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刘南超神边塞诗神仙之作

……

刘南没有去在乎,自己会不会在死后被人说什么分裂之类的,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作品会被直播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有几个亿观众看着自己的直播。

如今的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上课。

所以,当新的一天到来,刘南再一次站在了讲台上面。

他面对着这些学生,内心无尽的欢喜,他整个人似乎都在散发着光芒。

“同学们,今天这堂课,我要和大家认识一个新的人。

这个人就是我大汉的一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作为边关守将,一辈子都在边关,和敌人作战,他一辈子都在守护着这个国家。

怎么说呢,他因为当时朝廷皇帝的一句,卿为吾之臂膀,就这样一句话,他无怨无悔,一辈子都在践行这件事。

他的忠诚,他的伟大,基本上不需要我多说了,他的名字叫做李芳,一个非常伟大的人物。

如果说霍卫二人,是大汉的图腾,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大汉的脊梁。

他真正做到了怎么说呢,我为他写了一首诗,接下来大家可以看看这首诗,就能明白为什么了。”

曦和城,位于大汉天劳省的一个城市。

而这个城市,要说出名的就是李家了。

这个家庭不是世家,但是这个家庭却非常有名。

为什么?

因为他们家这一代,出现了一个非常有名的人,这个人叫做李和。

他为什么出名?

好吧,因为他在部队,拿到了三次三等功,五次二等功,还有两次一等功。

可以说,他们家就是真正的功勋家庭。

可以说,在曦和这个城市,李家就是所有人都敬佩的家庭。

李和这个人,也是这里最大的偶像,没有人比得上他。

而李家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李芳的直系子孙。

李和今天,正好在家里,他是回家探亲了,可以说这也是一个巧合了。

他刚刚一回家,就遇到了刘南说起他们的先祖。

“儿子,虽然今天,这位诗圣会给我们的先祖写上一首诗,可能让他成为名垂千古的人物,也让他一下子出现在无数人的眼中。

可是我要告诉你一句话,那就是你永远不能用先祖的名头做任何的事情。

先祖就是先祖,我们后人只能尊敬,而不能贪婪无度的索求。德不配位,必有灾殃。”

李和听到父亲的话以后,郑重的点头。

“放心吧父亲,我永远不会这么做的。

男子汉,功名利禄,应该亲手取来才行。

不是自己取来的这些东西,用着都不安心。”

李和的父亲,欣慰的点头,自己家虽然已经没落了,可是家风还是一直存在的。

他们李家,永远不会做出有辱门楣的事情来的。

“就是不知道,诗圣先生会写出一首什么样的作品来?”

“开始了!”

李和的父亲,喝了一口高粱酒以后,眼睛一亮直接坐直了身体。毕竟,这可是关系到先祖的事情,无论如何都要好好的关注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嘴里吟诵出来了一句诗。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这首诗一出来,就让人觉得不同凡响,就如同刘南当初的那些旷世奇作一般。

就第一句,就直接把人拉倒了战场上面。

黑云压城城欲摧,这一句写的是多么的让人窒息啊。

而甲光向日金鳞开,则是写的多么的让人震撼。

这一句,就可以称之为千古绝句。

“没有错,这就是千古绝句,这一句堪称天下无双的存在。

说真的,我第一次知道,先生写边塞诗,竟然能够写的如此的震撼人心。

更是让我有一种,初次听闻先生的沁园春雪一样的震撼。就这样一句,就把我整个人都给镇住了。”

“毫无疑问,这样的千古绝句,真的是听一次少一次了。

这样的作品,也只有诗圣才能写的出来。

我特么的,现在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

也不知道,这首诗接下来的内容是什么?”

……

楚家的家主,此时此刻也是激动的不行,虽然写的不是他们家祖宗楚无忧,可是也是写的边塞诗啊。

这样的诗词,那个军人能够抵抗呢?

所以,他紧随其后,把第二句给吟诵出来了。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

卧槽,这他么的,我看到了什么?

这都写的什么神仙作品啊?

这一刻,我他娘的只想说一句,这首诗才是天下第一古今无双的边塞诗好不好?

这样的形容,简直不要太震撼了。”

黄纶此刻,完全激动了起来。

“各位,看看这一句写的,角色满天秋色里,塞上燕脂凝夜紫。这一句,我整个人都麻了。

号角声响彻秋夜的长空,边塞上将士的血迹在寒夜中凝为紫色。这一句,到底用了什么样的手法啊。

把将士们的血,在寒夜里面凝结成了什么样的情况,写的活灵活现又是如此的残忍啊。

自古以来,战争最让人心疼的,就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他们无畏生死,保护这个民族。

苍凉的号角声,不光是他们冲锋的命令,也是他们赴死的决心。这一句,真的让我感慨万千。

这一句,我觉得也是千古绝句,一点都不开玩笑。

我真的很想知道,先生到底是怎么样写出这样的诗词来的?

每一个字,都充斥了文采,每一个文字都是如此的优美。

他们组合在一起,就是最大的艺术品,最完美的艺术。

我可以肯定的说,今晚过后,这位将军李芳,将会成为我大汉历史上,人气顶流的历史人物。

因为这首诗,一定会让他被铭记千万年而不会褪色。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文人多喜欢吟诗作对了。

为什么,自古文人都受人尊敬的原因。我要是有先生给我写这样一首作品,我马上去世都行。”

黄纶激动的不行,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新的内容出现了。

“不多说了,让我来吟诵出来这新的内容,也让我看看这接下来的内容到底多么的震撼。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哈哈哈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啊!!!

该死的,这是一首什么样的诗?”

……

李和看着直播里面,学生们朗诵出来的这首诗,特别是最后一句,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这一句,可以说是把他们家先祖李芳的生平写的淋漓尽致了。

李芳当年,就是如此做的。当年朝廷困难,那时候支援的时候,真的没有如今这么快。

而卷土重来的胡人,更是直接冲击当时的都护府,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本来李芳是有机会能够离开的,他可以直接离开。

可是他没有离开,他留下来了,陪着自己的士兵,陪着自己满城的百姓留下来。

随后,就开启了一场非常著名的守卫战。

这场守卫战,打了整整三天三夜,最终李芳力竭而死。

也就在这个时候,朝廷的援兵到了,胡人离开了。

而死的时候,李芳让人把他安葬在这个地方,他要替大汉看着这个地方,只不过坟头所在的方向是东方,面对着故乡。

而这,就是李芳的故事,也是为什么,刘南为他写下这首诗的原因。

也是为什么,此时此刻李和父子俩嚎啕大哭的原因。

这一刻,他们父子俩,只感觉整个人都在颤抖。

他们似乎,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时代,看着自己先祖,挥刀杀敌,最后力竭而亡。

他们也似乎看到了,自家先祖对于朝廷和国家的忠诚。

这一刻,别说他俩了,直播间的观众,也都激动了起来。

“我靠,读书的时候,我还真的没有太过在意这位李将军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历史书上面,对于他的描述并不多,只有短短的半页纸。

可是没想到,这位将军竟然还有如此恢宏之壮举啊?

如果不是先生这首诗,我想我都忘记了这个人了。”

“好一个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啊。

这首诗,真的是句句都是经典,句句都是神仙之作。

不管是一开始的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还是别的,都是千古之绝句。说真的,现在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大爷的,这个世界上,最牛的边塞诗,我现在宣布诞生了。这首诗,我觉得是最牛的。”

“擦,那刚刚的那首呢?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我觉得写的也是无敌好吗?”

“额,这是先生的诗,那就都是第一,不用争了。”

“说真的,我整个人都裂开了,这首诗真的好无敌啊!”

……

黄纶此刻,也在激动的讲解。

“各位观众们,怎么说呢,我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说呢。

可是毫无疑问的就是,这首诗绝对是神作,我大汉几千年来最顶级的神作。

首先,我先给大家翻译一下这首诗。

敌兵滚滚而来,犹如黑云翻卷,想要摧倒城墙;战士们的铠甲在阳光照射下金光闪烁。

号角声响彻秋夜的长空,边塞上将士的血迹在寒夜中凝为紫色。

红旗半卷,援军赶赴易水;夜寒霜重,鼓声郁闷低沉。

为了报答国君的赏赐和厚爱,手操宝剑甘愿为国血战到死。

这就是这首诗翻译过来的意思,是不是觉得牛逼?

是不是觉得无敌?

是不是觉得,这是人能够写出来的?

这首诗,可以说把边塞诗提高了一个档次。

我可以说,这首诗我现在听完以后,头皮还在发麻你们知道吗?

这首诗,我们今天能够看到,这就是我们的荣幸。

接下来,我带大家鉴赏一下这首诗吧。

首先诗的开头两句,着意于气氛的渲染,给读者勾勒了这场战争紧张的形势。

首句用“黑云”作为比喻,写敌人来势凶猛。

再以“压”这个动词来加强此种势态之描写。

然后以“欲摧”两词,来补足这种来势之猛烈,并直接刻画了危险的情状。

第二句写我方军容整肃,军威雄伟,有临危不惊之气概。

这两句的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形象感人:

黑云翻滚之下,凶猛的敌军向我孤城扑来,大有城倾郭摧之势;

然而,我方将士泰然不惧,整装披甲;

在日光照射下,金甲闪金光,气宇轩昂,正准备出击。

诗的一开始通过对照表现了形势危急,又表现了我军将士的英雄气概。

三、四两句从声、色两个方面进一步渲染悲壮的气氛。

角声呜呜,本来就是一种十分悲凉的音响;

现在又是在满目萧瑟的秋天里回荡,自然就显得更加悲壮了。

这里从声来写。“塞上燕脂凝夜紫”则从色来烘托。

此时战场之上鲜血遍染,在暮霭凝聚下呈现出暗紫色,为这个画面抹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

“半卷红旗临易水”,

“半卷”二字含义极为丰富。

黑夜行军,偃旗息鼓,为的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临易水”既表明交战的地点,又暗示将士们具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那样一种壮怀激烈的豪情。

接着描写苦战的场面:驰援部队一迫近敌军的营垒,便击鼓助威,投入战斗。

无奈夜寒霜重,连战鼓也擂不响。面对重重困难,将士们毫不气馁。

以上六句以沉重的色彩:黑、紫两色为基色,点染以紫色、红色。

使得诗的意境以低沉的调子映入人们眼帘。

用凄厉的角声,喑哑的鼓声,传达一种悲壮的声音进入人们耳膜。

声、色互为映衬,使悲剧性的氛围更加强烈、更加动人。

在完成气氛渲染之后,先生才让自己的主人公出场。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黄金台是先秦之前战国时燕昭王在易水东南修筑的,传说他曾把大量黄金放在台上,表示不惜以重金招揽天下士。

先生引用这个故事,写出将士们报效朝廷的决心。

一般说来,写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不宜使用表现秾艳色彩的词语。

而先生这首诗几乎句句都有鲜明的色彩。

其中如金色、胭脂色和紫红色,非但鲜明,而且秾艳,它们和黑色、秋色、玉白色等等交织在一起,构成色彩斑斓的画面。

先生就像一个高明的画家,特别善于着色,以色示物,以色感人,不只勾勒轮廓而已。

先生的这首诗,没有运用白描手法,总是借助想象给事物涂上各种各样新奇浓重的色彩,有效地显示了它们的多层次性。

而且为了使画面变得更加鲜明,他还把一些性质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事物揉合在一起,让它们并行错出,形成强烈的对比。

例如用压城的黑云暗喻敌军气焰嚣张,借向日之甲光显示守城将士雄姿英发,两相比照,色彩鲜明,爱憎分明。

这首诗,用秾艳斑驳的色彩描绘悲壮惨烈的战斗场面,可算是奇诡的了;

而这种色彩斑斓的奇异画面却准确地表现了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边塞风光和瞬息变幻的战争风云,又显得很妥帖。

惟其奇诡,愈觉新颖;惟其妥贴,则倍感真切;

奇诡而又妥帖,从而构成浑融蕴藉富有情思的意境。”

……

“我擦,经过黄哥这么一分析,我才明白这首诗写的有多好啊!

刚刚我自己听得时候,只是震撼其中的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中的那种赤胆忠肝了,完全没有发现,这首诗里面还隐藏了这么多的东西。

说真的,有时候先生的作品,真的需要一个人帮我们来好好的理解一下。

不然的话,就真的听不明白,看不清楚,也搞不懂诗词里面隐藏的一些东西。”

“那是,你也不看看,如今网络上对于黄纶的称呼。

好家伙,如今人家可是人称诗圣读诗人的存在,坐拥三千万粉丝啊。

说真的,我给真的佩服他。虽然他写不出来,可是能够读懂也是一种能耐啊!”

“我不想讨论这个,我只想说一句,今晚先生直接炸裂了,或者说超神了。

到目前为止,已经写了八首还是九首诗了?

说真的,我是真他么的觉得恐怖如斯啊。

以前虽然也吓人,可是今晚这样子,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多大点事啊?这可是我大汉诗圣,你们懂个锤子。

要我说啊,我觉得咱们还是继续等待吧。

今晚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天知道咱们的这位诗圣,还能写出多少让人震撼的作品来的啊?”

“也对哈,确实今晚时间还长得很,让我们继续期待吧。”

……

相对于直播间观众的震撼,李和家里,那才是真正的兴奋和激动。

“儿子,明天找个人,把这首诗写出来,然后挂在家里。

记住了,这是诗圣先生,送给我们李家最珍贵的一份礼物。

以后,你也一定要记住诗里面的话。

我不需要你报君黄金台上意,我只需要你报国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国死,那就够了。

我们李家的人,一定要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而奋斗终身你知道吗?”

李和郑重的答应自己父亲的话,这是他父亲从小教育他的话,他可以说早就铭刻在了骨子里面了。

或者说,他们李家都是这样子教育后代的。

不需要为了一家一姓的人去忠诚,只需要为了这个国家和民族永远挥洒热血。

……

而朝廷方面,也对这首诗爱的不行。

一位皇亲国戚之人,今晚看到了直播以后,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首诗,一定要放在课本里面。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多好的一首诗啊。”

……

好不好的刘南不知道,他也不可能知道别人的评价。

如今,他还是在继续上课,作为一个历史老师,他怎么可能不上课呢是吧?

所以,很快新的一首作品就要诞生了。又是新的一堂课,还是原来的教室。

刘南现在讲台上面,他正在用粉笔奋笔疾书。

而写完这首诗以后,刘南直接转过头来,看着教室里面的孩子们。

“各位同学们,今天的这堂课,我们要学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封家书。

我们大汉历史上,有过那么几封家书,一直非常有名。

这其中,就有那么一封家书,非常的有名。

这是一位边塞的士兵,写给自己在中原的弟弟的一封家书。

这封家书,没有什么文采,只有简单的问候,还有就是对于生死的洒脱和对于保家卫国的那种坦然和荣誉。

这封家书,也被称之为贺氏家书。

这封家书,在我们大汉,留下过无数的赞叹。

而我们今天,也是为了学习这一篇课文的。”

月桂城,一座非常漂亮的城市,这座城市以桂花闻名全球,也被称之为全球第一桂花地。

这么说吧,整个大汉,只要是和桂花相关的各种产品,基本上都是这里的。

有一种闻名诸天万界的糕点桂花糕,就是这里出来的。

而贺家,就是这座城市的一个家族。

他们家族,有着天下第一香水家族的称呼。

香水这个东西,自从出来以后,就备受亲睐。

而贺家,就是做香水做的最好的一个家族。

他们也是唯一一个。把桂花香水开发到了极致的存在。

在全世界,贺家都是鼎鼎大名的。

而这个贺家,就和贺氏家书中的人是一个家族,而且还有族谱传承的。

而如今,掌控贺家的是一个女子,没有错就是一个女子,而且才三十来岁,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她叫做贺佩环。

并且,和贺宏章的他们这一族,还有很深的关系。

贺佩环也是刘南的粉丝,这个毫无疑问。

如今整个大汉,不喜欢刘南的女孩子有,但是绝对不多。

贺佩环,就属于超级喜欢刘南的那种。

刘南的每一首作品,她都会找到有名的书法家写下来,然后收藏在家里。

目前来说,刘南的所有播放出来的作品都在,一首都没有落下。

而今天,她无论如何没想到,自己的偶像,竟然会写一首关于他们贺家的作品。

这一刻,贺佩环没有一点作为贺家掌门人的那种淡定,反而激动的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一样。

“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神仙运气啊?

刘南先生,竟然会给我们家族写一首诗?老天爷啊,我现在太开心了。”

开心吗?

很开心,开心的不得了。

甚至于,开心的她都想要穿越到六年前,把这块黑板拿下来。

“马上给我联系国内的书法大师,要最顶尖的大师,而且还要用先生的瘦金体,给我把这首诗写下来。”

“我说小姑,这些大师都是有自己骄傲的,这么过去,还有要求?这……”

贺佩环看了一眼自己的侄儿,随后冷笑了一下。

“给他们钱,让他们写先生的作品,这是他们的荣幸。

你放心好了,这些人在怎么骄傲,也都不会在诗圣面前骄傲的。

对了,宣布一件事,那就是我们贺家的香水代言,以后直接和南山雪合作。

诗圣夫人旗下的艺人,可以代言我们的香水。”

贺家香水啊,这是所有明星都想代言的品牌,这可是真正的全球高端奢侈品

一旦代言,那就证明了你的身份。

“得,小姑你是掌门人,你说了算。和南山雪合作,也并不差,毕竟那是诗圣夫人创办的。

不过嘛,我说咱们还没有看这首诗呢。”

贺佩环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先生的诗,能有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