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娘亲你不爱我了吗

天色已大亮,村民们纷纷开始收拾东西。

有些村民起得没那么早,还不知道发生的事,听说了之后,都一阵唏嘘,纷纷得出结论,害人的心思不可有。

有些东西是自己的,跑也跑不掉,不是自己的,抢也抢不来。

沈云清和林氏,等了一上午,白熊才从悬崖底下跑上来。

一身通体雪白的毛,在泥土里滚了几圈,变成一头棕熊了。

它来到云娇身边,趴在地上“嗷嗷嗷”叫了几声。

众人都盯着云娇,追问道:“它说了什么?”

“它说没见到人,方圆十里都找遍了,没看到沈玉烟的身影。”云娇将白熊的话翻译给周围的人听。

“会不会被野兽给叼走了?”人群里有人假设。

“叼走才好呢,让她引鬣狗出来对付一个小娃娃,就要让她也被叼一回。”

“你少说两句吧!”一个妇人推搡了自家丈夫,朝一旁还昏着的张晓莲努了努嘴:“小心被她听见。”

而沈云清却认为被野兽叼走的可能性不大,白熊的速度极快,她掉下去没多久,白熊就从山崖上一跳几米远的往下走。

那么她会去了哪里呢?

在这里耽误了这么久,林氏和杨秀身上的伤还没有得到处理。

沈云清撕了两块干净的布,又倒出水,仔仔细细地替林氏清理伤口。

这一次的伤比上次的刀伤更严重一些。

因为鬣狗的牙齿锋利,而且鬣狗本身携带很多病毒,就算是现代家养的宠物狗咬了人,都有可能感染狂犬病毒而丧命。

沈云清掏出空间里剩余的草药,先暂时止住血,又用刀剁碎了一种杀菌的草药,只是效果不算特别好。

勉强能先用着。

处理好林氏的伤口后,沈云清和村长商量后,决定将她们捕杀的十几头鬣狗按人数分给每个村民。

平均每户村民家里分到了半只鬣狗。

众人兴高采烈地排队来领鬣狗,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尤其是野味!

于是村民们心中感恩戴德,对沈云清的好印象又叠加了一分。

村长带领男青年扛着鬣狗到一旁清理,妇女们则去远一点的地方找水。

今天的午餐,就是大吃一顿鬣狗肉!

有些村民将鬣狗架在棍子上用火烤,有些则剁成一块一块放在锅里煮,还有些只拿出一小部分食用,其他都腌制起来,留着在路上一天吃一点。

吃完收拾好,准备出发的时候,林氏的伤口加重了,那些草药效果不佳。

看这种情况,她们只能加快脚程,早日进阳城,找大夫好好医治。

她不敢浪费时间,和村长商量,她打算带着林氏和云娇还有三婶一起进城,村长则带着村民们先走,等治好伤之后,沈云清再追上村长他们。

“清丫头,我们都愿意跟着你,你去哪我们就去哪!”

“对对,虽然我们没有你厉害,但是一些小事还是可以做到!”

“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一起走了这么久,没道理你们需要治伤,我们就抛下你们不管!”

众人越说越激动,你一言我一语……

“好吧!那我们就一起进阳城!”沈云清扬起手,示意村民们停下。

就这样,大家临时改变方向,绕道往阳城方向去。

众人刚准备出发,前方山路开始颤动,一个黑点由远及近,直直地冲进了小白的怀抱。

在土匪寨的时候,村民都觉得黑熊的体型太大了,现在一对比,黑熊也就比普通熊大了一倍,而白熊简直像一座小雪山。

两头熊互相对着“嗷嗷嗷”,嗷半天,小黑一句,小白一句……

“它们在说什么?”村民们起了好奇心。

云娇特别自豪地回答:“小黑说,前方山路塌了,拦住了去阳城的路,得绕道那座山头走,有大路,一路到阳城都没有村镇,比较安全,虽然远一些,但是走得轻松。”

“那我们就听小黑的啊,走大路,山路塌方说不定还有危险呢!”人群里有人嚷嚷道。

“你嚷嚷啥,听清丫头的,看她怎么说!”

“对,清丫头,我们听你的,你说走哪里我们就走哪里。”

沈云清看向村长:“村长,你觉得呢?”

“听你的吧!我相信黑熊不会说谎,我也相信云娇不会说谎,我们就是要一起安全到达阳城!”

沈云清点点头:“好,那就绕远一点,走那条大路!”

黑熊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和白熊还有云娇简单告别,又一溜烟跑了。

看着一眨眼消失的黑熊,沈云清问:“它怎么又走了?”

沈云娇砸吧着嘴,学着大人的语气,叹气道:“儿大不中留啊,小黑正是刚长大的时候,心野了,喜欢四处游荡,小白管不住他了。”

“那小白为什么不走啊?”

“小白?”云娇摸摸白熊的鼻子,哼道:“小白现在是我的坐骑!”

说完两只小短腿“嘿哟嘿哟”地想爬上白熊的背,只是个子太矮小,白熊太高大,她爬了半天愣是没爬上去。

气得她双手抱在胸前,冲林氏奶声奶气道:“你就不知道抱我上去吗?”

“我不要面子的吗?”

“娘亲,你不爱我了吗?”

林氏:“……”

云娇三连问,将一旁看热闹的林氏问得愣住了,村民们都被逗地哈哈大笑。

*********

经过七天不停地赶路,众人从山林里出来,阳城高大的城墙就远远映入眼中。

像是看到了希望,大家都欢呼起来。

接下来下山走官道,只要一个时辰的功夫,就能到达阳城的城墙下。

村民们浩浩荡荡地走着,兴致比任何时候都高昂。

可是当他们走到城门口时,瞬间愣在了原地。

阳城城门外有官兵把守,几道关口负责盘问进城的百姓。

一路排着长长的队伍,也有些老百姓颓坐在一旁,并不想排队进城。

“站好,一个一个来!”

“你哪来的?去阳城做什么?”

“军爷,我从大河镇来的。去阳城投奔亲戚。”

“哦,想进城?可以,一个人十文!”

“十文!这么多?我们都是逃难过来的,家都被白狄士兵烧没了,哪里拿的出十文钱?”

“拿不出?那就不要进城,我们将军说了,白狄奸细会冒充难民混进城,走走走,不能进!”

“军爷,行行好,我进城了让我亲戚孝敬您……”

“走开,别妨碍事,下一个!”

沈云清和村民们在百米远的地方,听见官兵对百姓大声训斥。

没多久,村长派去打听消息的阿宽回来了。

“要进城得花钱,一个人十文。”

阿宽最近一直跟着村站跑动,显然已经是村长的得力助手,他跟沈云清差不多年纪,家里父母死得早,从小跟着阿奶长大。

原本准备高高兴兴进阳城的村民,一听需要这么多钱,纷纷撇嘴摇头:“我们现在能不饿死,都是托清丫头的福,哪来的钱去交呢。”

“反正我们也不是一定要进城,要不就不进去了,在城外等清丫头,也是一样的。”

“可是,我还想进城筹点粮食……”

村长和沈云清听着大家的说辞,皱起了眉头。

这……有些难办!

沈云清算了算自己空间里,粮食吃了大半,在白狄士兵身上搜出来的银钱还没花掉。

光她们几个进城的费用勉强能交。

但是这么多百姓一起去,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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