。
见他这尴尬地模样,余母一扫刚刚的低落心情,呵呵两声。
“臭小子,你总算是做了一件人事,没等着我跟你爹催,你就自己办妥了。”
说着不顾余池杉黑了又红的脸,拉过了楚藜,乐滋滋道:“小楚,我们走,回去吃饭。”
楚藜回头瞥了眼被落下的余池杉,朝着他眨了眨。
接收到这一暧昧眼神的余池杉,心又狠狠地跳了几下。
王有亮看他余哥,又呆愣愣地站在原地,
“余哥,我能跟着一起吃吗?就一碗!”
他都闻到煎鱼的味儿了,呜呜……
对上他诚挚的眼神,余池杉眉心狠狠地跳了跳。
拉着车也跟在余父身后,回了院子。
好半天没见人跟上,他冷冷地回头一瞥,喉咙里挤出了一句话:“你走不走,吃不吃,不吃就滚回去。”
王有亮见他这幅模样,二话不说,就屁颠屁颠地跟上了。
挨顿骂,算什么呢?
他楚姐,做饭水平一流啊。
*
*
次日
楚藜刚出房门,就看到了一道离去的瘦削背影。
楚藜淡淡地收回目光。
就见院子里站着两个人,余母正像是盯着什么似的,眼睛一拔未拔,像是凝在了上面。
而她旁边是满头大汗的余池杉。
她走近了,还能听到他无可奈何的声音:“娘,这已经够多了,不要再贪了……”
余池杉正听着他娘的嘟囔,身前闪过的身影,让他眼前一亮。
他飞快地抬眸看向来人。
“咋醒这么早?上工的时间都调整了,”
他知道,楚藜是个喜欢睡懒觉的人,如果不是非必要,她是绝对不会起这么早的。
楚藜摇摇头,“睡不着了。”
她走了过去,随口问道:“婶儿在看什么呢?”
余池杉让出了身边的位置,“你来看吧”
下一秒,楚藜也愣住了。
只见余母瞧着地上那一大东西,美滋滋的。
嘴里还嘟哝着:”这刘家还得也太快了,正想找个借口,去薅他们家的菜呢,现在少了一个借口,可惜啊可惜啊……“
楚藜:……
光是前半句,还以为,余母多操心呢,结果后半句?
打扰了,余母可能可惜的只是失去了薅菜的机会。
楚藜望着一旁的余池杉,脸上也挂上了无可奈何的笑。
吃过早饭,楚藜继续去上工。
地里的活基本上都干完了,现在在开荒。
开荒的工作要比修水渠难。
为什么说难得,因为开荒要开一条防护带,防止在烧山的时候,火势过大,失火整个山头一起烧了。
而清水村是喀斯特地貌,如果要开荒,那势必要付出很多的体力。
楚藜不耐地拿着锄头,上了山。
因为余母那一出,两个人都出门晚了。
到之前,她原以为,会看到大家伙挥汗如雨的一面。
但没想到,却是一堆人扎堆,笑语杂沓的一面。
就连李红霞和几个熟面孔的知青,也在其中。
不知道是谁先发现的她,大喊了一声,“楚知青来了!”
只见原本还热火朝天的讨论的众人,像是按下了静音键,纷纷作鸟兽散。
楚藜转头看向余池杉,狐疑道:“他们不会说的是,我们吧?”
听到她的声音,还有不少小伙子转过头来,悄悄地打量着两人。
现在清水村,基本上都知道了他们两人是对象的关系。
但两人并肩而立的时刻很少,让人不得不质疑他们的关系,但昨天余池杉推自行车回来那一幕,被不少围观的群众看到了,是以,才被证实了这一关系。
余池杉黑眸一扫,原本只是噤声的众人,瑟缩了一下。
砍树的砍树,砍草的砍草。
仿佛一切没发生过。
余池杉摇摇头,“不是吧,看着不像。”
楚藜也知道问他问不出答案来。
说罢就干起了自己的活。
不过他刚走,李红霞凑过头来八卦。
”磁带你是先听过了吗?不然你怎么会知道?”
楚藜淡然一笑,她知道她说的是昨天下午广播的事情。
她轻声道:“这还用听?我用屁股猜,都知道他们两个人凑到一起,会说些什么。”
那天在山上,不是已经听了一遍了?
而且就胡秀娟那人,喜欢攀附权利。
李红霞“不经意”的宣扬,楚藜她要去找刘强,那肯定是上赶着到她面前来炫耀。
又或者是说,提醒刘强,抓紧时间把她娶回家。
她前世跟胡秀娟做了几个月的朋友,自然知道她是个什么样性格的人。
看到她不屑表情的李红霞:……
倒也没有这么夸张。
她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昨晚刘强的事情你听说了吗?多震惊啊。“
”不就是被泼粪吗?有什么可震惊的“
楚藜撇撇嘴。
”我要说的不是这件“
楚藜一挑眉,把耳朵凑了过去,”那你跟我仔细说说“
李红霞嘿嘿一笑,当即跟她八卦刚听到的故事。
楚藜刚开始听,还笑容满面的,直到后面,眉头越皱越紧。
原来昨晚刘强被抬回去之后,就被胡秀娟家里人打了一顿,下手重到,人腿都被打断了。
现在正瘫在床上起不来呢。
护犊子的刘母气不过,也找人去了胡家闹。
但劝架的胡秀娟,被恶毒的刘母推倒在地,胎气大动,见了红。
当即就送往了医院,经过一番艰难救治的胡秀娟。
胎儿勉强保住了。
只是,胡母也恨上了刘母。
他们威胁刘家人,要把胡秀娟娶回家。
不然她就去公安局,报警刘强强奸她女儿,人证物证都有。
如果一报警,刘强被判罪,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未婚先孕,不论是在哪个年代来看,都算得上是一件出格的事情,尤其是七十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