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现如今我镇现有兵有一万六千七百二十六口!”
“兵民共计有,一万九千六百一十二口!”
“还有城,失必儿城一座(雅库茨克又被改名了,毕竟,投降大明朝,就不可能再用盛京这个名了)除此之外,还有周遭数十部落投靠我镇,这些部落丁口数量,就不太知晓了,但一两万人,还是有的……”
“如今我镇周围,并无其他强敌,罗刹人到达我镇,多是勒拿河自北方的冰海里面,乘船过来!”
“而走陆路而来的罗刹人,却格外的少!”
“这主要是陆路难走的缘故,所以,我镇之防务,大概是沿着勒拿河部署的……”
“我镇虽兵民不过两万,但胜在丁壮极多,而且,昼夜操练,再加上,有大批清国,还有罗刹手上,残留的武器,所以,装备倒颇好,唯有不足之处,便是火药极缺……”
“那粮田?粮食呢?”
朱慈烺质问道。
“回禀圣上,失必儿城内,粮食倒不甚缺!”
雅库茨克地理位置极其寒冷,按理说,物产资源是非常匮乏的,甚至,还可能打不出来粮食,但终究,历史上的罗刹人,还是在这里扎下了根,而如今,鳌拜他们,也在这里扎下了根,只听苏纳海介绍道。
“早年,奴福临妄图勾结罗刹,练兵于雅库茨克之时,为了养活那些个在雅库茨克的兵将,所以,罗刹国在弗兰茨别科夫总督,命人大力开荒,早期奉奴福临之命,到罗刹国的鳌拜等人,也竭力组织人手开荒,播种,种下小麦,这些良田,至今仍被耕作,失必儿附近,虽然苦寒,但土地却肥沃,而且,水肥不缺,所以,麦子虽日照不足,但也长势不错,可以供上下果腹……”
“再有,失必儿附近,山深而林密,而我族素来,又擅长渔猎,在失必儿附近,也未曾荒废了手艺,有鱼,鹿,熊,虎,猪,狼等野获可以弥补吃用,所以,食上并无太大问题!”
“不过,虽可得饱食,但却不得温暖!”
“失必儿苦寒,棉花无从种植,皮毛虽好,但裁剪制作不易,而且,不可制作夏衣,再加上,雅库茨克妇人绝少,仅有之少数妇人,也是罗刹女子,不通织布蚕丝之道,又患无米之炊,所以,布匹,棉花,在失必儿,如今是弥足珍贵……”
听着苏纳海的介绍,朱慈烺频频点头,不得不说,这个苏纳海还是蛮有能耐的嘛。
这说起来是头头是道。
这倒也很正常,雅库茨克现在总共才有多少大清遗奴了?
这么点人口,以他历史上,户部尚书的能耐,想理不清,那就怪了。
只听朱慈烺问。
“那依你之见,失必儿附近,能活人多少?”
“回禀圣上,小麦难种,而且气候苦寒,恐怕没多人愿意去……”
苏纳海说道。
雅库茨克附近种小麦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
而且,那么苦寒的地方,若非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也没人有愿意去——但凡有别的去处,鳌拜也不会带着一大群子大清遗奴们,跑到这挨冻啊!
那疙瘩,可比东北冷的多了!
“皇上有所不知,这个雅库茨克种小麦,实属不易,若非那个,死在了老林子里面的罗刹人哈巴罗夫想到了在冻土上种小麦的法子,时至今日,这雅库茨克也种不出粮食……”
“小麦或许难种,但一样东西,肯定适合那里!”
朱慈烺笑道。
小麦确实不太适合那里,太冷了啊。
可是,朱慈烺却知道,一种不错的作物,非常适合在雅库茨克种。
在整个西伯利亚种植。
这玩意就是土豆。
朱慈烺可喜欢吃土豆了,在穿越过来后,他就派人从荷兰人那边,弄来了土豆的种子,然后播种种植,并想办法在大明推广。
不过推广的效果不太好。
除了南方的山区人民外,没多人喜欢这玩意。
就跟红薯一样,在大明朝不太受欢迎——上好的良田,不拿来种稻谷,麦子,高粱,谷子,谁特么的舍得用来种红薯啊?
而在北方,更推广不开了——如今的北方典型的地方人稀,麦子都吃不完,谁吃红薯这玩意啊?
这玩意偶尔吃吃尝鲜倒也罢了。
真当主粮来吃。
那纯粹就是找罪受——红薯当主粮吃,那不是找罪受的吗?
除了没办法,谁吃这玩意?
可这年头,北方地广人稀,所以,不缺小麦吃。
而南方又有朱慈烺从海外引进廉价南洋劣质大米。
谁吃这玩意啊?
至于土豆,虽然可以用来当主粮,但问题在于,如今的大明朝不太缺主粮。
尤其是,一种作用,想被人们普遍接受,当成主粮来吃,是需要非常漫长的时间,去适应的。
历史上,土豆从被发现,到被普遍接受,然后种植开来,其间的时间,足有一百多年呢。
所以,土豆的推广也很差劲。
不过,作为受吃土豆的人。
同时,又为了让雅库茨克的鳌拜,能够有更多粮食,朱慈烺还是热心的向其推销起来了土豆。
此时,听朱慈烺说要有一种作物,适合在雅库茨克附近种,苏纳海有些懵,他小心翼翼的道。
“陛下,您不了解当地之苦寒程度,实际上,鳌拜他早就派人,在当地试种过各种作物,有豆,麦,高粱,谷子,甚至于那玉米,都是种过的,可一样也没长成,唯有那小麦,还勉强可种……”
“朕说的,可不同于这寻常之五谷!”
朱慈烺说,旋即,他解释道。
“朕的这个作物,名为土豆……”
“土豆……”
苏纳海有些懵——他哪听说过这个啊?
而朱慈烺则笑呵呵地道。
“你大概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西洋人在南美洲发现的一种粮食,特别好吃,无论是蒸煮之后,亦或者是,切丝炒熟,还有切块佐以香料,精肉炖煮,都不失为一种美味……”
“最重要的是,此物适应高寒,产量也颇高,肯定适合你们种!”
说到这,朱慈烺一摆手,吩咐道。
“让尚膳监那边,今天中午,备些土豆之类的吃食,让他们堂堂鲜……”
“是!”
李有福在一旁赶紧接令。
这边,才说完了土豆的事,朱慈烺又话锋一转,皱眉说道。
“朕当初,还以为鳌拜手底下有多少人呢,敢情就这一万来人啊,朕说句不好的话,苏纳海你听了,可不要生气……”
“皇上,臣不敢,臣不敢……”
苏纳海赶紧摇头——朱慈烺当皇帝的怕他生气,他多大威风啊?
所以,这会他腿脚都有点哆嗦了。
而朱慈烺则是笑呵呵地说。
“鳌拜手上,就这点人,而且,听说也说了,这里面似乎,也没有多少女子是吧?”
“这岂不说,就是他鳌拜不投降,罗刹人也不派兵去打他鳌拜!”
“即便如此,假以时日,过个几十年后,你们这些大清遗奴们,也得死个干净喽?”
“剩下的,也不成气候了吧?”
“皇上,臣,臣等……”
苏纳海闻言,顿时是掉起了泪珠子——朱慈烺说的,还真是对的。
这可真是可怜啊。
用不着打,过不了多少年,他们自个就得绝种了。
原因很简单。
鳌拜他们的人里面,女人太少了。
仅有的一千多个娘们,一多半都是俘虏的雅库茨克的罗刹国女鬼子。
剩下的嘛,极少数是一路带过去的大清国女奴才。
还有一小部分,是从本地的部族里面抢来的妇人。
但即便了如此,一万多人,才只有一千多个女人,这男女比例,可真是不成正比到了极点啊。
以至于,在雅库茨克。
上上下下,就没有人不对此着急的。
作为鳌拜手底下,管账的苏纳海,对此就更着急了——因为他也知道,照这个趋势来发展,他们这些位于雅库茨克,奉大清旗帜的大清遗奴们,早晚有一天,要绝种喽。
就是不绝种,也剩下不了几个了。
休说是光复大清。
对抗罗刹了。
难保全自己,都尚且是未知。
“你们男女比例这么悬殊,就没想过办法解决?”
朱慈烺见苏纳海似乎要哭了,他也没在意,而是继续问。
苏纳海有些无语——他当然知道这个了。
可他知道,又能如何是好?
他又不会点石成女。
也变不出来女人啊。
这不,因为女人太少,而且,仅有的一部分女性,还被以鳌拜为首的高层们占有了,雅库茨克现在不少的大清奴才们,都交起了“男朋友”。
对此,鳌拜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只听苏纳海说。
“皇上,这事可不好解决,这个鳌拜当初,倒曾想过办法,他想带兵,从本地的部族里面抢些女子过来,可最后,却放弃了这个主意……”
“怎么?是抢不过?”
朱慈烺乐了,他询问道。
“不是抢不过!”
苏纳海说,在雅库茨克的大清遗奴们,战斗力还是很高的,附近的雅库特人可不过他们。
但鳌拜却没办法抢到,因为这些部族们钻老林子的能耐,可比他们厉害的多了。
人家往林子里面一钻,鳌拜还奈何不得他们。
而且,隔三差五,偷袭一下雅库茨克,也够鳌拜受的了。
最重要的是,跟他们打起来后,鳌拜感觉亏本。
因为鳌拜手底下的这些大清遗奴们,装备着的武器,是以火器为主的。
弓箭什么的,都抛弃掉了。
火器嘛,要消耗火药的。
雅库茨克这疙瘩又不产火药——凑不齐原料!
这火铳打一发,就少几钱火药。
为了保证自己手上,有火药可用,鳌拜对于他们积攒下来,用一点少一点的火药,是相当的看重,轻易不会拿出来使用。
而虽然他们可以拾起来用弓箭的手艺。
但问题就又来了。
不要以为弓箭这玩意的技术难度很低啊。
弓箭是典型的复合型“高科技”技术。
不是那么容易制作出来的。
一张筋角弓。
一支木羽箭。
这制作成本,比火铳都高的多。
技术难度上,也相当之高。
原材料,也不是那么好弄的。
而雅库茨克的这些大清遗奴里面,会制作这种硬弓的良匠,可没多少个——都是上阵的满洲武士,谁学这手艺啊?
满洲大兵,能打仗就已经成了,还会制弓,制这玩意干嘛?
在这样的情况下。
鳌拜他们只能够制作出来一种,磅数不是太高的实木弓,还有一些,精确度不是太高的箭,而且,箭头也是骨制的,不是铁的——他们也不会打铁啊,附近了也没铁矿啊!
穆斯塔法说道。
说罢,只见到站直身来,不再凑到望远镜那,仔细观察敌军——这样的敌人,也不值得他仔细观察了。
直接碾压过去就成了。
但只见到他,伸手一指,手指遥指着远处海面上,七八里外,那飘扬着罗刹国旗帜的黑海舰队旗舰的莫斯科号。
“传令下去,所有舰队,全军出击,将对面的罗刹国黑海舰队,还有那个莫斯科号,悉数击沉到海里,让他们喂鱼!”
伴随着穆斯塔法的命令下达。
罗刹国好不容易才攒起来的黑海舰队,至此宣布灭亡。
不过,让穆斯塔法觉得不喜的是,当他麾下的舰队,用火箭,或是大炮,击沉了一条又一条黑海舰队,甚至值不回火箭钱的破船时,那个他下令要击沉的莫斯科号,却在双方交战之前,就麻溜的转向,然后扬起所有的风帆,趁着大家伙混战之际,直接跑路了……
“该死!”
看着跑路的莫斯科号,穆斯塔法骂娘。
而残存的黑海舰队内,那些还没被击沉的桨帆船上,那个被征调过来的间谍船上的舰长布丁,望着远处逃之夭夭的莫斯科号,也忍不住骂娘了。
“这个混蛋,他们莫斯科跑了,却让我们在这里送死!”
然后,他麻溜的让人打出来了白旗,赶紧的向奥斯曼人投降了。
嗯,投降至少能活命,总比掉水里被淹死强啊?
奥斯曼国可是不杀俘的——人家要把战俘当成奴隶去发卖啊!
哪舍得杀?
这就好比,农民不舍得杀自家的大牲口,牧民舍不得杀自家的牛羊一样……
谁会祸害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