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卿看了一会儿这本书,就把它放回书架。
大体翻阅了一下,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会是她喜欢的那种风格。
只是现在她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要处理,就先把书搁这一边了。
看这本书,一口气读完最好。
如果是断断续续的看这本书,带给她的冲击和感受或许就不那么强烈。
沈清卿看书要不就不看,不感兴趣的书一字不读,感兴趣的书要看就想一口气全部读完。
如果碰到喜欢的书,没有时间一口气读完,她会选择先把这本书搁置一旁,之后挑一个能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时间,再慢慢看。
放下这本书之后,沈清卿走出房门。
差不多快到吃饭的时间了。
一走出房门,就闻到诱人的饭菜香味。
一下子就把肚子里的馋虫给勾出来了。
确实该吃饭了。
阮母注意着女儿房门的动静,看见女儿走出房门,立刻招呼道:“清卿,差不多到吃饭时间了,来吃饭了。”
“好的,妈妈,我先去洗手。”沈清卿回答道。
饭桌上气氛温馨。
吃饭之后,阮母也没有再追问。
这让沈清卿又回到了自己舒服的状态。
她很清楚,自己不需要过分热情的追问。
时光匆匆,一周的时间一晃而过。
很快又结束了一周的课程。
周五,沈清卿上完这周的最后一节课,正准备回家。
只有一节课,时间是8:00~10:00,收拾好东西,离开教室,走到停车场,打开车门。.
沈清卿正准备开车回家。
“宿主,检测到今日秦霄正在和另一位千金小姐在锦丽大酒店约会。”沈清卿的脑海里听见777系统的提示音。
他让777系统随时注意秦霄的一举一动,特别是如果他和陈小姐之外的千金小姐约会时,立刻通知她。
这才刚刚一周的时间。
秦霄居然就行动了,这速度效率,真是不让她失望。
看来她想尽早结束的愿望,马上就要成真了。
有一种刚想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的感觉。
“好的,知道了。”沈清卿在脑海里和777系统交流道。
沈清卿拿起手机,翻开通讯录,找到陈素烟的电话。
没有犹豫,直接打给了陈素烟。
没过多久,电话就接通。
“喂,你好,我是阮清卿。”
很快就传来了对方的回答。
“你好,我是陈素烟。”陈素烟接到这个突如其来的电话,不知道对方有什么事情。
今天的她正巧空闲。
本来说好和男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可是男朋友的亲人突然住院了,他需要去医院看望一下。
本来还问他,需不需要她和他一起去?
陈素烟的男朋友说这个星期是一个远房亲戚,没必要两个人一起去。
只是如果他不去看望的话,对方知道他在海城,有点不好,总而言之,话里的意思是他一个人去就够了。
他说看完之后,已经过了中午那个饭点了。
就干脆两个人约一个晚餐。
陈素烟心想,最近她的男朋友空闲的时间有点少啊,都快比她这个忙人还要更忙了。
好像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他去处理。
同在海城大学读书,他遇到的事情都比她还要多。
她可是每周都还要关注一下自家酒店的经营情况。
虽然目前他还没有完全接手酒店,不过她早就开始慢慢接触了。
大概大学毕业之后,她就会进入酒店业务领导的核心层之后,一点一点慢慢接手,直到她完全接手。
“今天我有时间,想请你在锦丽大酒店吃个饭,不知道陈小姐能不能赏光?”沈清卿直接开门见山,发出邀约。
“这么突然,虽然我正巧有空,但是请我吃饭怎么不在我家的酒店?还能让我家酒店把钱挣了。”陈素烟听完对方的话,开玩笑道。
语气轻快,带着几分调侃。
很显然是愿意接受她的邀约。
“自己家的酒店吃来吃去,有什么意思?总要去尝试一下新的口味,而且去别的酒店吃饭,正好了解一下竞争对手的服务,看看自己家的酒店和竞争对手相比有没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啊。”沈清卿也是几分调侃,回应道。
“那你这个邀约,我不能不答应啊。”陈素烟听见对方开玩笑的语气,有点怀疑今天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
怎么感觉每次接触,对方总能给她展现不一样的一面。
这个朋友,可真是有趣。
现在好像不难理解,她会选择和苏晏谈恋爱了。
虽然陈素烟自己没有接触过苏烟,但是她觉得苏晏这个人,肯定也是和通话中的人一样,一人千面。
两个人个在一起,肯定会碰撞出绚丽的火花。
“那就锦丽大酒店见了。”
“我现在从学校出发,大约半小时之后到。”沈清卿补充道。
说完也不等对方的反应,就直接说了句再见,挂断了电话。
她知道对方也会在半小时之内赶到锦丽大酒店。
对方显然现在是有空闲时间。
与其在电话里继续和她你交谈,不如直接让对方也准备出发,两人相见。
一些事情,不要给对方选择的机会。
也不要让对方多问。
陈素烟听到嘟嘟嘟——,知道对方已经挂断了电话。
显然对方找她是有事情。
都不给她再次追问的机会,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这是不给她自己选择的机会。
在这件事情上,她显得有点“霸道专制”,不过快人快语,行事作风不让人讨厌。
对方把握的度很好,如果是其他人,陈素烟不要要说还会去赴约,就直接把人家拉黑了。
沈清卿开车到达锦离大酒店,才发现这酒店,竟然离陈素烟家的枫华大酒店。
大约就10分钟的车程。
真是不知道在该夸他一句大胆,还是该说他自信过了头,笃定自己做的事情不会被发现。
海城的酒店千千万万,偏偏选了离枫华大酒店最近的一家。
是不是该说他没有选择直接在枫华大酒店已经很不错了?
换了一家酒店,就是最大的尊重了?