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伙长野猪肉来了

夜间围猎,不是人决定的。

决定规则的是野猪。

因为野猪十分狡猾,它们的习性便是喜欢夜间行动。

而且极其贪吃。

世俗界的野猪,便是如此。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动觅食。

大多时候十几、几十只一群,一亩地的庄稼不过两三个时辰就会被夷为平地。

被野猪糟蹋过的田地,什么都不会剩下。

这是因为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什么树皮草根、蛇虫鼠蚁,见到什么吃什么。

比陈伙长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即便是只是吃地上干枯的树叶也能存活。

过分的是,它们的繁殖速度还很快。

一年两胎,一胎少了五六只,多了十几只。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来,就能形成一个大的野猪群。

山猪洞围猎场,不止在灵幽小洞天这一处。

是河北道只有这一处罢了,大唐境内却有十几处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级。

有些高品阶的围猎场,甚至被视为猪妖和人族的争锋之地。

除了山猪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猎场同样存在,只是数量没有那么多。

所谓狩猎场,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优胜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题。

不过灵幽小洞天内的山猪洞有猎场,是品阶最低的一种,所以对于人族修士来说,出现生命危险的可能极低。

这类猎妖场属于大唐和妖族达成协议的一部分。

妖族开放这样的狩猎场给人族,一是为了赚取一定的粮食和修行资源,另外也是为了消耗种群中多余的一部分,

大唐会同意,当然也有自身的考虑。

备战,练兵,以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消耗妖族的数量。

否则,妖族很可能会选择对大唐发动兽潮袭击,来消耗低阶族群,掠夺人口土地和粮食。

对于它们来说,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后者只是顺带。

十万大山养不了那么多的妖族。

妖族千万年来有自己的生存规则,它们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则。

优者获得更多,劣者连活着都不被允许。

因为它们活着会耗费族群的资源。

就像灵幽小洞天此时的这场围猎。

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刘一勇让军卒们从四个方向去搜寻野猪精的踪迹,而且是六人一队,就是因为六个人对付一头野猪精刚好,碰到落单的就直接上。

但是若是碰到结队而来的,就要及时退回来,一百多号兄弟们一起上。

所以才需要有队旗在,就是为了传递消息方便,也是为了不要离开的太远,不然被野猪包围了退不回来,那就成笑话了。

有些军卒没有见识过野猪精的厉害,搜寻的时候跃跃欲试,甚至想着猎杀一头给队正看看他们的本事。

结果真碰上,就开始骂娘了。

他娘的野猪精,卑鄙!

惊人穿甲胄!

所谓的甲胄,不是说野猪精富裕到穿戴了灵甲。

普通妖族和大唐百姓一般,连凡铁都是稀有之物。

而是说魁梧如小山般的野猪精,身上有一层类似盔甲的东西。.

为了应对野外恶劣的环境,野猪身上会长出又硬又长的毛发,这样能很好地保护它们在密林山丘中横冲直撞而不被外物刮伤划伤。

它们还会去蹭松树。

让松树的松脂粘在自己的皮毛之上。

而且它们还很喜欢在泥坑沼泽中打滚,就这样蹭一点儿树脂,粘一点儿泥坑里的黏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反复复的混合加工。

时间一长,野猪身上就像披了一层又厚又结实的盔甲一样,刀剁不动,枪扎不进。

所以百姓们有一个狩猎野兽的说法,叫做:一猪、二熊、三虎、四豹。

一猪说的就是野猪。

野猪排第一。

猎人们常说:“老虎好打,野猪难缠!”。

因为弓箭足够锋利,就能伤到老虎,却不一定能伤到野猪。

而且老虎的弱点在腹部和后肢之间,称之为虎腰的地方。但野猪的弱点就不在这儿,它的弱点在颈部和屁股。

难以射中,很容易被躲开。

就算射中了,皮糙肉厚的,伤也不一定会致命。

“娘的,有一股松香味和泥腥味!”毛三躲在树后,抽了抽鼻子,骂道,“这野猪精和野猪没什么两样。”

“废话,要不能叫野猪精吗?”苟四低声道,“得想办法把它引过来。”

他们两个带了渔网,准备用渔网抓野猪。

眼前的这头野猪体型看着有七八百斤,渔网应该能用。

在陈玄帆想着毒死野猪的时候,其他人也在琢磨着各自的招数。

甲字队就这点好,为了口吃的,脑子转的特别快。

陈玄帆之后放弃了,才从霍山口中得知,野猪的胃不一般,有毒的东西对它们没用。

就算毒很厉害,一时半伙也死不了。

他无疑是幸运的。

毛三苟四这两个家伙就倒霉了。

他们不知道野猪的弱点,还在等背对着他们的野猪精把大屁股转过去。

而当野猪精转身之后,他们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么的愚蠢。

狰狞的猪脸上,一根长鼻子两边,有两颗外露的獠牙有半米多长!

锋利如刀,泛着惨白的光。

看上去随意就能将一个成年人穿胸而过,挑起来甩飞。

“妈呀!快跑!”

在毛三的示意下,拎着渔网朝着野猪精跑过去的两个军卒,一看见猪妖的这副尊容,嗷唠一嗓子举着网撒腿就往回跑。

“三儿!苟爷!不行呀!干不过!快往回跑!”

“伙长!救命!”

“伙长!野猪肉来了!”

……

“嗯?”陈玄帆远远的听到动静,还在纳闷,谁这么厉害?他这边火还没烧起来,那边一头野猪就干掉了。

等听清楚喊话的人是谁,又看到他们身后滚滚烟尘,不由的骂道:“大爷的!”

哪是野猪肉来了,是野猪精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